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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輪功知生命美好 多年遭中共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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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我叫李法雲,是山東省萊西市河頭店鎮大溝子村人,今年六十一歲,小學文化。妻子趙鳳敏今年五十九歲,上過一年的學,修煉法輪大法後,在師父的加持下,她所有的大法書籍都能讀下來。儘管我倆修煉已有十四個年頭,但因為受觀念的影響,覺得自己沒有文化,記憶力又太差,沒有在法上思考問題,所以也影響了自己的悟性。到現在,各個方面離法的要求還差的太遠。我倆跌跌撞撞的修煉中,從一九九九年後遭中共邪黨殘酷迫害,我們能走到今天,全靠師父的慈悲呵護。

山東省萊西市河頭店鎮
山東省萊西市河頭店鎮

修煉法輪功才知道生命這麼可貴

沒有修煉之前,我對自己的要求就是做個好人,在社會上憑良心做人辦事,對名、利看的也淡,憑能力吃飯,感覺也能做到無所求,隨其自然做事。認為人活在世上能交幾個知心朋友,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意義,所以對生命看得也淡,多活十年少活十年也無所謂。得了法才知道人的生命是多麼的可貴。原來自己做好人的標準是人類道德下滑的標準,離「真善忍」的標準差的太遠。

一九九六年底,我妻子聽別人說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還能改變自己,就去看了李洪志師父在濟南的講法錄像,從此走上了修煉的道路,並逐步得到了提高。

我是一九九七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那時我對氣功、中醫有點偏好,它們講的都是人體、生命的理論,法輪功講的「真善忍」正符合了自己做好人的願望,所以自己也走上了修煉之路。

沒有學法之前,身體多處有病,腰痛、腿痛、腰腿僵硬,重時半年多的時間不能幹活,那時不能蹲、不能坐,吃飯站著或躺著吃,學法之後,不知不覺就好了。再一個是小時候我就頭痛、暈、沉、亂,下午特別重。晚上睡一宿覺,第二天就能輕一點,上學時多年承受著這種痛苦,後來停了學。得法前一直都是那麼痛苦,連書也看不了,中午連覺都不敢睡,一睡就痛的特別厲害、難受,看了《轉法輪》這本書,一遍還沒有看完就不痛了。之後一個月後痛過一次,到現在再也沒痛過,自己真心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從此堅定了我學大法的信心。

屢遭騷擾、抄家,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農曆七月一日上午八點鐘,有三個人到我家說他們是鎮派出所的,說有人舉報我貼大法資料,他們要抄家,說他們有權抄家,當時我不在家。他們把法輪功師父法像、師父在濟南講法錄音帶、煉功帶、《轉法輪》等書非法搶走,並說等我回來到派出所證實一下,再把這些物品拿回去。

這天我去外村接資料時,箱子的資料直往外掉,一路上整理過好幾次,最後走到一個村,我找了根鐵絲把箱子捆住才好了。這樣路上耽擱了一陣,等我回到家時,他們剛走沒多會,又等我外出把資料轉移走,還沒有回家,他們又來了,等了二十多分鐘又走了。中午時,他們又來了,等了很長時間才走了。

這樣我離開了家,被迫流浪在外,艱難度日。這期間,惡人不時的去我家騷擾,我妻子既得照看我五歲的孫女,還得割草餵牛,秋天又得收莊稼,麥子沒種上,還得交公糧,種了二畝麥子收了一千斤,公糧交六百多斤還剩下三百多斤,這就是六口之家的口糧了。邪黨就這樣干擾迫害著我們,使我們不能安心的工作勞動,經濟上受到了很大的損失。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的一天晚上,勞動了一天也很累,我就早早的睡覺了,大隊書記初玉謙叫開了我的門,我一看有七八個人,有派出所的人,有政府的人,還有我兒子(他們來叫門沒叫開,才去找我兒子)說:到政府去填個表,填完就回家,還說別村的法輪功人員都去了,就剩下我自己了。我說我很累不能去,明天再說吧。他們不讓,我就堅決不去,他們就打手機給所長,說:所長一會就來。我想我得走,穿好衣服往外就走,他們問幹甚麼去?我說到兒子屋裏打個電話。他們幾個人跟在我後邊,等走到兒子門口,他們問:人哪去了?在師父的加持下,我再一次走脫。他們開車走了,我再一次在野外生活了幾個月。

牢籠囚禁鎖不住的心

二零零五年農曆十月初七晚上約十點鐘,一夥惡人以「六一零」(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頭子沈濤為首,有孫國波、郭憲圖等六~八人砸開了我的門,入室進行搶劫,搶劫的物品有:我所學的所有法輪功書籍、救度眾生的資料、現金、摩托車、裁衣服用的大剪刀等,他們把師父的法像拿到街上撕碎(以上物品至今沒有追回)。

期間惡人還打了我女兒和幾個月大的外甥,女兒的身上被打的到處青紫,打我外甥用的是巡防強光手電,並在打女兒之前綁架了我,在鎮派出所一晚上,第二天送往萊西看守所。

在看守所吃不飽,強迫勞動,做出口的小工藝品。一進看守所,犯人告訴我出門時要打報告說:犯人出門、進門等。我修大法沒有罪,所以我沒打過一次這種不合理的報告,非法提審時,邪惡問我做好人的標準是甚麼?並讓我下次提審時回答,我告訴他們「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第一講〉),他們沒說甚麼走了。

再有一次他們問我資料是從哪裏來的,我說:為了你們好,我不能說,如果我說了你們就會去迫害他,這對你們不利。被關押五個月時,我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送往濟南第一監獄。

到了監獄,惡警指使犯人,強逼我每天坐在矮木凳子上看造謠污衊大法的內容,到晚上九點以後,去一個叫「管教室」的地方,進去後就要我蹲著,雙手放在膝蓋上,室內有一張床似的,上面蓋著布,插著電源,好像是干擾人思想或是神經的甚麼機器。我發現每到這個地方,這麼做時,身體就會往後倒,就這樣,到二點鐘才讓睡覺,到五點鐘又讓起床,再重複以上動作。小便時,逼說法輪功的壞話,才讓小便。幾天後,我的大腦失去了記憶,大腦一片空白,暈暈沉沉的,只能感覺到自己還有點氣,又好像自己在大壩下,有時又好像在一個大房間裏,還有一次好像在一個村子後。這期間,惡警指使犯人江學東一夥給我喝了一缸子不明藥物的水,就這樣他們用卑劣的手段從身體上、思想和意志上摧殘我,來強化達到他們所要的東西(所謂的「五書」)。在此我嚴正的聲明,在這種狀態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後期身體嚴重的受損,腰痛,腿痛,站著腰都直不起來,患了高血壓,疝氣。

惡警為甚麼能指使犯人這麼賣力的迫害我們呢?只因為法輪功學員只要寫了他們所要的東西,就能給迫害我們的犯人加四十分,四十分就能減六個月的刑期,而有的勞改者每個月只給一分多一點,這麼大的誘惑,就使有的犯人不擇手段的加大迫害我們。

在隊上不許法輪功學員見面說話,只能點頭,有時我在監區門內向外看,就有人說:我在看樓上的法輪功學員。一次,在大廳看電視,監管人員就告知說:有個法輪功學員在我身邊,他們不讓。連殺人犯都允許到別的監區串門,法輪功學員就不讓去。到醫院看病都安排專人監管;不到外面幹活,就不讓我到監區門口。獄內三點鐘打開水,隊上四點半鐘才收工,這期間怕別的隊人員把水打去,就安排我看著水,收工後,打完水送水車。後來人員增加了,又沒人告訴我不用看了,頭一次我和另外一個人把水車送去了,第二次我剛出監區門,值班人員就找我的麻煩,從此就不再用我看車拉水。吃飯有剩餘的饅頭,就叫我和另外倆人送去伙房,另外倆人都加過工分,其中一個只因加分太少不去送了,我不但沒加過一點分,而且只因為回來時,曬過兩次太陽(每次約三~五分鐘),這就不讓我送饅頭了。從此再沒有見陽光的機會了。我幾次向獄警要求曬一會太陽,他們都不答應。

二零零八年的六月份,獄內迫害死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多方面的壓力下,醫院表面也表現出假善心,每個星期給一些不健康的人查體。有時我的血壓不正常(低壓一百一十,高壓一百九十)。第三次查體獄警就藉機會迫害我,說我不吃藥,讓我住院。讓醫院看著我吃藥,在醫院時低壓一百,高壓一百五十,幾次都是這個數。白天四個人說是陪床,晚上他們每人三包方便麵,而我住院就沒有。這就是假善,以住院迫害我。

這就是一個信仰真善忍的人在這幾年中所遭受的迫害。儘管幾句話就能表述的一件事,真正切身去體驗的時候,就不是用人的語言所能表達的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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