因果報應是中國傳統的理念,自古有之,只是中共無神論的謊言想把其從現代中國人的思想中抹去。不信因果報應的參與迫害法輪大法的公安警察們卻逃脫不了果報的命運。那就是迫害了修煉佛法的好人,在甚麼時候,天災人禍、暴病死亡等厄運,就要臨頭。下面是幾個公安局局長、警察、「六一零」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的實例。
陝西省南鄭縣公安局局長遭惡報
南鄭縣公安局局長齊建文,五十歲,原任漢中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自擔任南鄭縣公安局局長後,為了所謂的「政績」,變本加厲的迫害信仰「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修煉人。由於惡事做絕,終於在二零一零年九月遭到報應,暴病死亡。
南鄭縣大河坎七十六號職工肖豔萍,曾在北京做過大腦開顱手術,經常昏暈。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因她不肯放棄修煉,遭到了二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肖豔萍遭綁架。在二審時,南鄭縣公安局局長齊建文按照漢中「六一零」主任任玉平的指使,安排南鄭縣公安局「六一零」主任杜久成、國保大隊長徐棟祥,在漢台區國保大隊長馬平安等的配合下,調集約四十人的警察和特務,手提攝像機、手銬、警棍等刑具,氣勢洶洶的守候在法庭附近。
上午八時,肖豔萍被押到庭,宣讀判決,判處八年徒刑,不到十分鐘就草草結束、押回。九時過後,「六一零」帶領警察大肆抓捕十多名站在路邊和在小吃店吃飯的法輪功學員。押入二輛警車,叫囂著駛去。最後,這些無辜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中,城固的李金鳳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勉縣的徐藝琴被非法勞教一年,其餘的人罰款放回。
後來,南鄭縣公安局內部因利益分配不均,齊建文被調回漢中市公安局,任命為紀檢委書記,明升暗降,受到打擊。
二零一零年九月,齊建文感到心臟不適,到醫院檢查。因嚴重心臟病需立即住院。他回家收拾東西準備第二天住院,當晚就暴死在家中,拋下他再婚的新妻子,撒手人寰。
面對他的暴死,中共邪黨的追隨者害怕了,他們不敢聲張,悄悄火化,企圖繼續哄騙那些不明真相的黨徒為他們賣命。
甘肅永登縣公安局政委呂建國遭惡報死亡
(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永登縣公安局政委呂建國,五十多歲,任職期間參與綁架、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惡毒的辱罵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日,呂建國綁架永登縣法輪功學員王愛民(七十三歲,永登縣農業局退休幹部)、任淑珍(七十歲,永登縣人民醫院婦產科退休醫生),將王愛民非法關押在永登縣西坪看守所迫害四個月零三天。任淑珍被綁架至西果園看守所,一月後非法勞教一年。任淑珍受盡酷刑折磨、超強超時農田勞動。
二零零一年六月呂建國突然中風,腿腳無法正常行走。後逐漸嚴重,二零一零年初呂因腦血栓、癱瘓、糖尿病多種疾病惡化,於二零一零年七、八月間死於醫院。
濟寧市兗礦集團二號井煤礦保衛科長遭惡報死亡
山東省濟寧市兗礦集團二號井煤礦原保衛科長、「六一零」頭目耿殿群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死於肺癌,死亡時五十三歲。
耿殿群死前積極追隨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任二號井煤礦保衛科長期間,夥同兗礦集團濟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鄭某某、濟寧市任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成員王某某、二號井煤礦保衛科楊廣俠(後來接替耿繼任科長)、譚秀山(副科長)、房朋等,多次綁架、打罵、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其中譚秀山更是充當打手打法輪功學員;闖進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搶劫,搶走了大量現金及財物;並非法強扣法輪功學員工資,強迫法輪功學員交所謂的押金等,至今仍未歸還;將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有的法輪功學員還被這群惡人送進濟寧市精神病院,利用藥物進行毫無人性的摧殘。
附:兗礦集團二號井煤礦相關電話
邪黨書記 付正文(負責六一零) 辦公室電話:0537-2626068
保衛科長 辦公室電話:0537-2626480
副科長 譚秀山 辦公室電話:0537-2626490
紀委:2626057
辦公室:2626053
監察科:2626054
蘭州龔家灣洗腦班主任、副主任遭惡報
二零零一年,龔家灣洗腦班成立。多少年來,龔家灣洗腦班迫害許許多多的法輪功學員。在以後的幾年中,該洗腦班當初的主任、副主任相繼遭惡報。其中成立之初的主任得重病,幾年前已死亡;二個副主任均遭惡報,一副主任得重病,另一副主任是李斌,原是蘭州市統戰部幹部,於二零零二年因貪污罪被判重刑十年。據李斌自己說:「我逼他們(法輪功學員)寫過『轉化書』。」
南京市浦口區公安局局長遭惡報
一九九二年,毛書宏當南京市六合縣公安局局長,其老家在南京市六合區東溝。一九九九年八月出任南京市浦口區公安局局長,正好是江氏發起迫害法輪功之後。
自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三年期間,浦口區先後有二、三十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勞教迫害,其中多人多次被綁架到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迫害,浦口區不法警察還多次到當地法輪功學員家中搶劫,法輪功書籍等各種私人財物遭搶劫,給當地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邪惡的勞教所遭受令人髮指的野蠻迫害,另外當地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還受到浦口區公安局不同程度的敲詐勒索。作為浦口區公安局局長,毛書宏對這些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零三年,毛書宏的貪污行為遭查處,並被逮捕。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南京市六合區法院作出判決,毛書宏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
所有直接、間接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們,希望你們認識到你們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同時,也是真正的受害者。中共給的暫時的利益會斷送你們的未來。希望你們用自己的良心,智慧的脫離中共的謊言,遠離和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負責,走向希望和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