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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鄲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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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邯鄲市三名法輪功學員高美英、鄭增臣、吳洪豔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被叢台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惡人綁架,八月九日被叢台公安分局非法勞教。

七月六日上午,三名法輪功學員在邯鄲趙苑公園給民眾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實真相,並告訴人們「退出中共邪黨及其附屬團隊;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好人,就能平安、健康、得福報,劫難來時命能保。」但由於受中共黨文化長期灌輸,被洗腦,致使一部份人不聽、不信,不但不理解法輪功學員是在真誠的營救他們,相反對她們進行誣告,使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四季青派出所警察劫持。四季青派出所又將三人轉到復興區公安分局(三位大法學員為復興區居民)。

復興分局化林派出所惡人入室搶劫,將鄭增晨家裏的電腦和打印機搶走。

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後,家人多次找叢台區公安分局領導、四季青派出所要人。同修們也多次給他們寫勸善信、郵寄真相資料、多次給他們打電話講真相。要求他們放人,希望所有參與迫害的人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但是這些人始終不知悔悟,多次非法審問,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保證書」放棄修煉。

三名法輪功學員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叢台公安分局局長牛勝民、政委王永祥非法把他們勞教。

因從鄭增臣家裏抄出電腦和打印機,牛勝民、王永祥將鄭增臣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當今社會中,電腦、打印機等已經成了人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必需品了,然而牛勝民、王永祥卻將這兩件東西作為誣判鄭增臣勞教的「重要罪證」。

法輪功學員吳洪豔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在吳洪豔家裏,化林派出所惡人沒有找到與法輪功有關的任何物品,即所謂「證據」,她被勞教的「重要罪證」是因為她曾經給過一個學生真相護身符。這個護身符是吳洪豔經常戴在自己身上著的唯一的一個護身符。吳洪豔為了別人好,為了別人在劫難中能保住性命、有個好的未來,就從自己的脖子上摘下送給了別人。

化林惡人在高美英家也沒有得到他們想得到的任何所謂「物證」,只因為高美英不寫所謂「悔過書」,不拒絕「轉化」,也被非法勞教一年。

叢台區公安分局局長牛勝民、政委王永祥利用手中的權力,將善良的好人鄭增臣、吳洪豔、高美英強行送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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