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鳳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下午一點多鐘,北京市昌平區小營口派出所兩名身份不明的警察和保定市國保大隊長王洪恩、淶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戴春傑,把去昌平打工兩天的法輪功學員劉秀鳳遣送回淶水公安局,非法扣押二十四個多小時,非法審訊五個多小時。
國保大隊董宏宇帶著三人把劉秀鳳抬上車到縣婦幼進行體檢,企圖加重迫害。戴春傑和北京一名公安強行從劉秀鳳手裏搶奪筆記本電腦,劉秀鳳強烈要求他們出示扣押清單,不得已,北京公安打了一張扣押清單,戴春傑簽了字。
劉秀鳳因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工作,被拆散家庭,一無所有,沒有生活來源,沒有住房,居無定所。公安不許她到外地打工,不給辦理身份證和戶口本,社區不給辦理最低生活保證費。
三妹劉秀紅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淶水鎮派出所長李金鵬帶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劉秀紅的家裏,搶走電子書、法輪大法書籍,並將搶劫過程錄了像,在大人不在的情況下,逼著孩子簽字按手印,並威脅孩子,有事找他們。
小妹劉彬華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上午八點多,李金鵬帶領五名警察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劉彬華家,搶走大法書籍、撕毀牆上的大法真相賀年卡,並對搶劫現場錄了像。他們將劉彬華強行拽上車,在派出所被非法扣押三個多小時。這些人還誘騙劉彬華的丈夫替劉彬華在他們印製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讓劉彬華兒子也簽了字,按上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