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六個兒女,都在城市住,工作都不錯,二十年前,我們就隨兒女們來到了城市居住。我的五個孩子與老伴都修大法,女婿僅個別修煉。我不一定在哪個孩子家住,不論到哪家住,有言在先,必須具備修煉環境,誰家的工作做不好,叫我也不去。我不管在誰家,三件事都做。在我家,誰不敬大法,他都沒有機會贍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