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記一次整體配合營救同修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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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二日】本地有幾名同修被綁架後,經同修交流,有三個家屬決定聘請律師為同修做無罪辯護。當時整體進行了交流,大家在聘請律師的意義上達成共識:把同修營救出來繼續救度眾生,同時通過這個過程讓廣大民眾,包括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同修排出每天二十四小時接力發正念。可是第一次律師不但受到威脅,連當事人都沒有見到就走了。交流中我們找到依賴律師和執著結果的心,雖然以往交流的過程中,在法理上清晰了大法弟子是主角、不執著結果,但在實際過程中還是摻雜著。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的有很多同修鬆懈了,在一次小組交流中,有一半以上的同修在接力發正念上覺得:我不發正念,還有其他同修發,不差我一個。

法理清晰後,同修們都轉變了觀念:整體配合,每個同修都為自己分擔的範圍負責。當有同修執著結果時,就互相提醒:想知道案件的進展,那就看自己配合的程度。有一個同修被排到後半夜一點,一次她睡過點,醒來後著急的想:整體配合,就差我一個了,我不能滋養邪惡,補發了一個小時的正念。

得到消息,同修要被非法庭審,提前兩天我們就把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邀請民眾都來旁聽的「請柬」(消息),發到千家萬戶,讓廣大民眾了解真相。

非法庭審的前一天,外地同修提醒我們看看律師的辯護詞,原以為律師做過無罪辯護,早已明白真相,結果從辯護詞上看律師在很多方面並不理解大法。清晨,同修趕到律師住處與其溝通,律師表示:壓力很大,不能直接在信仰無罪上辯護,如果那樣辯護,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再也見不到他了(執照被吊銷);二是被當場攆出法庭。同修再三溝通,律師最後表明盡力吧。如果不能在信仰上做無罪辯護,這意味著我們聘請律師的意義就不太大了,可是馬上就要開庭了,同修們都已經到近距離發正念了,此時心裏非常壓抑,向內找,從律師的表現上找到自己的怕心和自保的心,我們個別同修交流決定,不把這個消息告訴大家,唯一能做的,把心橫下來,發正念。很快傳來消息,今天不開庭了。

接下來的日子,同修們都向內找,怕心、私心,依賴律師、依賴外地同修、求結果的心。當再次非法庭審時,同修有的直接去法院,也有多個同修默默的為大家提供環境,讓同修們在穩定的環境下近距離發正念。大家都本著善念,全天長時間發正念,清除公檢法人員背後的邪惡。

律師也接受了真相,在法庭上為同修做了信仰無罪的辯護。庭審後,同修打電話詢問,家屬說:對律師的辯護非常滿意。律師也說:雖然法庭外戒備森嚴,但法庭內,整個過程沒有人打斷律師的話。同修本人也為自己完整的做了無罪辯護;家屬還聽到旁聽席的警察說:這個律師辯護的真好。

還有一些街道委主任參加旁聽,事後同修的一位鄰居告訴同修:我兒媳說了,你煉法輪功煉對了,你們沒犯法,是他們(警察)在犯法。原來她兒媳就是參加旁聽的一個。

這段時間的配合,好多參與的同修都感到自身的提高。隨著人心的去除,漸漸的走出來的同修多了。有的開始看到警車、警察就怕,現在可以到近距離發正念了,有個老年同修是家屬,開始別說去公安分局要人,一想去的時候,腿就發抖,現在也可以進到分局屋裏講幾句。

還有個插曲,律師被通知提前到法庭,法院工作人員拿出手機無奈的說:你看,我的手機都打滿了(真相電話),並拿出「請柬」說:「都發到我家了,讓全市老百姓都來旁聽,我們壓力可大了。他們算個甚麼事,要不是上面壓力,我們都不想管。」後來律師到法院見到庭長,庭長表示:法輪功一定好,要不怎麼那麼多專家學者都煉啊。

遺憾的是,有些環節還沒有達到法對我們的要求,中共法院還是將同修非法判刑,送往了外地。法庭人員,包括庭長,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知道了真相,但是仍然在中共脅迫下參與迫害我們的同修。我們要密切關注同修遭迫害的情況,曝光和制止中共對同修的迫害,讓同修早日回到救度眾生的洪流中來。

在這裏,謝謝師父給我們一次整體提高救度眾生的機會!謝謝海外的大法弟子,你們的電話對惡人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同時也救度了一些有緣人。謝謝外地的同修,在我們遇到阻力時,在法理上,在有形和無形上給予我們無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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