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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月明家屬索賠案近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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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伊春市金山屯區法輪功學員秦月明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後,獄方不但不給家屬說法,還掩蓋事實真相,企圖逃避罪責。秦月明的家屬歷經半年多的努力,不斷上訪,向各方講清秦月明被迫害致死的真相,並於九月一日向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遞交了《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啟動了刑事國家賠償的法律程序。

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秦月明家屬到省高法後一直聯繫不上主審法官王濱紅,內勤顧宇飛說早上看到王法官出去了。不知道甚麼時候能回來。十點多的時候家屬在信訪大廳看到王法官和張印鋒(賠償辦主任)一起從外面回來,家屬趕快迎上去表明要和她說幾句話,王法官說還要著急開會,讓家屬等一會。

十一點多,家屬接到王法官打來的電話,說下午還得忙,所以只能抽中午這點時間和家屬見面。一見面王法官就問家屬有沒有家裏事要和她說的,家屬就把家裏媽媽和妹妹被雙城綁架的事告訴了她,然後家屬闡明因律師外出,所以堅持儘快自己閱卷,最後王法官答應會儘快安排週五或下週一閱卷。關於屍檢的問題,王說審判和司法鑑定是分開做的,到時候受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會找家屬協商有關事項,至於做法鑑的錢原則上應該由監獄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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