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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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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據不完全統計,天津市寧河縣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送洗腦班。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三十二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勞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法輪功學員不僅被剝奪人身自由,有的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等,還有被以各種藉口施以經濟勒索或被扣押工資、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乃至十萬元不等。

天津寧河縣位置圖
天津寧河縣位置圖

到目前為止,仍有董廣東、平玉榮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下面是部份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一、法輪功學員董朝鳳,女,五十三歲,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董朝鳳因堅定修煉法輪功,被當地警察綁架到蘆台鎮派出所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董朝鳳本著一名公民有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的權利,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寧河警察綁架到蘆台鎮派出所進行體罰,讓她面向牆從早晨八點站至晚上十一點。參與迫害者:警察平某和所長董某。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董朝鳳被縣「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劫持到大於洗腦迫害十幾天。參與迫害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同年十月十五日,董朝鳳被縣公安局政保科孫健民等惡警綁架並非法刑拘,惡警每天非法提審,其中一次,三名天津惡警喝的醉醺醺將她雙手銬上,逼迫她蹲下,惡警踹她、打她,並攥住手銬使勁晃動,疼痛難忍(董朝鳳大拇指失去知覺兩年後才回覆)一直折磨到晚上八點多才罷手。參與迫害者:許振和(公安局長)、縣國保趙子友、政保科孫建民等。董朝鳳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半,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五大隊。有時被迫承受十四個小時高強度奴役勞動,有時幹到深夜兩點還不讓睡覺,晚上惡警逼迫她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主要參與迫害者:五大隊隊長惡警寇娜,指導員惡警高華超。從勞教所回家後,街道片警劉志軍、李輝多次上門騷擾。

二、法輪功學員姜久勝,男,五十多歲,寧河縣橋北鎮人。姜久勝身帶真相資料去潘莊鎮齊心村時,被不明真相人舉報,被潘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三名惡警輪番抽打他嘴巴,把他雙手從背後銬上,用粗木棍壓在他腿上,兩名惡警在上面踩,嘴裏不停的辱罵師父和大法。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姜久勝被寧河縣國保惡警杜明遠、運佩剛非法審問,後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八天,惡警把家人送去的七百元揮霍了四百多元。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姜久勝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天津青泊窪農場,二十五日轉押到天津雙口勞教所迫害。回家後鎮政府和片警王安義多次上門騷擾。

三、法輪功學員楊景華,女,六十二歲,寧河縣蘆台鎮居民。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楊景華因堅定修煉被當地惡警綁架,關押在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零年正月初八,楊景華在集市上講真相,被橋北鎮派出所惡警王安義、王喜等人綁架,寧河分局惡警運配剛(手機13821563722)也參與了迫害。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楊景華在講真相時,遭惡人舉報,被寧河縣蘆台派出所多名惡警綁架並非法抄家,當天晚上她正念回家。回家後幸福花園社區警察梁偉兩次來家查看,蘆台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叫王志利來家騷擾兩次並恐嚇楊景華隨時都可能被關押、勞教。國保兩名警察也到家騷擾。

四、法輪功學員岳懷江,男,寧河縣蘆鎮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法輪功學員岳懷江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寧河縣警察截訪,劫持到蘆台派出所,被一名警察揪住頭髮,兩各警察拖住胳膊,拖到刑訊室後遭兩惡警電擊達四十分鐘,後被關押在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工作單位天神山服裝有限公司非法開除。二零零一年初一,岳懷江在岳父家,董莊鄉派出所多名警察開著警車把岳懷江劫持到董莊派出所,因拒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又將他劫持到大於莊洗腦班迫害,(參與迫害人: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因在洗腦班煉功,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天津雙口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的一天,岳懷江在妹妹(法輪功學員)家,蘆台派出所警察張傑帶領一幫人非法抄他妹妹家,抄走了大量法輪功書籍,並把他也劫持到蘆台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個多小時。

五、法輪功學員胡沛友,男,寧河縣豐台鎮南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中共邪黨開始鎮壓法輪功,胡沛友被非法關押在鎮政府迫害兩天,期間被非法抄家。同年十月,又被非法關押在鎮政府十五天。每到所謂「敏感日」鎮政府及警察就上門騷擾。二零零一年一月,胡沛友在傳遞大法資料時被人舉報,一月二日下午,縣「六一零」和豐台鎮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胡沛友家中,將其綁架到豐台鎮派出所關入鐵籠子中,隨後非法抄家。當天下午將他劫持到寧河縣刑警大隊進行非法審訊。因他抵制迫害,惡警強制他站馬步,然後讓其在雪中站立。後又被劫持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在縣公安局審訊室裏,惡警董增權打了胡沛友幾個大嘴巴。晚上十點左右,又被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輪流毒打他,打完後澆涼水。在被非法審訊時,胡沛友堅定信仰,惡警破口大罵。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縣「六一零」秘密非法將胡沛友勞教一年,非法關押在天津青泊窪集中營一個多月。期間飯菜限量,一頓飯只給兩個小窩頭。一個多月後,又被劫持到天津雙口勞教所第二大隊,到了那裏首先進行嚴管,每天審訊,強制洗腦,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一次,惡警宋秀峰提審胡沛友時,用電棍電他的頸部、腰部長達十多分鐘,頸部起了許多大泡。三十五天後,將他下放到車間勞動,早上五點半起床,六點下樓到車間工作(早、中、晚全在車間裏吃)工作強度讓人無法承受,雖然說是下午五點半收工,但是要把所謂沒有完成的活帶到住所,一般要幹到晚上十一點多鐘,手指蓋脫掉了,手指磨出大血泡,還有兩個包夾看管。在二零零一年夏天,勞教所施行了邪惡的迫害,(「百日攻關」,也就是所謂的強制「轉化」)上午把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屋裏強制洗腦迫害,不讓喝水,不准動,動就打,下午進行體罰性的軍訓。在非法勞教一年中,胡沛友受盡了惡警們的迫害,由於他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加期一年。

六、法輪功學員李茂芬,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十月,李茂芬進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後被寧河縣警察劫持到當地派出所,惡警張傑抽打她嘴巴,還有兩個二十多歲年輕惡警猛打她的臉,後來,惡警一邊用電棍電她的大腿一邊辱罵她,被非法拘留十多天,期間曾轉押到天津收容所迫害數天。二零零零年春,縣「六一零」、將李茂芬劫持到縣大於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參與迫害人: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每到所謂「敏感日」片警張傑都上門騷擾。二零零三年四月,李茂芬因講真相被當地警察綁架。寧河縣國保大隊陳賀權(已死亡)用威脅、恐嚇、欺詐等手段迫害她。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被寧河法院非法判三年半牢獄,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迫害。因她堅定修煉,她在天津女子監獄期間收到非人的折磨,每天被三至四名(普通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長期監控,不許她和任何人說話,強制她聽誹謗法輪功的電視宣傳片,惡警指使三至四惡人輪番折磨她,讓吸毒犯陳會潔、殺人犯季玉梅、搶劫犯馬英楠從精神上摧殘她。從身體上對她迫害,獄警逼迫她每天要打掃屋衛生和廁所,然後強制她站在門後(雙腳尖頂牆兩腿繃直)從早晨一直站到晚上九點不許動,不許隨便上廁所,三個多月罰站使她腿、腳浮腫,腳穿不上鞋。她拒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又被加重迫害,由以前六點多起床改為五點,從早上五點一直站到晚上十一點,身體被摧殘的不能站立,獄警仍不放過她,強迫她坐塑料凳子,頭、腰、小腿保持挺直,雙手放在雙腿的膝蓋上兩眼直視前方(監獄人都知道叫三挺一瞪)長時間一個姿勢,血液循環受阻,全身腫脹疼痛難忍。三年半的非法關押給李茂芬及家屬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給家庭經濟造成重大損失。

七、法輪功學員王守可,男,七十七歲,寧河縣蘆台鎮人。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當地公安惡警劉彥章(劉政委)偕同警察、片警等十幾人以被人誣告為由非法闖入他家抄家,當時王守可沒在家,惡警們就把他妻子馬廣雲(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晚上又把馬廣雲秘密劫持到曹莊子非法關押十五天。當天,王守可被蹲坑的劉彥章和片警綁架到蘆台派出所,晚上又被劫持到蘆台鎮政府迫害,不讓睡覺輪番審訊(惡警分成三個組,每組三個人)。鎮政府副書記暗示王守可交一萬元錢就可以回家,王守可沒交。在惡警陳賀權(死亡)的指使下,惡警們把王守可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審訊。老人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出現了高血壓280、疝氣等症狀。就是這樣,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王守可竟被寧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回家後,寧河惡警曾多次上門騷擾。

八、法輪功學員王淑敏,女,五十六歲,交通局運輸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王淑敏依法進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惡警綁架至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被劫持到豐台體育館,當晚被轉押到車站看守所,惡警連夜非法審訊。後被寧河縣公安警察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由看守所劫持到單位洗腦迫害。公安局長許振等人參與迫害。每到所謂的「敏感日」片警或單位上門騷擾。王淑敏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份,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當地公安惡警十餘人,闖入她家沒出示任何證件非法地毯式抄家,並把王淑敏非法關押在寧河縣看守所刑拘,期間又被轉押到漢沽看守所迫害十七天,被銬上手銬和腳鐐。惡警把王淑敏的丈夫綁架到公安局迫害一天不准吃喝,後被劫持到單位迫害七天才讓回家。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王淑敏被寧河法院非法判三年牢獄,關押在天津市女子監獄迫害。參與非法庭審者:第一庭審:審判長於瑞森;副審判長朱某;書記員張建霞。第二庭審由副審判長朱某出庭並宣判結果,草草了場。

九、法輪功學員陳玉玲,女,四十八歲,寧河縣機械廠職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輪功學員陳玉玲依法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惡警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被惡警搶走現金一千六百元,銬上手銬做「蘇泰背劍」的樣子頭朝地彎腰兩個多小時,晚上被轉到北京汽車站看守所非法關押數日,後被當地惡警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和天津市收容所兩地共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單位「雙規」在這期間當地惡警非法抄家。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陳玉玲因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人舉報,由片警吳某某偕同公安惡警十來人,早上四點半多鐘非法闖入陳玉玲的家中進行抄家,並將她綁架。被惡警劉彥章、陳賀權、孫建民非法審問。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陳玉玲被寧河法院非法判三年牢獄,陳玉玲被摧殘得不能自理,三年監外執行。參與非法庭審者:第一庭審審判長於瑞森;副審判長朱某某;書記員張建霞;第二庭審由副審判長朱某某自己出庭並宣讀了審判結果草草了場。

十、法輪功學員孟昭新,女,寧河縣商業系統退休職工。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法輪功學員孟昭新因堅定修煉被不明真相人舉報。寧河縣商業局大搞株連,非法責令她丈夫不准上班。家庭關係緊張。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夜間十點,寧河縣公安警察六、七人非法闖入孟昭新家,抄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等物品,並將她綁架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直接參與迫害者:寧河國保惡警杜明遠、運佩剛。十多年的迫害給孟昭新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摧殘。

十一、法輪功學員岳井風,女,六十多歲,寧河縣廉莊鄉人。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法輪功學員岳井風被惡警舉報,鄉政府十幾人非法闖入她家,抄走大法書籍並將其綁架至鄉政府,鄉書記任秀生、楊某逼迫她放棄修煉,並向其家屬勒索現金兩千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鄉書記任秀生指使大隊幹部張文辰謊騙岳井風到大隊開會,其實是逼迫她放棄修煉。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岳井風被劫持到鄉洗腦班迫害,逼迫她看誹謗法輪功的書、電視,不看不讓睡覺。二月二十八日晚上,岳井風和一位同宿同修晚上煉功,政府人員李春發衝到屋裏拉出岳井風和另一位同修罰凍直到轉天早上九點,之後被劫持到寧河縣刑警大隊,關在籠子裏,後被關押在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同年四月一日,鄉書記任秀生惡狠狠地對她說:「岳井風還煉不煉?煉,就沒好日子過。」岳井風被劫持到縣大於洗腦班迫害。七月十二日,因岳井風堅定修煉被加重迫害,單獨關押,白天曝曬。大於洗腦迫害參與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二零零四年的一天,岳井風因講真相被蘆台惡警綁架關押在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並被非法抄家。

十二、法輪功學員畢業紅,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法輪功學員畢業紅依法到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三月初,畢業紅被橋北鎮書記薛大軍在半路上劫持到鎮政府逼迫放棄修煉。二零零一年三月初,片警王貴旺偕同公安惡警非法闖入畢業紅家謊騙說到公安局說點事就回來,結果被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了二十三天。大於洗腦迫害參與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之後鄉政府人員曾多次非法上門騷擾,逼迫她寫不上訪,不進京的「保證書」。

十三、法輪功學員邱成富、尹連華夫婦遭受的迫害,是寧河縣蘆台鎮人。法輪功學員尹連華,女,五十二歲,她在煉法輪功前身患多病,久治不癒,十分痛苦,丈夫為此也很苦惱,感覺生活沒有希望,家庭沒有幸福。一九九七年,尹連華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康復,精神愉快,丈夫邱成富看在眼裏喜在心上,被法輪大法的神奇所震撼,從此開始修煉。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因法輪功遭惡人誹謗,尹連華和丈夫邱成富去了天津教育學院講真相。四月二十五日他們去北京護法。同年十月邱成富夫婦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被惡警綁架關押在天安門廣場看守所迫害。寧河縣公安局把他們夫妻劫持到蘆台派出所,尹連華被關進鐵籠子裏,邱成富被非法刑拘十五天,後被劫持到單位強制洗腦並被非法勒索現金一千元。尹連華從派出所被劫持到原針織廠非法監管五天後,又被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回單位,針織廠黨委書記張國霞給她定了兩條規定:一是不許去北京上訪;二是不許出去煉功,並被非法勒索現金一千元。(後歸還)在尹連華和邱成富被非法拘留期間,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他家,抄走了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半箱子香(價值三百元)、香碗。當時家裏只有十五歲的孩子驚恐萬分。邱成富、尹連華夫婦回家後惡警、街道、單位,經常上門騷擾。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邱成富在單位(造甲鄉乾坤鋼廠)講真相被人舉報,被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吳豔濤帶領惡警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資料、大法書籍等。中共邪黨對法輪功迫害十多年,給邱成富、尹連華夫婦及家人身心造成了嚴重的摧殘。經濟受到很大損失。

十四、法輪功學員蘭大功,男、原寧河縣針織廠副廠長。因修煉法輪功被經委主任李寶林一句話免職在家,不給一分生活費直至退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寧河縣經委把他叫去,下午兩點由經委副主任宋長太帶領他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張其營,去蘆台派出所看誣蔑法輪功電視。一九九九年大約七月底,片警非法闖入蘭大功的家中,抄走大法書、服裝、坐墊等物品。而且兩三天去他家裏一次進行騷擾。一九九九年七月底,針織廠廠長劉文華偕同經委主任張文江、李寶林還有公安局內保科科長、警察董某某非法闖入蘭大功的家中,騙說;叫他去廠。原來外面有汽車在等他,然後把他綁架到縣公安局,隨後又把他劫持到針織廠,非法拘禁廠裏(雙規),家屬送飯。一九九九年底,廠裏召開所謂的黨員生活會,縣委組織部的一名副部長參加(實際就是叫他做檢查),然後叫他等縣委結論。二零零零年初,經委辦公室主任張士豔偕同兩名惡警非法闖入他的家中進行查看、騷擾。二零零零年初,經委召集全系統法輪功人員開會,逼迫他放棄修煉。二零零零年九月,經委主任李寶林一句話免去他的副廠長職務,年底廠沒活放假時,他和工人一樣回家聽信,一直到二零零七年退休前也沒叫他上班,而且不給一分錢生活費。二零零七年退休時,廠裏還叫他交一萬四千元統籌金,不交不給辦,他找到經委副主任許士東和當時廠長肖鋒利幾經交涉,最後還交了七千元。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份,他家門口有蹲坑(皮革廠退休工人王務通),每天誰去他家,去了多長時間,報告給派出所片警,一直到拆遷搬家才結束。

十五、法輪功學員李鳳忠,男,寧河縣蘆台鎮大楊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李鳳忠被非法關押在趙莊鄉派出所強制洗腦迫害多日,逼迫他放棄修煉,參與迫害者:派出所所長(姓名不詳),趙莊鄉鄉長:薛大軍。回家後,村書記邱士平;治保主任王井明和胡連玉等人經常到李鳳忠家騷擾、跟蹤。有一次晚上一點多鐘敲玻璃,全家人尤其是孩子和老人驚恐不安,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十六、法輪功學員李建舫,寧河縣蘆台鎮趙家園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後法輪功學員李建舫被趙家園村幹部非法勒索二百元錢並扣押身份證。二零零零年臘月十五,李建舫在學法點與同修們在一起,被當地幾名惡警非法闖入圍住,騙說到是鎮政府說幾句就回來,惡警將她們拽到車上劫持到派出所關在能容納兩個人的鐵籠中。後被劫持到鎮政府洗腦班迫害,逼迫她放棄修煉。一天,村幹部楊賀明和楊懷純非法闖入李建舫的家中,逼她交出大法書籍。

十七、法輪功學員李永玲,女,寧河縣廉莊鄉農民。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法輪功學員李永玲因堅定修煉被兩名警察綁架到廉莊鄉政府大院罰站一下午。鄉書記任秀生等人逼迫她放棄修煉,讓她在冰冷的板凳上坐了一宿,凍的渾身發抖。第二天鄉政府向家屬勒索一千二百元後放她回家。一個多月後,鄉政府指使兩名警察把李永玲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數日。參與迫害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

十八、法輪功學員平豔,女、寧河縣人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平豔因堅定修煉被鎮政府綁架關押六個月。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她又被縣「六一零」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參與迫害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

十九、法輪功學員崔文瑞,女,寧河縣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村委會多次逼迫她放棄修煉,強制她全天看誣蔑大法的電視。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一半夜,片警楊俊等多名惡警,將崔文瑞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後又被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大於洗腦班參與迫害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之後惡人多次上門騷擾,逼迫她放棄修煉。

二十、法輪功學員史萬榮,女,六十三歲,寧河縣蘆台鎮人。法輪功學員史萬榮是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得法前她患有高血壓、心絞痛、風濕等病,花了很多錢多方醫治不好。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病不治而癒了。一九九九年七月,史萬榮因堅定修煉,被謊騙到鎮政府洗腦迫害,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參與迫害的人:鎮政府的楚太然、張麗娟、老周、付乃生。二零零一年,史萬榮因堅定修煉被綁架到鎮政府洗腦班迫害,參與迫害的人:閆淑榮、楚太然、付乃生、張麗娟。二零零二年,史萬榮被綁架到新生街道進行洗腦迫害,逼迫她放棄修煉。參與迫害的人:付乃生、張麗娟。

二十一、法輪功學員孫煥莉,女,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孫煥莉和其他學員一起晨煉,派出所惡警野蠻闖到煉功人群中,拉、拽、驅趕煉功人,揚言今後不許你們再煉功。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迫害後,孫煥莉依法到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半路遭惡警非法劫訪,被劫持到蘆台鎮政府迫害。孫煥莉的單位領導,多次非法上門騷擾,非法抄走身份證、大法書、師父法像、煉功服、坐墊等,並威脅說;如果不放棄修煉就被停止工作。家周圍長期有監視。二零零零年期間,孫煥莉被非法劫持到縣局辦的洗腦班迫害,由縣婦聯主席閆淑榮負責,閆揚言不放棄信仰的馬上送到大於洗腦班,並逼迫她寫「悔過書」。

二十二、法輪功學員覃秀蓮、法輪功學員岳玉敏,倆人均是寧河縣寧河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迫害後,覃秀蓮和岳玉敏去縣政府要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地警察張建喜、劉某某非法將她們劫持到鄉政府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李澤民、楊柏東、常德華、韓振北、付清華、韓振合等惡人強迫覃秀蓮、岳玉敏等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保證書」,不寫就不讓回家。一九九九年八月晚上九點,惡警又把覃秀蓮、岳玉敏劫持到鄉政府非法關押十多天,並對其打罵,扣押身份證並勒索覃秀蓮、岳玉敏每人現金五百元至今不還,惡警用此錢吃喝玩樂。

二十三、法輪功學員王麗芳,女,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法輪功學員王麗芳被單位監管不准回家,在醫院病房由兩名職工看管,後來改為上班單位監控,下班由家人接送(怕去北京上訪)參與迫害的有,衛生局局長:劉慶珍等;醫院書記:於淑海;院長及其他人員:王立全、霍士生、許天鵬、張景詳、高孝賢、趙福芝、李凌雲等。二零零零年四月,王麗芳因不放棄修煉,單位受縣「六一零」指使,將她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了二十多天,參與人員: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張瑞標等。直接經濟損失大約兩千元。

二十四、法輪功學員吳沛榮,女,五十六歲,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單位負責人受縣「六一零」指使非法將吳沛榮關在蘆台飯店洗腦迫害,不准回家,直接參與人:縣社保衛科人員和各公司都有一名領導參加,五金公司書記:李孝良。二零零零年的一天,吳沛榮被商業局領導謊騙到局辦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吳沛榮等法輪功學員被謊騙到寧河縣五金會議室洗腦迫害,參與迫害者:商業局長吳風田。二零零四年一天,街道片警李輝帶國保大隊兩警察,還有一名所長沈某從單位將吳沛榮劫持到家中,並非法抄家。

二十五、法輪功學員於文蘭,女,六十五歲,寧河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後,法輪功學員於文蘭被非法劫持到大辛鄉政府洗腦班迫害十天,勒索現金兩千元。村幹部多次上家騷擾逼迫她寫不煉功「保證書」。鄉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二十六、法輪功學員翟煥茹,女,五十九歲,寧河縣蘆台鎮人。翟煥茹在修煉前,身患紅斑狼瘡病,多方求醫不癒,錢花光了,人也不行了,痛不欲生。她有幸得大法開始修煉,不治之症痊癒。家屬及親朋都知道是大法師父救了她的命,稱讚法輪大法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翟煥茹被警察劫持到蘆台派出所,強制她看誣蔑大法的錄像,逼迫她放棄修煉,到晚上十二點多,警察又把她劫持到蘆台鎮政府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她拒寫,警察讓她家屬代寫。一九九九年八月,蘆台鎮建國大隊王一和幾名村幹部闖入她家,抄走一本《轉法輪》還有煉功墊,後來又多次到她家騷擾。二零零一年,翟還茹被單位和縣「六一零」綁架到大於洗腦班迫害七天。參與迫害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翟煥茹被蘆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縣看守所拘留三十天。惡警再一次非法抄她家。

二十七、法輪功學員張雲芬,女,四十七歲,寧河縣蘆台鎮居民。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張雲芬被綁架到蘆台鎮政府關押三天。後被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四十餘天,夜間睡在地上,並且不讓家屬見面。她奶奶受驚嚇去世。參與迫害者:政法委書記魯玉生、婦聯主席閆淑榮、公安局科長吳風江、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人。

二十八、法輪功學員胡向榮,女,五十六歲,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臘月,胡向榮被寧河縣商業局幹部王某某劫持到蘆台飯店大樓洗腦班迫害多日,胡向榮因不放棄修煉,單位受縣「六一零」指使將她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四十五天,不准回家過年。中共邪黨無人性,越是過年過節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家越是不得團聚,淒淒慘慘。縣「六一零」向胡向榮家屬勒索現金五千元,當找他們要時,他們卻互相推諉說不知錢的去向。參與迫害者: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

二十九、法輪功學員王麗珍,女,寧河縣蘆台鎮人。她是一九九八年得法,得法前她患有紅斑狼瘡病,去過天津總醫院、公安醫院、鐵路醫院、北京協和醫院治療,花了幾萬元都沒有治好,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不久,紅斑狼瘡不治而癒。王麗珍從心裏感恩師父給了她第二次生命。一九九九年七月,王麗珍因堅定修煉,被關押在鎮政府洗腦班迫害。後被街道居委會非法監控,要求她出入都得向街道報告。直接參與迫害者:沿河路街道書記張麗娟、片警付乃生。二零零一年,因為王麗珍不放棄修煉,又一次被劫持到蘆台鎮政府洗腦班迫害。縣「六一零」的指使閆淑榮帶領張麗娟、付乃生闖入王麗珍的家逼王麗珍寫所謂「三書」,給王麗珍的身心造成巨大的摧殘,家庭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二零零二年,蘆台鎮政府再一次把王麗珍綁架到新生街道進行洗腦迫害。

三十、法輪功學員卞永蘭,女,五十六歲,天津市冠達實業總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學員卞永蘭被警察劫持至蘆台派出所非法拘留一天。

三十一、法輪功學員孫佩如,女,六十六歲,寧河縣蘆台鎮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下午,蘆台鎮政府人員、北小區片警劉志軍、居委會書記周增會等幾人,非法將法輪功學員孫佩茹綁架到蘆台派出所後又被劫持到寧河縣蘆台鎮政府洗腦班迫害十來天。

三十二、法輪功學員董寶彩,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法輪功學員董寶彩被鎮政府逼迫放棄修煉,強迫交大法書籍。二零零一年一月份,董寶彩因堅定修煉,被綁架到鎮政府非法關押兩個月。

三十三、法輪功學員劉惠珍,女,七十一歲,寧河縣蘆台鎮人。法輪功學員劉惠珍是後續老伴,家庭矛盾不斷,再加上身患高血壓、心臟病等多種疾病,每天一把一把的吃藥,痛不欲生。自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包容,忍讓,善待每一個子女,家庭氣氛緩解,她的身體一天比一天好,不再吃藥,她從心裏感恩是師父傳了這麼好的大法給了她新生。親朋好友都說法輪功太神奇了,法輪大法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董莊鄉(現改為蘆台鎮)政府一人和村幹部王少功非法闖入劉惠珍家抄走了大法書,村書記劉志貴和治保江立軍,肖鳳禹經常到她家騷擾,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同年臘月二十一日,早上九點,公安警車開到她家門口,村書記劉志貴、肖風雨對劉惠珍說:「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你就說不煉了」,劉惠珍不配合,他們就把她劫持到董莊鄉派出所關押,非法剝奪人身自由,去廁所都有人跟著,還把她兒子找來,劉惠珍一氣之下,犯了心臟病、高血壓全身抽搐,兒子等人把她送到董莊衛生院,在醫院警察還逼她寫「三書」。第五天,董莊鄉開誣蔑大法會,有鄉書記張洪曾參加,警察將劉惠珍從衛生院挾持到會場,村書記劉志貴大叫誰都得給我批法輪功,都得寫「悔過書」,把書都給我燒了把煉功服交出來,如果不交,挖地三尺也得挖出來。臘月二十七他們向劉惠珍勒索五千元,臘月二十九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一,他們又逼劉惠珍寫誣蔑大法文章。在邪黨開「十六大」之前,村治保汪某等人到她家騷擾,劉惠珍給他們講真相,王志貴知道後氣急敗壞的把劉惠珍和村裏的法輪功學員叫到村委會憤怒的拍著桌子說:「現在就得說假話,不能說真話」,並恐嚇、搞株連要把她在外地工作的兒子叫回家不讓上班。

三十四、法輪功學員王秀芬,女,寧河縣小李鄉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王秀芬被綁架到小李鄉,強迫看中央電視台播放的誣蔑法輪功新聞,並做筆錄,按手印。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王秀芬因堅定修煉被綁架到小李鄉政府關押並勒索現金三百元錢。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午,王秀芬正在家中做飯,縣國保惡警孟憲功等人非法闖入家中將她綁架到豐台鎮派出所並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到寧河縣國保大隊迫害。王秀芬及家人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整天生活在恐懼中。

三十五、法輪功學員於秀珍,女,寧河縣人廉莊鄉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於秀珍被鄉幹部非法抄家,抄走了講法錄音帶,大法書和衣服。二零零零年,在鄉黨委書記任秀生、派出所所長王啟忠的指使下將王秀珍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家裏扔下八十多歲的老人無人照顧。

三十六、法輪功學員孫立會,寧河縣寧河鎮北岳莊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後,村幹部逼迫法輪功學員孫立會放棄修煉,被勒索現金五百元至今不還。將孫立會非法關進洗腦班迫害。

三十七、法輪功學員杜豔紅,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午,杜豔紅和苗莊鄉同修在去縣政府為法輪功和平上訪的途中,被警察非法劫訪,劫持到苗莊鄉派出所,警察當眾誣蔑大法,杜豔紅當時站起來告訴警察大法如何好,警察把杜豔紅單獨關在一個房間,後被劫持到蘆台派出所洗腦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蘆台鎮東大營居委會多次到杜豔紅家騷擾。

三十八、法輪功學員於佔紅,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二零零一年一月份,街道工作人員張笑梅等人受上級指使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於佔紅的家,逼迫她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於佔紅不寫,張笑梅等人就把她和一週多的孩子一同綁架到鎮政府關押,並用各種卑鄙的手段逼迫她放棄修煉,向她勒索一千元。張笑梅、李輝(片警)曾次上門騷擾。

三十九、法輪功學員:吳士清、馮巨榮、葉玫瑰。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寧河縣東棘坨鄉派出所警察分別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把吳士清、馮巨榮、葉玫瑰家中把大法書籍抄走,並到大隊錄像,在寧河電視台播放,給他們三人及家屬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四十、法輪功學員沈慶英,女,寧河縣勞動局電線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一天,公安國保惡警運佩剛等一夥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沈慶英家中,抄走大法書籍等,並將沈慶英綁架到蘆台派出所迫害。她的丈夫及家親屬擔驚受怕,身心受到摧殘。

四十一、法輪功學員齊秀芬,女,寧河縣蘆台趙家園村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後,趙家園大隊書記楊懷純等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齊秀芬的家中,強制她交出大法書籍並讓她在就早寫好的一張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並勒索二百元錢,扣押身份證。

四十二、法輪功學員張連風,女,六十歲,寧河縣蘆台趙家園村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趙家園大隊書記楊懷純等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張連風的家中,強制她放棄修煉,交出大法書籍。二零零零年底,大隊書書記楊懷純、李建來非法闖入張連風的家中勒索現金二百元錢,揚言不給錢就送派出所。

四十三、法輪功學員劉景華,女,年齡五十九歲,寧河縣外貿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九月份,法輪功學員劉景華被單位兩次洗腦迫害,單位責任人安樹生逼迫她寫所謂的檢查、交大法書等。

四十四、法輪功學員韓金榮,女,寧河縣蘆台鎮東大營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東大營書記偕同兩名工作人員,多次非法到韓金榮的家進行騷擾,強迫她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字放棄修煉。

四十五、法輪功學員韓克紅,女,寧河縣苗莊鄉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苗莊鄉派出所惡警偕同大隊幹部逼迫法輪功學員韓克紅放棄修煉,讓她在他們事先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二零零一年,苗莊鄉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韓克紅的家中強迫她按手印、拍照、搶走煉功服。

四十六、法輪功學員沈懷明,男,法輪功學員陳兆英,女,夫婦倆寧河縣寧河鎮北岳莊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村幹部逼迫沈懷明、陳兆英放棄修煉,被勒索現金一千元,並派人監視。

四十七、法輪功學員董鳳芝,女,六十二歲,天津市寧河縣蘆台鎮趙家園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趙家園村委會楊懷純等人到法輪功學員董鳳芝家逼迫她在他們事先寫好的不煉功「保證書」上簽字、交出大法書籍。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村委會上門非法勒索董鳳芝現金二百元,扣押身份證,因沒有找到身份證,又勒索了一百元,並恐嚇說:如果不交錢就關進縣辦的「大於洗腦班」。

四十八、法輪功學員朱洪琴,女,寧河縣衛生防疫站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初一,寧河縣「六一零」逼迫她放棄修煉,街道片警李效平帶人去她家騷擾,當時她母親有病受了驚嚇。二零零一年初一,朱洪琴一家回老家過年,夜間她單位領導派人找到老家,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扣押身份證,後來每到所謂的敏感日警察就到家騷擾。

四十九、法輪功學員周洪華,男,蘆台鎮醫院職工(死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周洪華是蘆台鎮迫害重點,縣「六一零」和單位領導強制他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二零零一年初一,周洪華與家人回老家過年,夜間他單位領導派人找到老家逼迫他寫不煉功「保證書」並扣押身份證,後來每到所謂的敏感日警察就到家騷擾。

五十、法輪功學員劉士平,女,寧河縣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單位領導楊淑華等人逼迫劉士平放棄修煉,還派人員到家抄走了大法書籍。

五十一、法輪功學員王桂花,女,六十四歲,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王桂花被村幹部王少功偕同派出所惡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以後經常非法上門騷擾,逼迫她放棄修煉。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大隊書記劉志貴要王桂花到大隊開誣蔑法輪功的會,逼迫她放棄修煉,被非法勒索押金三百元(已退還)。

五十二、法輪功學員劉兆敏,女,寧河縣董莊鄉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村長王少功和鄉里的幾個人非法闖入劉兆敏的家,強迫她寫不煉功的悔過書。當年八月份,村長王少功帶人闖入她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一日,姜利君和鄉里的幾個惡警非法闖入她家,問煉不煉法輪功?劉兆敏說「煉」。幾個惡警就強行把她綁架到派出所迫害。二零零一年黃曆二十五下午,董莊鄉長張洪增主持開批判會,鄉黨委副書記王得義說;你要在批判會上親手把大法書撕毀。村劉志貴叫囂:把大法書全部燒毀。大年初一,電視播自焚偽案,劉志貴非法闖入劉兆敏的家中不讓她出門,同時還逼迫她寫批判大法文章。正月初四,鄉里又開批判大法會,讓劉兆敏誣蔑大法。二零零二年十月份,邪黨開十六大,大隊汪某某和鄉里一個女的非法闖入劉兆敏的家進行騷擾。下午劉玉成非法把劉兆敏謊騙到大隊,劉志貴叫喊;誰也不許煉,簽了名才讓回家。

五十三、法輪功學員張進婷,女,河北省玉田縣人。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遭惡人舉報,被縣公安局帶領潮絡窩鄉黨委書記馬樹良、派出所所長石德海等一群人非法抄家,並綁架至派出所,下午轉送至玉田縣公安局,遭惡警用電棒電擊全身。轉天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之後又送拘留所關押十七天,被勒索現金五百元。二零零二年三月,玉田縣公安局局長邊久忠指使潮絡窩鄉書記馬樹良等人開車將張進婷劫持到玉田縣法制學校洗腦迫害七天。二零零五年,她在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被鄉政法委書記趙偉拓、鄉派出所所長孫豔青等人將她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她被非法抄家,並謊騙至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參與人:趙偉拓、劉國慶、梁峰。

五十四、法輪功學員薄金愛,女,五十三歲,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因薄金愛堅定修煉,受邪黨指使的惡人惡警經常去她家騷擾,多次將她綁架到鎮政府迫害不准回家。有一次,鎮政府將她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並勒索現金一千元。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村幹部張貴來、尹守明帶領鎮政府一夥人將她綁架到鎮政府迫害一個月,後又將她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四十五天,過年都不准回家。當時她丈夫手受重傷不能自理需要她照顧。參與迫害人:魯玉生(縣政法委書記)、閆淑榮(縣婦聯主席)、吳風江(公安局科長)、李春發、田淑敏、李軍峰、張克霞、孫連霞等。在數次的迫害中,給薄金愛及家人的精神和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五十五、法輪功學員劉維聰,五十三歲,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因劉維聰堅定修煉,遭到大隊書記薄金勝、付成順、於克芝三天兩頭的到家騷擾,逼迫他放棄修煉。二零零零年,他發真相資料被本村張澤強舉報。當劉維聰帶孫子去派出所上戶口時,被董所長非法將他和孫子扣留,惡警王貴旺帶一夥人非法抄家並將他劫持到縣看守所迫害七天,家中老伴是植物人沒人照顧。中共邪黨發動的這場迫害給劉維聰及家人的身心造成巨大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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