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國保大隊左恆法、楊海峰一夥,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下午與青州市高柳鎮派出所以李新華為首的惡警合夥,竄至王母宮經濟開發區西庵陳村陳恆中家亂翻一通,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三部、mp3一個、電視機一台、影碟機一台、大法書籍四本、師父法像三張,還有幾個家用充電器插頭,插座,並將陳恆中家成熟的一顆葡萄樹上的葡萄大肆糟蹋,吃的吃,扔的扔,整個院子裏扔的到處是葡萄,家中每個角落無一處翻不到。
邪惡之徒們非法抄完家後又到高柳鎮勞務市場處,將陳恆中綁架到青州市東關派出所(青州國保大隊駐地)進行迫害。惡徒楊海峰從陳恆中的口袋裏翻出七十元佔為己有,當時惡徒們身著便衣,乘坐無牌照麵包車,無任何執法證件和手續。
惡徒們強迫陳恆中坐在鐵椅上三天三夜,因從陳恆中口裏未得到任何所謂的證據,惱羞成怒,將陳恆中關押於青州市看守所一個月後,將陳恆中送往昌樂勞教所迫害,由於昌樂勞教所拒收,只好返回後在高柳派出所又迫害陳恆中一夜,次日又送往山東章丘官莊勞教所迫害一年。
青州邪惡之徒對陳恆中非法勞教,沒有通知書,又不允許他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