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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隴西縣畢宇傑自述所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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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一九九七年七月,我得到了曠世奇書《轉法輪》,從此走入了正法修煉。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們平靜的修煉生活遭到無端的破壞。那些對大法的歪曲和誹謗使我非常費解,「真、善、忍」怎麼被媒體歪曲成那樣呢?於是我開始向所在的各級部門、領導反映情況,期間也受到了各級部門的打壓。

二零零零年元月,我們的環境變的非常糟糕,行動已被監視,根本談不上甚麼人權。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們履行了《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去北京上訪反映情況。那時孩子才十個月。我們一家三口被關進了北京前門派出所,甘肅駐京辦事處的人將我們一行押至隴西後直接關押在隴西縣看守所。一個月後我們才被陸陸續續的放出,每個人被逼繳所謂「保證金」四千元。單位給我的處罰:留廠察看一年,每月只開基本工資一百多元。從看守所出來後我和妻子又被關進了西北鋁加工廠辦的洗腦班。每個大法學員由一個幫教嚴管,歷時三個月。廠保衛處處長王福新、書記徐長德、王偉、王玉中(已遭惡報)負責對我們進行所謂「轉化」──進行精神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我因不願放棄信仰,經常被找去談話讓我「轉化」。我拒絕了這些無理要求。

二零零一年初我們全家再次進京上訪。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我絕食抵制迫害,遭到看守所獄警、犯人的野蠻灌食,並被像死刑犯一樣對待:給我雙手銬在腳銬上,使我不能站立,同時他們給我家中發出「病危通知」。第七天晚上,中國首都的那些表面堂皇內心邪惡的警察將絕食七天的我用麵包車拉出去扔在車站的路旁。我身上的錢在被非法關押時都讓獄警拿去,部份用來買了被子、布鞋等物品。工廠也因此找了個藉口將我除名。我被迫流離失所。

妻子李冬梅被非法送到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非法關押達十個月之久,期間被勞教所惡警銬到水管子上一週,手腕被銬的潰爛,至今留有傷痕。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我從外地回家過年,一天去餐館吃早餐,恰巧碰到了隴西縣國保隊惡警宋健華(此人曾迫害過多名學員)。他上來就把我的衣領扯爛,對我進行野蠻毆打,我跑到路上,因剛下完雪,路滑,他滑倒在地,我才得以脫身。隨後該惡警召集很多人四處圍堵,在一輛公交車上綁架了我。

在刑警隊的二十四個小時裏,惡警對我輪番毆打。其中一個瘋狂的暴打了我幾個小時,並叫我記住他的名字。我記不清他到底打了我多少個耳光,踹了我多少腳,他還惡毒的用毛巾墊在他的手上使勁搖拽銬我的手銬,但我確實記住了他的名字──「姚國軍」(音)。

第二天,惡警宋建華拿來一張刑事拘留證將我非法關押。接下來的三個月,宋建華和他的隨從陸德昌(即現任的國保隊長)對我進行了幾次非法審訊,每次提審的時候宋建華都要給我銬上二副手銬。他不時誘供、刑訊逼供。後來找不到任何證據就又搞了一份所謂「取保候審」,說只要我簽字就放我。宋建華誘騙我父親寫了一張我已出去的「證明」卻不放我出去。他們又在看守所辦了個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了我五個多月。前前後後我在隴西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個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左右,由隴西縣檢察院受理、隴西縣法院開庭,非法對我判刑三年。

我被非法關進甘肅省蘭州監獄。在入監中隊,每天都要剝大蒜,而且都有定額,完不成不能睡覺。在一次跟家人接見時,我說了想申訴的想法。接見完後,我被找去談話還給我信紙寫申訴,訴狀還沒寫完就被「隔離」在監獄的禁閉室三天。禁閉室裏面只有一個單人水泥床,再加一個廁所,不足五平米關著三個人;放風的地方只有二平米。

後來我被轉到八監區。第一個月把我軟禁在監舍裏,不讓下樓,每天有指定的包夾不離左右。負責「轉化」我的教導員李德學經常找我「談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午我被帶到一間倉庫銬在鐵桿上,八監區大隊長高學鋒、教導員李德學、監區長段小璐、楊建紅、等人對我施暴,高學鋒手持高壓電棍持續電擊,令我極其痛苦。光天化日之下,所謂「人民警察」如此殘害人民,真是可悲!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我重獲自由回到了家裏。廠裏保衛處處長王福新說只有寫「三書」才可以上班。我拒絕了這無理要求。我工作的權利就這樣被剝奪了。為了維持生計,從此在外地打工。因為長期對我的非法迫害,使我沒有經濟收入,一直流離失所,對父母、妻女無法照顧,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國保隊長陸德昌、宋建華等人都到家中騷擾,給家人帶來巨大恐懼和壓力。妻子受不了殘酷的現實提出離婚。我的家庭破裂了。

我寫出這些,目的是曝光他們的違法行為,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這也是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第一步。我相信總有一天他們必將被繩之以法!同時我也善勸所有目前仍在參與迫害大法學員的各級警察和人員,請相信「善惡有報」這個天理,為了自己和家庭的未來,儘快認清中共的邪惡本性,脫離中共,遠離迫害,才是唯一的正確選擇。否則,當中共被上天懲罰時,你們豈不只能成為它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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