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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蘭英被大同礦區看守所毒打致右眼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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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大同市礦務局李蘭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因礦區政府掛出誹謗法輪功的橫幅,李蘭英就去礦區政府附近講真相,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被當地警察綁架,看守所惡警指使犯人對她進行慘無人道的肉體折磨及野蠻灌食,惡警公開指使犯人將她往死裏打。李蘭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現在右眼完全看不見了、左眼只能看見一點。


山西大同

以下是李蘭英自述當時遭迫害經歷。

我叫李蘭英,是大同市礦務局法輪大法學員。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體健康了,脾氣變好了,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到非法誣陷後,我用自己煉功後的身心變化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下面揭露的是中共邪黨對我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我去礦區政府附近講真相,被區「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王姓人員構陷,我被綁架到礦區雲泉分局新勝街派出所。下午,礦區分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到新勝街派出所,晚上,大同市「六一零」四個人也到新勝街派出所。他們問我姓名和住址,因為我不願意連累家人,沒有說。這幾年中共邪黨就是採用「連坐」的政策,使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和家人也受到牽連迫害。

晚上十二點左右,我被關入礦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我就絕食抵制迫害,並不時的高喊:「法輪大法好!」當我要上廁所時,以牢頭寇君(音)為首的十三名刑事犯不讓我上,並一擁而上把我打倒在地。我仍然不停的高喊「法輪大法好!」這時一白髮瘦高的男警對犯人說:「打她!往死裏打!」我對該惡警一連說了五句:「你執法犯法!」

第二天早晨,我的眼睛很疼,並不住的流淚。我不停的發正念,那些刑事犯不讓我發,掰我的手。我給她們講真相,她們不聽,還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我就不停的高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又一擁而上,對我拳打腳踢,直到我喊不出聲才住手。

到了中午,他們給我野蠻灌食,有人按住我的頭,有人捏住我的鼻子,逼我張嘴,這樣反覆了好幾次,我就是不張嘴,她們就掰我的嘴,把我的嘴都掰爛了,寇君灌進去一點,我就往出吐,噴了她一身,她就指使犯人將我打倒在地,使勁的拽我的頭髮,我聽見那聲音「噌噌」的像拔草一樣。不知過了多長時間,礦區看守所女警劉淑英和一男警察進來,讓把我抬到床上,我繼續高喊:「法輪大法好!」這時犯人姜玉新(音)拽住我的胳膊,往我的肋上狠狠跺了三腳,犯人蘭蘭又在我的腰上狠跺,我一下子就昏過去了。後來聽其他犯人告訴我,當時她們把我放到地上,用涼水澆,我口吐白沫,還是不醒;她們就掐我的人中,把我的上嘴唇都掐破了我才醒了過來。

到了晚上,他們逼我站在地上,我站不住,她們就往起拽我,這時我只感覺頭暈、想吐,剛往前邁了一步就暈倒了。醒來後,發現我被放在外面會議室的凳子上躺著。後來聽其他犯人說,他們一看我暈倒了,就把我弄到會議室,給我灌糖水,大夫摸我手上的脈搏摸不到,再摸脖子上的大動脈,也摸不著,這時其中一個曾是醫生的犯人從我後背猛搗一拳,我才醒了。他們又把我拉到醫務室,我這才發現,我的肋骨處被打出一個像雞蛋大的鼓包。最後我又被拉回牢房。

到了第五天早晨,一瘦高所長勸我吃飯,我就要求要煉功。回到牢房後,我就先煉了兩套功法,然後發正念,向那裏的犯人們講真相,這時她們都能聽進去了,而且還讓我教他們煉功。在這期間,礦務分局刑偵處來兩人審問我,他們稱呼我「法輪功」,他們問我包裏的《九評共產黨》和不乾膠是哪來的?如果不說就判兩年。我就告訴他們:做好人沒有錯,我沒有犯法,這樣對待我,我要申訴!並讓他們看我被打的地方。

七天後,我被劫持往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醫務室,他們給我量血壓,沒有血壓;給我抽血,抽不出來。由於我已經不能自己行走,他們就把我抬上車,大同市礦務局看守所的女所長和一個男警察邊抬邊說我「裝蒜」。我被拉到太原中心醫院,再次抽血,還是抽不出來;最後在我的右手指骨間才勉強抽出了一點血去化驗。發現我肚子很大,接著,又把我領去做B超,確認我肚子裏有瘤子,有10X9.5cm那麼大。當時在醫院的有大同礦區分局四人、新勝街派出所一人、礦務局看守所一人,還有太原的警察,他們在一起議論了好長時間,我估計是意見不統一。就這樣一直在醫院呆到晚上,天都黑了,醫院也下班了。大同的警察就往大同打電話,大同方面又找到了太原中心醫院的院長,院長去了,安排了一個大夫給我做檢查,讓我簽字,我拒簽,最後新勝街派出所的警察簽的字。然後他們把我拉到搶救室,從下身給我往裏灌一種藥,接著我就開始出不上來氣。這時,一戴眼鏡的女警問我咋了?我說不出話來,只聽那女警說:「快別灌了,如果出現生命危險,我這身衣服就得脫了。」他們就再次把我拉到B超室檢查,檢查顯示,共有兩個瘤子,一個比較大,一個只有雞蛋那麼大。然後又把我送到檢查室,再次檢查,檢查結果還是一樣的。幾個大夫會診後,一個主任大夫對警察說,這麼大的瘤子,有生命危險,必須手術。太原的警察說:「她是犯人!」我說:「我不是犯人,我是煉法輪功的,這是被打的。」大夫一再要求住院,否則有生命危險。太原警察讓大夫和大同警察商量。過了好長時間,我就告訴她們:我要回家!

一直到晚上十點多,他們把我推上警車,返回大同,在回來的路上才給我家人打了電話。回來後已是凌晨二、三點了,新勝街派出所所長讓給我輸液,我拒絕了。第二天,又把我拉到大同市第一醫院做檢查,檢查確認確實是兩個瘤子,和太原的檢查結果一樣。第一醫院的主任大夫下了病危通知書,要給我做病檢。中午才把我拉回新勝街派出所,讓家人把我接回家。

回家後,我眼睛疼、頭疼,頭疼的像要裂開一樣,眼睛也越來越看不清東西。後來家人領著我到太原眼科醫院去看,太原眼科醫院給我進行手術治療,回來後,右眼已經完全看不見了,左眼只能看見一點,而且是一陣兒一陣兒的,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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