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份 垂死瘋狂
目錄
一、懼怕《九評共產黨》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二零零四年「十一」前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三、外出旅遊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四、公開打壓、侵犯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
五、利用「奧運會」迫害法輪功學員
六、瘋狂集體綁架揭露邪惡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末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發表後,尤其是李洪志師尊《向世間轉輪》的問世,敲響了中共邪黨的喪鐘,邪惡極度害怕自己的滅亡,表現出來了滅亡前「迴光返照」的垂死瘋狂。中共江氏集團下達了將法輪功定性為反動組織的秘密文件,在邪惡的六一零的指揮操控下,雲南在這段時期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更加瘋狂的打壓迫害,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勞教、判刑。據明慧網報導和近期所收集到的情況,僅僅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兩年間,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達二百多人,發生了數起法輪功學員集體被綁架事件。
一、懼怕《九評共產黨》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轟動全球的《九評共產黨》發表不久,邪黨就意識到《九評》打到了它的七寸,所以它表面上雖然一反常態的冷靜,但實際上內心已感到惶恐、空虛和絕望,還想作垂死掙扎,於是暗中密謀,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大行動、大搜捕,重點旨在壓制《九評》的擴散和傳播。以下僅僅是二零零五年一至三月被綁架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一)瀾滄縣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四人被判刑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早七時十分,雲南省思茅市「六一零」和瀾滄縣「六一零」及國保大隊幾十名警察一齊出動,分別突然闖入八名法輪功學員家中抄家,抄走了大法經書、師父的法像、電腦、打印機、錄音機等物品,同時綁架了胡秉清、李先澤、張林、王豔紅四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晚上,張林、王豔紅二人被看守所女惡警趙宇殘暴的用手銬將手和腳銬在一起,折磨了一宿。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縣法院非法判胡秉清、李先澤、張林、王豔紅四名法輪功學員各有期徒刑四年。參與非法判刑的是:審判長李學英;審判員張德良、郭美瓊;書記員尹雪蘭。
四名法輪功學員上訴,但中共一黨專制控制的公、檢、法、司上下一鼻孔出氣,思茅中院仍非法維持原判。參與非法判刑的是: 思茅中院審判長楊松;審判員徐豔琳、藍洪;書記員王留玉。
◇胡秉清,男,六十九歲;關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十監區五中隊。
◇李先澤,男,六十九歲;關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五中隊。
◇王豔紅,女,四十歲;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隊遭非人迫害。
◇張林,女,六十五歲,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隊遭非人迫害。
(二)楚雄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案:
◇朱蘭,女,四十八歲,楚雄市金鹿中學圖書管理員,楚雄州法輪功輔導站站長,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被楚雄市法院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單位開除,被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遭迫害。
◇施紹偉,男,五十一歲,幼兒園職工;蔡淑芬,女,四十五歲,幼兒園教師。夫妻二人曾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一月,夫妻二人再次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老父親施宗佩只好帶著孫子到公安局及「六一零」等部門要人。蔡淑芬被非法關押至同年十月放回,施紹偉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監外執行。
◇唐蕊,女,四十七歲,楚雄州技工學校教師,楚雄法輪功輔導站副站長。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半,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又名:雲南省祿豐縣新風學校)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二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迫害,並被開除工職。
◇侯發勇,男,五十六歲,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被強行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陳少龍,男,四十六歲,個體戶,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刑兩年。
◇萬國良,男,七十歲,楚雄市鹿城南路石油公司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送省一監迫害。
◇吳寶元,男,六十四歲,汽車公司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三月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六個月,緩刑四年,監外執行。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邪黨人員沒給任何理由,將吳寶元非法投進雲南省第一監獄三監區迫害,關押二年後,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才放回家,
(三)昆明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二零零四年,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發表後不久,雲南省昆明市政法委書記、「六一零」主任田雲翔在公安系統所謂的 「颶風行動」 嚴打部署會上叫囂:堅決打擊法輪功,強化專門力量和偵控手段堅決打擊下載、複製、傳播、散發法輪功宣傳品的,盯死看牢重點人員。昆明市「六一零」副主任蘇利平在部署過年前對法輪功的打壓的會議上也叫囂「我不相信整治不了法輪功」。昆明市又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抓捕。
◇葉保福,男,五十多歲,雲南林業醫院副院長,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同時被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公安分局、「六一零」、國保惡警從家裏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省一監三監區迫害;二零零七年,監獄夥同地方「六一零」、警察對葉保福進行「洗腦」迫害,二零零八年過大年前,七中隊隊長楊志和指導員曹陽以清監為名,搶走葉保福所撰寫的大量書稿等私人財物後調八監區迫害。
楊明清被非法判刑三年關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關禁閉、嚴管;葉茂被非法判刑三年,關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五監區,遭坐小凳子迫害。
◇向華強,女,七十一歲,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後被判緩刑三年。
◇譚玲芳,女,昆明法輪功學員,昆明供電局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被十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女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女二監四監區迫害,當時她正在照顧生病的兒子。譚玲芳被非法關押後,由於缺乏照顧,致使她的兒子病情惡化,發展成尿毒症,腎衰竭,心力衰竭,高度貧血,生命隨時處於危險之中。
◇普寶玉,女,五十四歲,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被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一進監獄就被關進禁閉室,共四十二天,在禁閉室期間不准梳頭、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准上四次廁所,不准用水,成天坐在小板凳上,導致屁股生瘡流膿。
◇倪美珍,女,七十六歲,昆明法輪功學員,雲南昆明東站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四年、五年,關押到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監獄害怕出事,不得不讓家人接回。
(四)德宏州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顧正芬,女,法輪功學員,雲南省瑞麗市法輪功學員,原在四川成都市青龍場鐵路段工作,是雲南省瑞麗市畹町經濟開發區煉焦廠職工。因給原單位四川成都市青龍場鐵路系統寫信講真相,被鐵路宿舍居委會余主任與雲南省瑞麗市公安局畹町公安分局、成華區青龍警方、青龍場街道辦事處張富民等惡人闖入家中,強行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顧正芬正念抵制,並高呼「法輪大法好」,幾個惡警將她塞入警車,綁架至雲南省瑞麗市看守所。顧正芬被非法關押達半年之久,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瑞麗市惡黨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迫害。
(五)玉溪市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黃韜(黃濤),女,五十五歲,玉溪市軸承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一月九日被玉溪市國安的惡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被強制超負荷勞役,出現嚴重糖尿病症狀,血糖指標經常高達十八,人瘦得皮包骨頭,為推卸致人死亡的責任,監獄不得不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將黃韜保外就醫,叫其家人接回。
保外期間,黃韜一直被當地邪惡騷擾、監控和進行經濟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到二零零九年一月中共當局非法扣押她的退休工資。導致黃韜身體一直沒有好轉,而且越來越惡化,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早十點含冤去世。
(六)臨滄市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李震(李正),男,三十多歲,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綁架判刑六年,關押在省一監四監區。因為李震從看守所一直到監獄都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監獄後就被數名惡警拳打腳踢,門牙被打落,全身多處被踢打致傷,到四監區後,李震仍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監後就給他戴上手銬近一年時間,最後手銬都鏽得打不開了。
◇楊鳳珍,女,六十九歲,臨滄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關押在女二監第四監區,因勞役時間過長、強度過大,導致嚴重心力衰竭、小便失禁、臉和嘴烏黑,嚴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幾個月,監獄於二零零六年八月才將楊鳳珍老人保外就醫。
◇杜映芳,女,臨滄市黨校職工。杜映祥(杜映芳的哥哥),二零零五年一月被「六一零」及當地公安局綁架,並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第四監區,其丈夫是臨滄市市委職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潰,憂慮去世。杜映祥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李鮮,女,三十五歲,臨滄市中學教師。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李鮮被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的第六監區。
◇朱兵,男,五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個體經營者。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送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二、二零零四年「十、一」前後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前後,雲南省「六一零」召開秘密會議造謠說:法輪功在「國慶節」有大的行動。因而層層統一部署,布置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監控,並把迫害延伸到農村、廠礦、學校。在全省範圍內綁架、關押、勞教法輪功學員。以下僅僅是二零零四年十月前後被綁架勞教、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一)昆明市被綁架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王瑾傑,女,雲南大學電教中心播音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二年。
◇馬玲,女,五十四歲,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昆明市戒毒所。
◇梅碧林,女,五十多歲,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英語教師。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楊蘇紅,女,二十多歲,肢體殘疾人。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孫顯馨,女,七十多歲。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段非,女,三十八歲,雲南昆明西南林學院外語教研室教師(被非法開除工職),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紅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進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在監獄期間,曾遭受強迫認罪、被犯人打罵、監視、關禁閉、罰坐小凳子、罰站、不許上衛生間等迫害。
◇謝梅,女,五十多歲,昆明磷肥廠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六監區迫害。
◇狄建超,男,三十六歲,雲南省昆明市船舶公司職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昆明惡警綁架、抄家,連夜被送往安寧市看守所關押,因狄建超堅決抵制迫害,隻字不答,在安寧市看守所惡警唆使下,遭獄霸和一東北人犯暴力毆打其胸、腹部致傷。隨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二)昆明鋼鐵公司李從亮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和七月二十日,昆明法輪功學員在昆明市第三看守所和海口岔路口等處成功的掛了許多「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橫幅後,驚動了雲南省「六一零」、省公安廳,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國安局的不法之徒於九月中旬進駐昆鋼賓館,以「偵破」掛橫幅的案子為由,借此機會大吃大喝,揮霍了企業職工數萬元血汗錢。
昆鋼「六一零」、公安處、羅白公安分局不法之徒也緊密配合,他們以蹲坑、跟蹤、竊聽電話、盤查、綁架等卑劣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十.一」前後,僅昆鋼龍山礦就有李從亮、李雪芬、張麗芳、段桂蘭、毛繼水、呂俊霞、何其瓊、郭宏雲、付秀英、楊志堅、張玉、易馬力、袁世英、趙永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從家中非法秘密綁架、關押、勞教、判刑。
◇李從亮,女,六十二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退休職工。被綁架、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李雪芬,女,六十四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李雪芬從勞教所回來不久於二零零七年三月突然含冤離世。
◇呂俊霞,女,三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張麗芳,女,年齡未知,昆明鋼鐵公司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半,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段桂蘭,女,六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半,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毛繼水,女,六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半,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何其瓊,女,五十六歲,昆明鋼鐵公司華雲分公司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兩次被關「禁閉」,坐小凳子。在第四監區由於過重的勞役,使其身體狀況極差,體重下降。
◇郭宏雲,男,三十九歲,安寧市大黃磷廠職工。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後非法勞教,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先後受到不讓睡覺,同時被多人毆打,只穿內衣褲就被從床上拖起來強迫奴役勞動,不讓親屬見面等非法迫害。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安寧八街發真相資料被安寧市公安局綁架後枉判四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二監區迫害。
◇付秀英,女,六十歲,昆明鋼鐵公司機修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裏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楊志堅,男,四十多歲,昆明鋼鐵公司經濟民警。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張玉,女,六十四歲,白族,昆明鋼鐵公司龍山礦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抄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半,所外執行。
◇易馬力,女,五十四歲,昆明鋼鐵公司職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裏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關押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二零零零年準備到北京上訪,還沒有出發在家裏就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
◇袁世英,女,五十多歲,昆鋼華雲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外出,被羅白分局惡警攔截非法搜身,隨即把她綁架帶到家裏抄家,直到夜晚,抄走所有大法書籍、經文和大法資料,當晚被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二年零六個月,關押在昆明曇華寺監獄。
◇趙永華,男,三十多歲,昆鋼保衛處職工。二零零四年被綁架、抄家、關押,隨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張惠芬,女,三十六歲,昆明法輪功學員。晉寧縣中和鄉田心辦事處田心村村民,約在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省女二監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每天十六小時坐在光板床上不准動彈),經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毆打,四個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李桂芝(音),女,五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雲南宜良陽宗海一所學校的音樂老師,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女二監第一監區迫害,家中的丈夫和兒子由於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丈夫去世,兒子患了精神病,生活無法自理,李桂芝的學校多次與監獄交涉,監獄仍不放人。
(三)州、縣被綁架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張曼華,女,大理州巍山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一前被縣「六一零」、國保大隊從家裏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方世梅(方世敏),女,四十五歲,法輪功學員,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方世梅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單位在州、縣「六一零」施加的壓力下三次配合文山州、縣「六一零」、警察把她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二零零三年又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四年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因拒絕寫三書(所謂的《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被四次關禁閉,長達一年多時間,長期強迫坐小凳子、罰站、反銬、群毆、在飯裏拌入損害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梅神智不清,變得痴呆木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體質極度衰弱,最後監獄以保外就醫通知家人將人接走。
三、外出旅遊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一)昆明毛丹心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到西藏旅遊被綁架案:
昆明法輪功學員毛丹心、王嵐、左立新、趙詠梅、趙晨宇、田雲波、李君萍、高虹、孫雲集等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假期時一起去西藏旅遊。七月下旬,路經西藏波蜜縣時被當地的惡警採用暴力綁架,被昆明惡警非法抄家,隨後送回昆明。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早九點,惡人偷偷摸摸的在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誣判,其中:
◇毛丹心,男,四十多歲,昆鋼華雲公司職工,被判刑一年六個月,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
◇王嵐,女,五十六歲,原雲南昆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退休幹部,大學畢業,原工作單位:雲南省昆明市總工會,曾為主治醫師。被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迫害。至今仍被剝奪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由於被使用了不明藥物,導致大腦萎縮。
◇趙晨宇,女,四十六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研究生畢業,原雲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學一級教師。被判刑三年。
◇趙詠梅,女,四十三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個體經營者。被判刑三年。
◇左立新,男,六十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昆明市呈貢縣郵電局的退休幹部。被判刑一年半。
◇李君萍,女,五十八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昆明市輸送機械廠的退休工人。被判刑一年半。
◇孫雲集,男,三十七歲,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省一監迫害。此前曾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勞教三年。
◇高虹,女,五十多歲,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田雲波,男,三十九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開遠市萬家玉等九人在貴州省望謨縣被綁架案:
◇開遠市法輪功學員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陳勇夫婦、李貴彩(三男六女),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貴州平塘看「藏字石」。路經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謨縣,被望謨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望謨縣公安局王封樹、張某兩人由開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祖林、鐘大盼等惡警陪同到各家抄家,製作的不乾膠、條幅標語五千條被惡警搶走。逼迫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陳勇夫婦、李貴彩等九人家屬在刑事拘留證上簽字。
望謨縣公安局惡警打電話要求周玉芬家屬交二萬元「保證金」即可保釋。目前,萬家玉、柴瓊家中有八十多歲老母親、陳勇夫婦、王樹邛家中有一兩歲小孩無人照顧。直到六月二十八日,望謨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無罪釋放了萬家玉等八名法輪功學員,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貴州望謨縣公安局。
四、公開打壓、侵犯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
(一)對二零零四年向遞交申訴材料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最高檢察院「決定」見報後,昆明法輪功學員到雲南省檢察院遞交申訴材料,檢察院的有關領導說他們不知道如何處理這類事情(指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意見),叫把申訴材料遞交信訪處,但是,信訪處接收了部份申訴材料後,不再接收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材料,並說「法輪功的問題,檢察院管不了」。
由於檢察機關拒收申訴材料,法輪功學員就到省人大信訪處上訪,並遞交申訴材料,接待人員說:處理法輪功問題是由省「六一零」辦公室負責,他們會把材料轉到「六一零」。
當法輪功學員到省「六一零」辦詢問時,「六一零」人員答覆說:「具體執行的是公安機關,有甚麼問題找公安機關」。
當法輪功學員找到公安機關時,遭到的是綁架、傳訊、關押和勞教。
隨後雲南省紀委等邪黨部門發文,以所謂淨化上訪環境為由,層層部署對寫申訴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報復和迫害。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安廳廳長接待日,法輪功學員馬燕、羅泰有和被非法勞教、到期不釋放的鄺德英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反映受迫害的情況,卻遭到了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十多名警察的綁架、審訊,並威脅說:「法輪功上訪是違法的」。隨後,官渡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侵入羅泰有住宅進行騷擾,揚言要監視居住;馬燕先後被昆明五華區、西山區、官渡區「六一零」及國保大隊非法傳訊,並強迫到單位(省火電公司)參加「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昆明市法院違反法律法規,打著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韓震坤、郭娟夫婦的幌子,卻不讓人參加旁聽,一些親屬和法輪功學員到庭外關注審理情況,卻被各個區的國保大隊警察騷擾,並非法錄像,隨後根據錄像傳訊、綁架、關押了楊蘇紅(肢體殘疾人) 等數名法輪功學員,而且整個審理過程受到了「六一零」、公安、司法、法院、政法委等諸多方面的干預,同時辯護律師也受到了法院不得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的威脅,主審法官張兆龍不但拒絕韓震坤委託的代理人出庭,並辱罵代理人是勞教釋放分子。
◇雲南省司法、公安、法院阻撓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昆明市法院不准律師為韓震坤作無罪辯護,昆明司法局要韓震坤的辯護律師作檢查;雲南省勞教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拒絕律師與為其辯護的當事人見面,說這是上級的規定。
二零零四年「十一」前,在昆明市「六一零」副主任蘇利平的指揮下、警察又開始針對上訪、寫申訴的法輪功學員非法辦「洗腦班」強行洗腦,企圖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嚴重的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和基本人權。
十月十五日,昆明市五華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強行非法將曾到省公安廳信訪處上訪的羅泰有等數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進行封閉式強行洗腦,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另外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到來自「六一零」、公安局、街道辦事處和單位的威嚇,如不寫保證書,就要開除工職、停發退休金等等。
(二)二零零九年發邪惡文件迫害被非法關押出獄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底雲南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六一零內部發文「雲處辦發〔2009〕33號文件《關於地方與監所協同開展教育「轉化」和鞏固工作的意見》」擬迫害被非法關押及刑滿回家的法輪功學員。文件中要求:
△建立法輪功學員檔案。包括法輪功學員的煉功歷史、被迫害事實、思想狀況、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是否煉功及他們對法輪功的態度,制定專管警察,利用所謂才入監的「關鍵時期」進行「轉化」。同時還要威逼利誘法輪功學員家屬、單位、社區、鄉鎮幹部到監所協助「轉化」,六一零還要挑選「幫教專家」換面孔、換角度的「轉化」。
△對非法關押期滿、拒絕「轉化」法輪功學員進行後續迫害。派警察監視行蹤,並逼迫法輪功學員本人到轄區派出所報到,重點監控;而對所謂「轉化」的也要後續跟蹤。各級六一零辦洗腦班,專門針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同時監獄、勞教所還要派出「轉化」者去「轉化」別人。
△地方、監獄、勞教所進行所謂回訪。六一零要定期到監所「轉化」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年不少於一次,採用的主要手段是,拉攏收買欺騙被關押的學員,以回家後的生活、就業相逼,脅迫民政、社保、人事等部門一起參與迫害學員,同時虛假的傳達家人口信(很多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長期不許家屬接見),達到「轉化」的目的。
監獄、勞教所、公安局建立固定的回訪小組。對從監獄、勞教所回家後五年內的法輪功學員要以各種方式回訪,每年至少回訪一次。對回家兩年後及保外就醫的法輪功學員作為「重點」,面對面回訪每年不少於一次,對非法判管制、緩刑、監外執行、裁定假釋,不在監獄、勞教所服刑的法輪功學員,作為社區「矯正」的重點,要通過各種途徑、方法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視管理,同時盡最大力度「轉化」。
△威逼出賣、揭發。監獄、勞教所、六一零都將是否出賣其他人作為「轉化」與否的重點指標,因此使盡一切邪招,試圖達到攻破瓦解的目的,邪惡稱之為「交揭查」活動,監獄、勞教所、六一零、看守所、公安局狼狽為奸,在迫害中相互勾結。
△用升遷、金錢為誘餌拉攏收買人與邪惡為伍。向省監獄局、勞教局施壓,要把「轉化」法輪功學員作為工作重點,一層一層的向下傳達。對監獄、勞教所專門負責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要「高看一眼,厚愛一分」,鼓勵他們為邪惡賣命。監獄局、勞教局還建立「轉化」工作獎勵機制,對積極「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人員、集體表彰。另外加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資金投入,利誘監獄局、勞教局設立「轉化」專項工作經費,省六一零根據監獄、勞教所的「轉化」情況給予資金獎勵。
五、利用「奧運會」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中共邪黨中央以政法委的名義秘密下發了一份題為《關於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北京奧運會安全的工作意見》的文件,雲南「六一零」、公安國保根據這一秘密文件精神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大批法輪功學員無辜被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各單位也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跟蹤、電話監聽,限制人身自由。以下是在「奧運會」前後被綁架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王匯真,女,五十四歲,新華社雲南分社職工。二零零一年寫公開信被綁架後勞教二年;二零零三年在公園散發資料被綁架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再次被綁架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李培高,男,七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二零零八年「奧運」前被中共警察綁架,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迫害。
◇楊淑華,女,昆明市宜良縣法輪功學員,宜良縣可保煤礦工人,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初「奧運」期間被當地國保大隊惡警綁架,非法判刑後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董志昆,男,五十歲左右,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二零零八年「奧運」前被盤龍區金殿派出所惡警綁架,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份被中共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往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家屬沒有拿到判決書,只拿到一個通知家屬的判決執行單。家屬僅在二零一零年過年前見到董志昆一面,其餘每個月的正常會見均被無理剝奪。
◇王蓮芝,女,七十二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奧運」前被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判刑後送到女二監。十一月十日,家人經過一番折騰,到女二監見到王蓮芝還好好的,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電話告知其兒子,王蓮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醫。其兒子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 警察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鑑定,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 警察不敢回答。幾經周折後,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才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接回家中,因受到嚴重迫害,回家後的王蓮芝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難以入眠,身體狀況繼續惡化,十一月十六日出現昏迷,十一月二十七日王蓮芝含冤離世。
◇鄧瓊仙,女,六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碟時,被一個值勤的保安綁架,後被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馮軍為首的警察抄家,最後送到官渡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個月。鄧女士在那裏摔壞了左腿,胃也疼了起來,還伴有腹瀉和嘔吐。在這種情況下,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還對鄧女士非法庭審,枉判三年,送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之前,鄧女士曾於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三年兩次被綁架到雲南女子勞教所勞教迫害。
◇黎昆平、李謙夫婦被非法判刑。黎昆平,男,四十多歲,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因為發大法真相資料被判刑四年,關押在省一監一監區。黎昆平被綁架後再次邪悟,在省一監關押期間投靠邪惡,充當「猶大」,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幹下了傷天害理之事。
◇李謙,女,三十八歲,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在雲南永仁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遭惡警綁架。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永仁縣法院在其家人根本不知道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後,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迫害。丟下一兒一女,大的五歲,小的剛滿三歲,由李謙父母撫養。
◇代瓊仙,女,六十四歲,雲南火電建設公司職工。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奧運」期間,被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局阿拉鄉派出所、雲南省火電建設公司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代瓊仙被監獄進行所謂「嚴管」,自入監後一直遭受每日十六小時坐小凳子的殘酷體罰,不准與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視,目前身體狀況極差,瘦得皮包骨,雙目幾乎失明,身體極度衰弱。此前,代瓊仙曾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鄧智旭,女,三十多歲,雲南省玉溪春和鎮劉總旗的村民。「奧運」前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時許,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國保大隊長邱學彥帶領警察若干人到王勇(女)住處圍捕,當時在王勇家的法輪功學員鄧智旭、吉紅蓮被非法抓捕。鄧智旭被非法判刑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李桃有,男,五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奧運」前到朋友家玩時給了朋友一張「神韻」光碟,被「村治保主任」誣告,被昆明尋甸縣奇心派出所所長和一個姓李的警察(警號020100)把李桃有綁架到派出所後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吃不飽,由於只發了一張光碟縣檢察院退檢,派出所所長還不罷休,夥同昆明官渡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到家裏抄家,威脅其家人:「不交出大法資料就用推土機把你的家推平」 「你們不說出來就把你們都用手銬銬起來。」隨後從家中抄走了大法書。二零零九年李桃有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到省一監,一到集訓監區就被關進嚴管室,被罰蹲在地上三天後被強迫去揀豆子三個月,一天要揀二至三袋,最多揀八至九袋。有一天他洗腳,犯人大組長周忠華(緬甸人)說他盤腿煉功,就打他的嘴巴。隨後把他從集訓監區調到二監區,後來又把他調到五監區迫害。
◇林秀英,女,年齡未知,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奧運」前,林秀英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向其家人敲詐勒索一千元。直接迫害人為勐拉派出所。
◇吳麗雲,女,四十一歲,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八月「奧運」期間在昆明市省委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國保惡警綁架,抄走隨身物件,非法關押迫害,並於零八年九月非法判刑兩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龍華鮮、周晉母女被綁架判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大隊長馮軍為首的惡警綁架,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被昆明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六、瘋狂集體綁架揭露邪惡的法輪功學員
(一)昆明徐偉、陳豔豔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在昆明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杜敏的親自指揮下,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調集十多輛警車、練學騰等幾十名惡警,在法輪功學員陳豔豔的工作單位昆明理工大學白龍校區將其綁架,同時綁架了在家中的丈夫徐偉,並非法抄家,搶劫走家中的電腦、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當天惡警在校區內拉起了警戒線盤查所有進出校區的人員,氣氛異常緊張。
第二天昆明理工大學緊急召開部門領導會議,昆明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杜敏親自到場,大罵昆明理工大學領導對迫害法輪功不重視,並稱陳豔豔案件是雲南省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最大案件。
同時遭到綁架的有江潤麟、江昆、朱德超、楊德英、何秀芬等法輪功學員。
◇徐偉,男,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教師,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陳豔豔,女,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非法判刑七年;現被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迫害。陳豔豔在學校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深得同事、領導、學校師生的讚賞,被單位評為優秀員工。九九年「七二零」後因到雲南昭通洪法,曾被非法勞教二年。
◇朱德超,女,五十多歲,江潤麟母親,被非法判刑六年,現被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江潤麟,女,三十三歲,被綁架前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出納工作,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她在母親被邪黨人員綁入獄中迫害的情況下,毅然上京上訪,為大法申冤,在北京被惡警綁架,被建水惡警劫持回非法關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因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被非法勞教二年。
◇江昆,男,五十多歲,江潤麟父親,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楊德英,女,六十二歲,住昆明市西山區永昌街道辦事處平橋村69號。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迫害。二零零五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二)昆明凌莉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闖入凌莉家中將四人綁架,同時抄走了凌莉家中的電腦等設備及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
◇凌莉,女,三十六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後新街52號9幢2單元401室。被非法判刑五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董桂芬,女,五十六歲,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張秀英,女,七十三歲,昆明市鐵路局退休職工。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曾被玉溪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三年。
◇王勇,女,四十三歲,昆明市西山區粵秀中學教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曾被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
(三)昆明吳奇芬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吳奇芬、王樹蘭、楊功秀、朱恩華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及顯示器、音響、及桌面MP3播放器一個、MP4一個、MP3和數千元現金等私人物品,隨後又綁架了李福、孫顯馨夫婦。
◇吳奇芬,女,五十六歲。被非法判刑五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吳奇芬曾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遭受迫害二年零六個月。
◇王樹蘭,女,七十一歲,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王樹蘭曾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在去北京上訪的路途中被乘警劫持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王樹蘭到雲南省委信訪辦上訪,又被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劫訪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楊功秀,六十五歲,雲南省鐵路總公司退休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朱恩華,女,三十三歲,被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李福、孫顯馨夫婦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四)昭通鎮雄縣龍安成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凌晨二點左右,龍安成、張朝宣、龍安俊等法輪功學員被雲南省鎮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張治中、王仁普帶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抄家,之後龍安成被送昆明勞教。
◇龍安成,男,二十多歲,鎮雄縣碗廠鄉人。被送勞教,現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張朝宣,男,三十多歲,劫持到鎮雄縣看守所迫害二十多天。
◇龍安俊,男,四十多歲,鎮雄縣碗廠鄉教師,被惡警張治中、王仁普等劫持到鎮雄縣看守所關押。
(五)昆明吳芸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盤龍、西山、五華國保大隊交叉對吳芸、張水蘭、沈柱友、韓樹林和孔石英夫婦、張如瓊、李瓊芳、韓景琪等法輪功學員進行突然綁架、抄家,關押、判刑。
◇吳芸,女,三十九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五華區「六一零」人員、五華分局國保大隊及大觀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在吳芸的兒子放學回家之際,趁吳芸不備闖入家門,非法抄家一直到下午四點多鐘才結束,長達五個多小時,過程中不斷的拍照錄像。最後警察要把吳芸帶走,被吳芸拒絕。吳芸被四、五個警察又拉又拖,她一路高呼:「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張水蘭,女,六十多歲,雲嶺通信器材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盤龍區小龍小區六棟一單元五零一號。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在家中被盤龍區國保大隊多名惡警綁架、抄家、現場錄像,並搶走家中電視衛星接收器、電腦二台、飛利浦刻錄機、刻錄光盤、真相小冊子等大量物品。被非法判刑三年。
◇沈柱友,男,五十多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左右,昆明市官渡區菊花派出所和國保大隊惡警突然闖進沈柱友家中,強行抄走部份私人物品,同時還非法抄了沈柱友兒子的家。被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韓樹林和孔石英夫婦: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半左右,昆明市五華區翠湖派出所和五華區國保大隊的十幾名惡警非法闖進韓樹林家,大肆掠搶私人物品,綁架了夫婦倆和幼小的孩子,隨後,公安敲詐孔石英三千元以「取保候審」。二十八日下半夜三點,孔石英和孩子才回到家,十多歲的孩子現在還在極度驚嚇中。目前,韓樹林、孔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韓樹林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張如瓊,女,昆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半左右,在金馬寺她家開的理髮店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馮軍等數人綁架並夥同菊花村派出所惡警十多人同時去抄家,搶劫了好多大法書、刻錄機、光盤等。張如瓊現被非法關押在官渡看守所。隨後「取保候審」。
◇李瓊芳、韓景琪,雲南昆明法輪功學員,兩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被官渡公安惡警綁架並抄家,據說被非法關押在官渡看守所迫害。
(六)曲靖市黃喜蘭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兩天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的指揮下,對曲靖市黃喜蘭、饒雪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及陸良縣梁國芬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突然綁架、抄家。
◇黃喜蘭、饒雪等五名(其他三人不知名,請知情者提供)曲靖市法輪功學員,她們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一同被綁架、抄家、關押。
◇梁國芬等五名(其他四人不知名,請知情者提供)陸良縣法輪功學員,他們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被綁架、抄家、關押。
(七)紅河州劉燕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在紅河州「六一零」、公安國保支隊的指揮下,個舊市、蒙自市、開遠市「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對黎明和劉燕夫婦、崔琳、王蘭芬、陳相珍、蔣玉花、常平、萬瓊、馬國忠等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之後全部被判刑迫害:
◇劉燕,女,四十七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縣及開遠市惡警綁架,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被判刑十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二零零零年四月遭個舊市「六一零」及市國安綁架、抄家,送至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後放回。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在建水縣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遭紅河州公安局鐘崇富帶七、八個惡警到家中非法抄家後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現劉燕家中僅剩七十多歲的癱瘓父親。
◇黎明,男,約四十七歲(劉燕的丈夫)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縣惡警綁架、抄家,被判刑三年,緩期五年。
◇崔玲(崔琳),女,開遠市解化廠技校老師,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和劉燕被蒙自縣及開遠市惡警綁架、抄家。崔琳被非法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被判刑三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王蘭芬,女,四十多歲,個舊市傳染病院職工。陳相珍(陳象徵)、蔣玉花(蔣豔華)、常平四位個舊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先後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分別被判刑四年、五年、五年、三年,送省女二監迫害。
◇萬瓊,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上午十點被個舊市「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判刑六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馬國忠,蒙自縣高家寨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遭綁架,惡警去了五十多人,搶走了電腦器材和許多大法書。被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八)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昆明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在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周永康秘密到雲南授意下,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在昆明市「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中共警察在一天之內,綁架了陳煥麗、張小華、張曉雲、董碧薇、顧麗清、丁桂英、彭正蘭、郭某某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張曉雲,女,四十多歲,昆明捲煙廠九九彩印公司職工。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張曉雲女士在上班途中,被潛伏的十多名便衣特務撲倒在地,搶走她的手提包,非法強行打開家門,對她的住宅進行長時間的抄家和搶劫,搶走了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等私人財物。
此次被綁架,給她年少的兒子和年邁的母親帶來了沉重的打擊,她的兒子和老母親因親眼目睹惡警像土匪強盜一樣的抄家搶劫,精神受到很大驚嚇刺激,兒子情緒很不穩定,老母親出現了無力走路的現象。目前張曉雲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
◇董碧薇,女,六十七歲,昆明某保險公司退休的財務處長。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董碧薇女士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剛出家門,兩個便衣警察問他:董碧薇在不在家?回答說:在家。兩個便衣就上去扭住其丈夫,威逼其丈夫上樓開門。門一開,數十名警察就闖了進去,開始抄家、拍照、錄像,欲綁架董碧薇女士。只見董碧薇從容地坐在床上盤起雙腿。幾個警察去拽她,怎麼也拽不動。董碧薇在向警察講真相時突發糖尿病的危險症狀,在場的警察一看這情況,只好打一二零急救電話,因董碧薇拒絕到醫院,警察搶走電腦、護身符等大法資料和兩萬元現金等私人財物,匆匆離去。
董碧薇曾於二零零七年十月被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抄家,並非法判刑四年,因有糖尿病等多種病狀而保外就醫。
◇顧麗清,女,五十七歲,玉溪總站的退休職工。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早上,住在昆明女兒家的顧麗清,被昆明盤龍區國保大隊從家中綁架、抄家,搶走電腦等大量私人財物,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顧麗清女士曾於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玉溪市紅塔區邪黨校「洗腦班」強制洗腦。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顧麗清與法輪功學員鄧翠萍、華嵐仙在紅塔區北城鎮發放真相資料,被綜治辦的金永祥惡告,隨後被玉溪市紅塔區國安大隊的何小沛等惡警綁架。不法人員把她們分別隔離進行迫害,鄧翠萍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江川看守所,而華嵐仙和顧麗清則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三人被非法抄家後,關押在看守所四個月之久。
峨山縣法院開庭審理時,三位修煉者堅決不穿囚服,紅塔區惡警(二十歲左右,警號530273)猛擊華嵐仙(六十歲左右)頭部,並將其打倒在地上,然後又拉起猛擊背部,顧麗清趕去拉,也被惡警猛擊背部,後她們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陳煥麗,女,六十一歲,昆明市工人療養院會計。張小華,女,四十多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早上,陳煥麗女士與張小華女士坐出租車回家。剛下車,就被事先埋伏的一夥便衣警察綁架,並且砸門(門被砸爛)而入非法抄家,搶走大量私人財物。陳煥麗女士丈夫早年病故,與兒子相依為命,同時兒子也受到恐嚇。
陳煥麗曾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抄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彭正蘭,女,六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彭正蘭被不明身份的便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官渡區看守所。
◇丁桂英,女,七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丁桂英被不明身份的便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官渡區看守所。
◇郭女士(姓名不詳),六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郭女士被不明身份的便衣警察綁架時,突然出現高血壓症狀,隨後便衣警察抄了家,沒有帶走郭女士。
◇孔富英,女,六十七歲,昆明市機床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國保大隊四、五名警察無端的竄到昆明市機床廠法輪功學員孔富英家,當時孔富英回老家去了不在家,警察就欺騙其兒子開了門,一進家就開始抄家:翻箱倒櫃,一片狼藉。最後搶走了幾本法輪功書籍和一些大法真相資料。
孔富英從老家回來後,六月十日被盤龍國保大隊非法傳訊,一王姓女警察問孔富英:還煉不煉法輪功?孔富英答:這麼好的功我為甚麼不煉?又問:資料是從哪裏來的?孔富英答:「我不告訴你,告訴你是害了你,免得讓你犯罪。」隨後警察叫孔富英和兒子簽字,搞了個甚麼「取保候審」,一年內限制人身自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