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例是大約在二零零五年的下半年,我有一個遠方的親戚到我家來玩。他有一個朋友就住在本市,當時他把他的朋友倆口子都約來了。到我家不久我就開始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很接受,並爽快的做了三退(一個退黨,一個退團)。之後我問他們孩子的情況,他們說有一個孩子,是黨員。我就讓他們把孩子的黨也給退了,並說你們一定要告訴他,讓他明白自己已退出了邪黨組織,他們很高興的同意了。沒想到他們回去給孩子一講就炸鍋了,也不知鬧的甚麼樣了(當時我親戚在他們家)。後來親戚也沒給我說詳細情況,只是一味的埋怨我,說我不該給他們講這些,幾年了,他還時不時的埋怨幾句。從那以後,他朋友就再也沒來過我家了。
第二例是在元旦前夕,我到一個親戚家去吃酒,當時人不是很多。落座後,我就給我鄰座的一個人講真相。她說已經有人給她講過了,她已明白真相並做了三退。我說你孩子和老伴他們明白了沒有?她說都退了。我說都有人給他們講過了?她說法輪功讓她把她家人的名字都寫上給她就能保平安了。我說你給你家人講了沒有,她說:「沒有呢,保個平安就行了,還給他們說甚麼了?」我說:「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必須自己從心裏退出邪黨的一切組織,才能得到神佛的保祐。自己都不知道這件事,怎麼能起作用呢?」她說那我回去後就給他們講,至於結果怎樣我就不得而知了。
從以上兩件事我深深的體會到:講真相勸三退必須是面對面講,才能落到實處,才能真正的把這個人救了,不能替別人退。師父講「神人鬼畜滅 位置自己定」(《洪吟二》〈無題〉),這麼一件決定自己生命存與滅的大事,怎麼可以別人說了算呢?所以我們在講真相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我們是這樣做的:如果遇到有想給家人退的,就告訴他暫時可以把三退聲明寫在紙上貼出去,或者寫在錢上花出去,用小名化名都可以,以後遇到大法弟子就讓他們給上網聲明就行了。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點認識,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