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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義縣公安局、九道嶺鎮派出所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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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遼寧義縣公安局、九道嶺鎮派出所,自中共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追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充當其打手,非法對義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刑訊逼供、搶劫財物,送勞教迫害等。下面僅列出九道嶺鎮部份法輪功學員自述遭受義縣公安局、九道嶺鎮派出所迫害的事實:

(一)被害人:郭桂雲,女,五十七歲,住遼寧義縣九道嶺鎮星星屯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到北京信訪辦上訪,被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楊玉祥、井學民在北京信訪辦綁架,由九道嶺派出所警察張坤從北京給本人帶到派出所,警察李春雷、丁紅平對我拳打腳踢,踢倒了,就讓跪著直至審訊完畢才讓站起,審訊記錄人張坤審後送義縣看守所關押兩個月,我自己的二百五十元錢楊玉祥給拿去了,義縣公安局又罰款一千六百八十元錢才放回。星星屯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又罰款五百元錢。

二零零零年九道嶺派出所所長派村治保主任夏榮彬、蔡方柱又把我劫持到鎮政府黨校關押一天迫害。

(二)劉奎風,女,47歲,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星星屯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到北京信訪辦上訪,在信訪辦被義縣公安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楊玉祥、井學民綁架,我帶的吃飯錢被楊玉祥給拿去了,計三百元整,又被九道嶺派出所張坤、丁紅平從北京把我劫持到九道嶺派出所,所長李春雷、警察張坤、丁紅平對我拳打腳踢,讓我給他們跪著,打完又送義縣看守所關押兩個月,又罰款一千六百八十元錢才放回家。星星屯村上罰款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九道嶺派出所夥同星星屯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把我從家綁架到鎮黨校關押兩天。大法書被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李忠久要去了。

(三)夏士媛,女,五十七歲,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鎮邊門子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我進京證實法到承德被劫回,大法書叫村上張中文要去了。

九九年十月我去北京在天安門被武警抓捕,關押在十三派出所七天,九道嶺派出所張坤把我帶回,所長李春雷又罰我一千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九道嶺派出所劫持,關押在義縣看守所四天放回。

二零零一年我被葫蘆島公安局惡警劫持,關押四天,身帶四百元錢被姓王的警察搜走,罰飯費五百元,九道嶺派出所警察李春雷從葫蘆島將我帶回,送義縣看守所關押五十八天,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楊玉祥、王佔林勒索三千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我講真相被程春元舉報,在義縣看守所被關押十一天,送馬三家教養院關押迫害二年。馬三家教養院惡警察不讓睡覺。

(四)劉風雲,女,四十七歲,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鎮星星屯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到信訪辦被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楊玉祥、井學民綁架,又由九道嶺派出所張坤從北京將我帶到九道嶺派出所大打出手,把我踢倒了,又讓跪著,一直跪到審訊完畢。送義縣看守所關押兩個月,義縣公安局政保科又罰款一千六百八十元才放我回家。星星屯村上又罰款五百元。

九九年七二零星星屯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李忠久把我的大法書都要去了。

(五)王樹森,男,六十四歲,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鎮石佛寺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支保趙福海、丁廣洲把師父法像和大法書全部抄走。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惡人舉報,由村人胡寶漢帶九道嶺派出所警察劉祥軍、劉長城和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等人將我從家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關押四天,勒索三千元,身帶一百元被看守所警察路清海拿去了。

(六)蔡方貴、關淑蘭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進京到承德,被劫持到九道嶺派出所關押一天放回。七二零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李忠久把大法煉功帶、煉功橫幅全部搜走,因同修進京勒索一千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鎮政府、九道嶺派出所警察、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把我和關淑蘭抓到鎮黨校關押兩天,強迫寫保證不進京才放回。

(七)關風芝,女,五十七歲,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鎮星星屯村。

一九九九年星星屯村支書蔡方柱、夏榮彬、李忠久把我的大法書抄走了。七二零進京上訪,到承德被劫持到九道嶺派出所審訊,警察審訊人胡古山、丁紅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我在家煉功被九道嶺派出所綁架,關押義縣看守所七天,罰款一萬元才放回。

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鎮政府、村支書蔡方柱、治保夏榮彬、鎮派出所合謀將我帶到鎮黨校關押一天。強迫寫不進京保證才放回家。

(八)夏素傑,女,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鎮星星屯村。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村支書蔡方柱和九道嶺派出所警察李春雷等人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關押一夜,罰款二千元,把我的大法書全部抄走。強迫我寫了保證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村支書蔡方柱、李忠久、夏榮彬把我和同修蔡成年綁架到鎮黨校關押兩天,強迫寫不進京保證才放回,回到家天天讓到村上報到,由惡人監視。

(九)高桂秀,女,五十四歲,住遼寧省義縣九道嶺鎮星星屯村。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關押在西客站分局五天,由家人領回,送九道嶺派出所,勒索二千元,因當時沒有錢,寫的欠條。

二零零零年村支書蔡方柱、李忠久、夏榮彬把我從自家地裏帶到鎮黨校關押兩天,強迫寫不進京保證才釋放。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我回北票講真相、送真相,被惡人舉報,下府鄉派出所把我和同修高桂青一起綁架到下府鄉派出所後又送北票610審訊,關押在北票黃花營看守所一個月,勒索一千元才放回。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九道嶺派出所劉祥軍、劉長城、張春豐、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王佔林夜闖我家,當時我女兒正在睡覺,給我女兒蔡暢嚇的直哆嗦,到晚上就喊害怕。惡徒把我的大法書全部抄走,像土匪一樣翻箱翻櫃,他們還給我判了個「取保候審」。

善惡有報是天理。曝光其罪證意在讓其醒悟,不再做迫害信仰「真善忍」好人這種天理難容的事了,棄惡從善、停止犯罪,找回良知,給自己留下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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