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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陽張春秋歷經監獄和勞教所九年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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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湖南益陽市南縣四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春秋遭受中共八年監獄的種種酷刑迫害。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張春秋又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現仍被關押在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遭受迫害。

一、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警察不許親人接見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半夜一點左右,益陽市南縣法輪功學員張春秋、張新江、王金城被益陽市國安夥同大通湖派出所、華閣鎮派出所惡警非法抄家、綁架,被關押在南縣看守所,後被中共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被劫持到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迫害至今。

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七大隊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大隊,目前七大隊的大隊長是劉超,副大隊長是毛偉,教導員是李志強,副教導員是豆湘林。管教警察有陳大勇、胡猛、楊瀚等人。

獄警利用吸毒犯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不等數的「夾控」犯人管制和迫害法輪功學員,制定了甚麼所謂的「夾控十條」,嚴密監視和記錄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還利用減期為誘餌,加期作威脅,指使、強迫吸毒犯對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通信和打親情電話的權利基本被剝奪,在接見方面也經常是百般刁難,尤其宣稱「對法輪功理解、同情和支持的親屬一律不允許接見」。

二、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間遭中共監獄八年折磨

張春秋曾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遭受中共八年監獄的慘無人道的種種酷刑迫害。

1.在益陽市第一看守所遭酷刑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張春秋與退休老教授高德思在湖南財經學院校園內被惡警綁架,張春秋被非法拘禁在益陽市第一看守所,老教授高德思當天被非法拘禁在益陽市第二看守所。張春秋一進益陽市第一看守所,惡警王鐵軍對勞霸說:「這是個頑固的法輪功,你們可以往死裏整。」第一看守所有個整人的辦法,當人進來時就把他雙腿按跪在地,雙手伸直與前身靠牆,打手從後面起跑,用右腿膝蓋衝擊後背心,一下、二下、三下、……。一直打擊到鮮血從口腔滿口噴在牆上,淒厲的慘叫讓人毛骨悚然。

張春秋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禁時間將近八個月後,遭非法開庭。中共惡黨法庭採取的是一種強制暴力的形式,開庭不公開,不讓家屬與朋友旁聽,不准請律師辯護。開庭時坐滿的都是穿便衣的公檢法人員,法官明知採用的是一種非法的所謂法律形式,明知自己在執法違法,卻不知恥辱地說:「你雖然沒有請律師辯護的權利,但本庭還是給你自己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剛才公訴人丁一陳述的事實,你有異議嗎?」

張春秋表示有異議,他指出:公訴人丁一所陳述的都是法輪功修煉的事情,包括反迫害,講真相與揭露邪惡;修煉法輪功是天賦人權,是公民信仰自由權,不違法,更不犯罪;接著他又問公訴人丁一:「甚麼叫犯罪?我是不是一個公民?何謂邪教組織與破壞法律實施罪?請當庭給予法律解釋。」公訴人丁一始終緘默著,直到休庭,整個臉色膨脹的紫裏發黑,其間法官催問丁兩次回答被告的提問。

最後法官又不知羞恥地說:「國家法律不健全,現在是黨權代法要鎮壓法輪功,我們只能走過場,走形式,沒有辦法,這怨不得我們。」這位法官的意思是說,「執法者」作為中共手中的暴力工具,如此違法亂紀甚至公然枉法犯罪屬於萬不得已。而事實是,由於具體執法者喪失了最起碼的道德感和道義感,為了得到中共多分一杯羹,才會在執行中共的罪惡政策時不遺餘力。

就這樣,法輪功學員張春秋被非法判刑八年,高德思被非法判刑七年。

2.在湖南省第一羈押中心的電擊

從看守所到羈押中心到監獄,這些迫害民眾的地方一直被中共不斷用人民的血汗金錢粉飾的所謂「文明法制基地」,都是一個充滿暴力、充滿血腥殘忍。益陽市第一看守所吃飯分兩種,除了牢頭獄霸外,吃的幾乎是霉米飯,而且每餐飯只限一兩,菜裏面根本沒有油,在那裏非法拘禁十七個月吃的油不到一斤,每天還被惡警獄霸強制奴役勞動,一點七米的身體進來時一百二十八斤,出看守所只有一百零幾斤,整個身體被殘害的骨瘦如柴。警犯親自動刑用鐵鞭抽人,嚎叫聲不絕,各種刑具應有盡有,想怎麼整人就怎麼整人。

酷刑演示:抽打
酷刑演示:抽打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張春秋被非法押送到湖南省第一羈押中心,那惡警所長對羈押中心大隊長何某說:「這個法輪功很頑固,要好好收拾他!」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下午二點,喝得酒氣熏天的惡警何某問牢頭:張春秋有沒有煉功。張春秋聽到了就說「要煉功」,何某衝進來對他拳腳交加,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毒打。張春秋大喊:「打人犯罪,你是警犯,你是流氓土匪。」惡警頓時咆哮著:「你等著,老子今天不用電燒死你,我不姓何。」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兩分鐘過去了,警犯何某帶著幾個惡警,每人手持兩根幾萬伏的高壓電棒,電擊張春秋,發出劈啪的聲音與藍色火燄,對他全身同時電擊,電燒,當電棍直擊天靈蓋時,他已被擊昏在地。張春秋的天靈蓋、前胸、陰部、兩胯、腳心,等等,全身到處都是電燒的傷痕,焦臭熏天。張春秋醒來時全身四肢已不知使喚,處於癱瘓狀態。監獄長龔某問話時,是由四人抬手抬腳抬去的,人還處於昏迷狀態中。

3.津市監獄的「生不如死」酷刑

監獄還採用的不斷更換環境的手段加以迫害。從長沙監獄麓峰監區到二監區,到湖南常德津市監獄二監區一中隊,張春秋親身經歷看到的暴力,恐怖,殘忍殘害的事例數以千計。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周政文大隊長給中隊長施壓,非法強迫張春秋早晨四點起床出工,到晚上十一點收工,被他堅決抵制。惡警周某就指使中隊把他吊起來,雙手反綁,在脖子上用細鐵絲吊一塊重達一百五十斤左右的榨厚木板,厚板子上寫著「頂撞幹警,抗拒改造」,這就是中共監獄過去一直採用的殺手锏叫「生不如死」。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怎麼叫「生不如死」呢?因為板子的重量經過細鐵絲不斷的壓迫在人的脖子上,受壓的肉細胞,血細胞與經絡細胞會不斷的殺死,這種不斷殺傷殺死的痛苦通過中樞神經最後會聚於心,萬般痛苦的撕咬猶如利箭不斷的射在心上。痛苦隨著時間分分秒秒的增加會不斷加劇,直至痛不欲生。這個時候人真的就不想生而只想死,這就是中共監獄慘絕人寰的殺手锏「生不如死」。

張春秋被活活的施用這種酷刑達十三小時之久。這種酷刑與中共公安系統經常使用的整人手段相同,通常強制人站在高凳上,用鐵銬把雙手吊起,然後抽去凳子,不一會人自然就達到「痛不欲生」這種狀態。這種酷刑在中共津市監獄一直延續到二零零七年,是中共公安與監獄殘酷摧殘人身心的一種極刑手段。其實還不只是這種「生不如死」的酷刑手段,冬天下雪,天寒地凍,把人整天整晚吊在鐵柱上活活凍殘,夏天高溫把人雙手抱著籃球架的大鐵柱上銬上飽受炮烙之苦。

中共監獄養著一群由勤雜事務犯組成的打手群,打人致傷,打人致殘,甚至打人致死也時常發生;各種整人手段隨心所欲,怎麼想就怎麼做,警犯與獄霸想怎麼犯罪就怎麼犯罪。

4.常德津市監獄的毆打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晚上,常德津市監獄二監區張明大隊長指使惡警曾旺進,對張春秋拳打腳踢,而後直擊頭部,第一輪襲擊十分鐘左右,口鼻鮮血直流;第二輪襲擊約九分鐘,已經血肉模糊;第三輪襲擊時他已意識到要置他於死地,於是厲聲怒斥警犯:「誰給你打人的權利。」邪惡之徒在強大的震懾下站立不住,這才制止了這起有意圖滅絕人性的害命惡事。由於頭部嚴重受創,淤血很多,全身到處青腫,昏沉沉的倒床四天。

張春秋在監獄經歷的迫害手段數不勝數。惡警搞精神折磨,晚上利用夾控,利用大隊勤雜事務犯,利用大隊幹部,利用獄政科,教育科等等,每天以檢查法輪功為名,輪番轟炸,把人驚醒;搞人身污辱,毒害世人;搞赤裸裸的病理試驗。

5.健康的張春秋被關進肺結核病房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把身體完全健康的張春秋強行搬進肺結核病房和十四位結核病人同住一室做結核試驗,直到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事情敗露後,才讓張春秋搬出結核病房。

張春秋的所謂刑期,原裁定書是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這是中共益陽法院與檢察院審核下達的所謂「法律文件」,但是益陽市「六一零」辦以打印錯誤為由,強行更換裁定書,把時間從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延長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止。這種做法是中共「六一零」系統凌駕於法院與檢察院之上,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當地「六一零」辦與監獄「六一零」辦交接時,問張春秋有甚麼感想?張春秋說有三點:第一點,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二點,中共與江澤民幹下的這場迫害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破壞人權,破壞信仰,破壞法律,打擊人類道德的大犯罪;第三點,中共監獄勞動改造這一詞不正確,嚴格地說是一種破壞《監獄法》,破壞《勞動法》,完全剝奪他人勞動所得,剝奪生存權利的一種犯罪改造,把人改造成真正的罪犯,每年向中國社會造就出上百萬,上千萬的罪犯,害祖國,害人民,害民族,這是中共幾十年來幹下的禍國殃民的滔天大罪。


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七大隊電話(區號:0731):
大隊長:劉超
副大隊長:毛偉
教導員:李志強,
副教導員:豆湘林
總機85260066,85260065、85260064轉分機9271、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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