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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烏拉泊勞教所二零零一年惡行

——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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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一年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瘋狂的時期。我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輪功學員。因我寫了「法輪大法就是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的宣傳單,被壞人誣告;當天就被當地派出所抓走了,送到了市所拘留,隨後在無人在場的情況下直接將我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新疆烏拉泊勞教所(後更名為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

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原名:烏拉泊泊勞教所)地理位置
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原名:烏拉泊泊勞教所)地理位置

新疆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

在到烏拉泊勞教所的當天晚上,有三個惡警以巴曉梅為首(還有謝某和袁某)把我叫到二樓的民警宿舍裏;用帶子把我的兩個腳脖子綁在一起,把我的兩隻手背到後邊和兩個床頭綁在一起,用兩個電棒來電我的腳、臉和耳朵;電棒沒電了他們就充了再打,一直打到夜裏三點,非要我與法輪功師父決裂不可。把我的兩個腳電得全是大大小小的水泡,腳面像是電燒焦似的,整個腳面被電燒的黑黑的,腫的像饅頭;臉上的泡打爛後順著臉往下淌水。看到我堅決不和她們合作,她們才算罷休,臨走還對我一陣拳打腳踢,我的腳上至今還留著當時打的疤痕。

那時所有送往烏拉泊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在送去的當天晚上慘遭毒打,有的被打得全身是泡;大都是以巴曉梅為首的惡警所為。

烏拉泊勞教所政委馬曉勤直接負責迫害法輪功。烏拉泊勞教所五大隊是女子大隊,大隊長李中平,書記巴曉梅、民警王燕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凡是送到那裏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不被毒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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