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商務局幹部寇創金和女兒合影 |
姑且不論法輪功講「真善忍」,信仰無罪,向世人揭露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無罪,擁有法輪功教人向善的書籍資料無罪,全世界只有「假惡鬥」的中共邪教政府才認為做好人有罪;僅從中共自己規定的法律和刑事訴訟法審判程序來看,庭審全程都是處處違法。
十一月九日西峰區法院在法院大樓內電子公告牌上公示:將於十一月十日早上八點三十開庭審理寇創金案。但法院並未事先通知寇創金的家人,家人還是在開庭前通過其他渠道才得知此事。
當寇創金的十幾名家人和親戚進入刑二庭審判庭旁聽時,法院戒備森嚴,警察們對旁聽人員進行了兩次所謂「安檢」,扣押旁聽人的手機與私人物品,這是違法的,也是不符合旁聽規則的,是對旁聽人員的人身侮辱。而且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多次給旁聽人員拍照,這是對旁聽人的威脅和對肖像權的侵犯。
庭審剛一開始,法庭就違背了法定的審理程序: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庭審開始,審判長首先應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名單;告知當事人有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迴避的權利,並告知被告有辯護的權利。但本次庭審中,西峰區法院法官故意省略了這一環節,這是對寇創金權利的公然侵犯和蔑視。
根據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法庭調查開始時,應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可是本次庭審公訴人沒有宣讀起訴書(公訴人宣讀的所謂起訴材料根本就不是起訴書,不符合起訴書條件)。法輪功學員寇創金卻被手銬腳鐐加身站在被告席上。
開庭後所謂的法官(女,四十幾歲)首先問寇創金:「你知道你犯了甚麼罪嗎?」……有誰見過起訴事由都不明確的情況下,就已經被法官認定有罪的「庭審」?這句本次法官「發明」的直接發問正是中共對法輪功「欲加之罪」的寫照。法官在主觀上已經認定被告有罪、而不是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中共利用「人民法院」的招牌,行「黨法院」之事。
再看看公訴人所列的證據是甚麼,公訴人說:「從寇創金家的電腦上發現了有進入明慧網的軟件,及含有法輪功內容的文件一千多個,另有一台彩色打印機及一台黑白打印機。」
先不論這些證據是否存在,只從這些「證據」本身的意義來說,所謂證據就能證明一個人有罪或者無罪,而公訴人所列的證據正說明寇創金無罪。擁有「法輪功內容的文件」破壞了甚麼財產、傷害了甚麼人,造成了何種不良後果?也就是說,犯罪的事實是甚麼──沒有!為甚麼不把這些內容讀一讀,看看哪一句會給人造成傷害,哪句犯了罪?
教人如何修心向善做一個好人、教人如何遇到矛盾向內找、與人為善,教人如何提高自己的道德標準,做到「真善忍」,這不僅不會危害社會相反給整個社會帶來巨大的好處。這也是為甚麼法輪功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弘傳,獲得近一千七百項褒獎的原因。
當寇創金陳述:「我認為這次對我家的搜捕是非法的,十幾個人撬門鑽鎖,衝進我家,沒有一人穿警服;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像土匪一樣到處亂翻,我問他們是誰,沒有一個人回答我;當我制止他們的強盜行為時,他們對我實行了暴力……」卻被多次打斷。公訴人辯解說有在場人的簽字證明,而簽字的人卻是「搜捕你家的警察」,抄家的人也從十幾個人變成兩人。
寇創金再次聲明:「搜捕的明明是十幾個人,而且沒有一個人穿警服,也從沒出示甚麼搜查證,這個搜查證(法庭上出示的)我還是第一次見到的。當時我家只有我的小女兒和我三歲的小孫子。你們強行帶走我時,我想給我八、九十歲的老母親說說話都不讓。」「在沒有向我任何家屬通知的情況下,他們強行將我綁架到一個建築物的地下室,並且不允許我上廁所……」
毋庸多言,幾句話就已把中共惡警流氓嘴臉勾勒出來,而且相信所有旁聽人和讀者對這幾句話的信任程度要超過所謂公訴人的呈堂證供。
甘肅慶陽市西峰區法院 |
寇創金是原甘肅慶陽市商務局幹部(正縣級),現年五十九歲,已內退。他和妻子李瑞華,女兒寇娟娟,一家人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然而,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使一家陷入痛苦。夫妻二人曾被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無理綁架、關押多次。妻子遭受非法勞教、判刑,至今被迫流離失所,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還四處搜尋她,企圖再次綁架。女兒寇娟娟因父母多次被綁架,再也承受不住中共野蠻的迫害,患了嚴重的抑鬱症。
李瑞華曾在一九九二年患卵巢囊腫,一九九五年患乳腺癌,多次手術,一九九六年三月有幸修煉了法輪功後,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全身所有的病都奇蹟般沒有了,無病一身輕,內心的喜悅無以言表。寇創金也曾遭肝病,胃病、頭疼病折磨,由於長期疾病折磨脾氣煩躁,經常喝酒打麻將,從不管家務事。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以後,他時時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做事處處為別人考慮,在修煉中不知不覺各種病都消失了,人也樂觀開朗了,家庭從此也和睦了。家屬院的人都說他像換了一個人,周圍人也都稱讚他是個大好人。凡是認識他們的人都知道是煉法輪功煉好了病。
這樣的好功法,中共卻剝奪百姓修煉的權利,製造的「北京天安門自焚」偽案謊言毒害人,對法輪功學員隨意判刑,勞教,洗腦,利用「人民法院」的招牌,行「黨法院」之事、配合中共搞迫害。
對寇創金的庭審過程正是如此,今天參與庭審的法官,檢察官們:追隨中共傷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真的對你的生命有好處嗎?整個庭審從頭至尾的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是對你們職業理性和專業知識的褻瀆,是對你們所從事職業的天性──法律的公正性和神聖性的踐踏。為甚麼用違法的方式來審判無辜善良、道德高尚的人呢?就因為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大法,就因為他們要留住自己的良知和善念,保持說真話的權利?法輪大法是正法,所有你們稱之為「罪證」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光盤,請用你們的良知、依據法律公正好好看看裏面的內容。看過後你會猛然驚醒:法輪功學員是一個多麼善良、純正的群體,這十幾年的不公正待遇和殘酷迫害只能證明:中共及其所操縱的公檢法機構在集體犯罪。
相關信息:甘肅慶陽 區號0934 郵編745000
西峰區政法委:
地址:九龍南路116號
辦公室: 8221960 8213589 8218076
書記:樊廣森 8220195 13830490209
副書記: 8227137 8225816 8212071
西峰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金龍 13884198096(參與迫害寇創金的主要責任人)
西峰區看守所 0934-8215502
西峰區檢察院:
地址:岐黃大道安化東路
檢察長 張正民 8276001
副檢察長 8276002 8276003 8276005 8276006
辦公室 8276008
政工科 8276007
公訴科 8276011
反瀆局 8276010
偵監科 8276012
舉報中心8276000
西峰區法院:
地址:岐黃大道安化東路 郵編745000
劉樹偉 13830437778(參與迫害寇創金的主要責任人)
刑二庭辦公室 8610842
院 長 岳相儒
副檢察長 張慧慧
辦公室 8899005 8899001 8612184
政工科 8621043
紀檢組 8612622
刑一庭 8611314
執行庭 8610695
審監庭 8621027
信訪室 8611922
慶陽市政法委:
地址:岐黃大道慶州西路
書 記 張文禮 13809349908
慶陽市六一零:
辦公室傳真 8228784
主任:石建國 8237199 13993496862(該惡人到處亂竄騷擾法輪功學員)
副主任:
文士信 8228324 13993422797
張金明 8237189 13369348596
慶陽市公安局
地址:安定東路十九號
局長:鄭銀生 0934-8212917(今年幾起迫害事件責任人)
副局長 王富強 8216373 13909340685
王興海 8228530 18993431678
葵伯珍 8218236 13830480000
楊和平 8225583 13993420919
楊俊峰 8220379 18909348369
紀檢組長齊星安 8217469 13369349998
政治主任任志鋒 8224521 13909346182
慶陽市國家安全局
地址:南大街580號
局長:郭森廣 8682258 13260340199
副局長:
張文倉 4189058 13260340168
連凳巍 4189010 13209342611
王慶華 4189002 13993406187
政治部主任:駱傑 13884112888
辦公室主任:李金泉4189069 13260340889
辦公室 8680302
傳真8683271
慶陽市中級法院
地址:岐黃大道弘化西路
院 長 劉曉利 8371281 13830498689
副檢察長 任爾昕 8371203 18793480580
黃彥翼 8371205 13830406669
侯升堂 8371202 13809340872
尚書錄 8371206 13993443868
辦公室 8371231
政治部 8371237
紀檢組 8371238
刑一庭 8371251
刑二庭 8371252
執行庭 8371259
審監庭 8371261
賠償辦 8371258
慶陽市檢察院:
地址:岐黃大道朔州西路
檢察長 任劍煒 8371111 13309342008
副檢察長 高存川 8371112 13993433866
張正民 8371113 13934332088
張凳坤 8371115 13993492681
張元珠 8371116 13909343386
紀檢組長 8371118
辦公室 8371126
政治部 8371129
紀檢組 8371170
公訴處 8371139 8371150 8371143
控審處 8371180
舉報中心 8212000
慶陽市司法局:
局長 梁世剛 8212844 13993419961
副局長 劉志傑 8213928 13884121688
左淑芬 8225305 1399348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