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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青海省公安廳廳長何再貴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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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青海報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青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何再貴,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中共官場腐敗墮落,幾乎無官不貪。何再貴此次成為中共反貪假戲的犧牲品,固然因為其貪污受賄,但也是因為他迫害好人遭惡報所致。

何再貴,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任命為青海省公安廳廳長。在此之前,何再貴還在公安部任職,後來擔任河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二零零二年調任青海。 無論是在河南還是在青海,他任職期間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他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青海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一覽》和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西寧市大法弟子張秀琴被迫害致死》的報導,自迫害以來,據不完全統計,已被證實青海省共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們或死於酷刑之下,或慘死於注射毒針之後。

許多殘酷的迫害大多發生在何再貴擔任青海省公安廳廳長的任期內,據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青海省收集迫害法輪功證據材料組的文章《02年甘肅真相電視插播後 15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綜述》報導,何再貴不僅重判了參與青海省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張榮娟、賀萬吉、李崇峰、段小燕,而且在賀萬吉、趙香忠夫婦倆被迫害致死後,「為了掩蓋罪行,阻止國內和國際上的調查,青海省公安廳廳長何再貴親自部署把賀萬吉的一個兒子調離西寧,去偏遠的青海省海西州地區。幾個月前,何再貴又命令有關部門將賀萬吉的這個兒子轉了業。」

青海省公安系統對大法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二零零六年八月到十一月間,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裏,西寧市公安局高層就有四個官員非正常死亡,接二連三的死亡是由於他們甘願被江氏集團的驅使積極迫害法輪功而受到天譴,這是公安內部的警察都認可的。何再貴被判刑也是他長期作惡的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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