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市章貢分局煽動仇恨 陷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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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近日看到一本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二零一一年八月發放的所謂的「市民安全防範手冊」,矇騙全市居民相互「監督」舉報,這是中共利用群眾鬥群眾的一貫手法,煽動矛盾與仇恨,製造社會不和,並恐嚇民眾,以維護自己貪污腐敗的權力。其首篇就是「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有獎舉報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公告」,把法輪功列為舉報範圍第一條。小冊子散發全市居民每家每戶,流毒甚廣。

法輪功教人向善,法輪功學員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中共才是一個罪惡累累的邪教,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才是犯罪。為了廣大市民不再受矇騙而對法輪功產生誤解、仇恨,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澄清事實。

信仰合法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1992年李洪志大師傳出的佛家上乘功法,修煉者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自覺自願的淨化心靈、提升道德做好人的,在提高道德境界的同時獲得了身心健康。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純粹的信仰,是受《憲法》保護的,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而鎮壓法輪功則是踐踏《憲法》、破壞法律的行為,完全是違法犯罪的!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

把法輪功誣陷為「×教」是中共頭目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法國接受《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信口雌黃的誹謗。第二天人民日報評論員發表了誣陷法輪功的文章,重複著江的謊言。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純屬個人行為和媒體行為,不能代表法律,更無法律效力!而且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然而十二年來卻有幾十萬法輪功學員依照憲法行使自己信仰自由權利而被扣上「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無辜的被江氏流氓集團以「法律」的幌子被關押、判刑、勞教等。其間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至少3448名被打死,有被打傷打殘的、被活摘器官給當權者牟取暴利的、妻離子散的、被逼居無定所的、家屬、親朋好友、同事被株連遭迫害的‥…,這不是明目張膽的製造冤案嗎?江澤民流氓集團居然拿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當罪狀,這是不是違法犯罪?

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者通過親身實踐而獲得身心健康,並向更多人介紹法輪功,沒有人強迫任何人修煉。然而,中共濫用手中權力,開動所有宣傳機器散布謊言對國人洗腦、實施精神控制,更動用國家機器使用暴力手段企圖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信仰,中共才是徹頭徹尾的邪教。

也許有人會說:1999年7月22日全國上下媒體大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隨後公安部又發布了一個:依據民政部的取締決定而做的公告。但民政部、公安部是沒有立法權的,它們的「決定」、「通告」不是法律,而且都違反了憲法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也違反了憲法第五條關於「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的規定,因此這個「決定」和「通告」都是非法的。

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七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七種),沒有法輪功。時至今日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把法輪功說成「×教」完全是江氏流氓集團無中生有!到底是誰在破壞法律?誰在違法犯罪?這不一目了然嗎?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合法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者擁有文字載體是正常的事。十二年來中共江氏集團竭盡全力封鎖能使中國大陸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的明慧網等互聯網站,把持操控國內所有媒體,一直用一言堂的謊言造謠抹黑法輪功,煽動仇恨,掩蓋殘酷迫害法輪功的罪惡。「言論」當然就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表達自己的意願,和平理性的向人們講清真相是在揭露這場無辜的殘酷迫害,是為了制止迫害,是幫助人們實現知情權。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事,完全是合法的!

然而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發布的「有獎舉報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公告」中公然誣陷法輪功,試問一個地方區政府有甚麼特權超越憲法?!《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說明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負有法律責任,難逃懲罰。

對法輪功的迫害早已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重視:聯合國有關組織已經接收了數萬名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名單;首惡江澤民至少在十三個國家被控告;2009年 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作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當歷史的真相大白於天下,非法迫害正信、迫害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都將遭到清算,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動還是被動執行的,作為具體施惡者你怎麼逃脫你自己的罪責!

我們真誠勸告那些附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要把眼光放遠一點,不要為了眼前一點小利就助紂為虐,趕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就是善待自己,現在很多人明白了法輪功真相,放棄了迫害,有的在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他們選擇了正義和良知,也為他們的生命選擇了美好的未來!所有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只顧眼前的蠅頭小利而不知厄運早已在等著他,如不立即停止作惡,將功補過,絕無可赦!

人心發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

郵編341000
贛州市市委書記 史文清 收
贛州市區委書記 曾文華 收
贛州市公安局局長 尹良健 收
贛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 偉 收
贛州市政法委 劉光榮 收
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院長 收
贛州市檢察院 院長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國保大隊 沈 偉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國保大隊 邱詩躍 收
贛州市國家安全局 胡 明 收
贛州市公安局法制科 科 長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副局長 黃小明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副局長 李小華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國保大隊 黃銳劍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國保大隊 朱芳明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胡 兵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羅 軍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程金山 收
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 王 榮 收
現將邪惡舉報(構陷)方式公告如下:
㈠構陷信函。 郵址: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指揮室,
郵編:341000
㈡構陷電話 非工作時間撥打 0797-8303306
工作時間撥打 0797-8303309
國保大隊 0797-8303119 0797-8303120
國保大隊長 朱芳明 13879768880
黃銳劍 13979737818 住址 贛州市杉木樹下34號 郵編341000
肖華福 13307078666
㈢轄區片警電話
贛江公安分局副所長李 暉 13979737818
鐘ⅩX 0797-8292216
贛州市湖邊鎮派出所: 15970795888 15970995888
胡敦財: 13607978533 鄧習光 18979769636
南外派出所 劉瑩 133200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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