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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探視權 天津法官逼當事人辭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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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董會月一月十日被寧河縣法院非法抓捕,董會月的母親要求探視,寧河縣法院法官竟以剝奪探視權逼董會月母親辭律師。

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王秀文、李春娟、高春平、董會月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份被綁架,寧河縣公檢法欲對她們非法審判。董會月取保候審,其他三人關押在縣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早晨,她被傳喚至法院。法官李長喜強迫她寫悔過書,並要求她退掉律師,被董會月拒絕。董會月說:「法輪功好,煉法輪功無罪,律師是你們讓請的,我請甚麼樣的律師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法官李長喜隨後把董會月扣押。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早晨八點三十分,董會月的媽媽找到刑一庭副庭長李長喜,要求探視自己的女兒,李長喜把她支到庭長韓振北那裏。韓振北對董會月的媽媽說:「你要見你女兒,首先得把你們的律師辭掉,然後還得看你怎麼勸你女兒,看她認不認罪。」董會月媽媽說:「你們讓請的律師,不能說辭掉就辭掉。」韓說:「即使你不辭掉,我也會找他的上級。」韓振北態度強硬,不斷給董會月的媽媽施壓,最後董會月的媽媽也沒見到女兒。

董會月的父親董廣東,是寧河縣大北澗沽鎮忠興沽村農民,一位法輪功修煉者,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九點三十分被忠興沽村治保主任王寶祥夥同天津市國安和寧河縣國保、大北派出所綁架,惡人、惡警們把家裏所有的櫃子、床底、炕底翻遍,其中床鋪整個都拆掉了,非法搶走私人物品打印機一台,傳真機一部,複印機一台以及一部份法輪功真相資料。妻子聽說丈夫被惡警綁架後,被迫在外流離失所幾個月。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董廣東被寧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當年董會月年僅十五歲,孤苦伶仃。

五年過去了,父親仍身陷囹圄,董會月也被非法關押。一個幸福家庭被中共迫害的支離破碎。為中共邪黨賣命的法官還以種種藉口剝奪一個母親探視自己女兒的權利,真不知良知何在!希望那些法官們捫心自問一下:天滅中共之前,應如何擺放自己的位置?

刑一庭庭長韓振北 辦公022-69561327 宅電 022-69599628 手機 1365219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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