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癱瘓農婦走到天安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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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李大瓊是四川中部地區一位農婦,曾癱瘓在床三年多,病痛折磨的幾次輕生,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徹底改變了她的人生。筆者專程拜訪了她。

筆者:你是甚麼時候修煉法輪功的?
李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筆者:日子記得這麼清楚?
李 :這一天是我終身難忘的日子,我的生命從此發生了改變,所以記得很清楚。

筆者:請你講講那天的情況好嗎?
李 :我清楚的記得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那天,我扶著牆爬到家門口,看見對面院子裏有一群人手在上下比劃,就慢慢扶著牆爬過去看,看著看著我就跟著她們學著做,這時有人說「你也來學法輪功嘛」,我從此走進法輪功。

筆者:你說你扶著牆爬到家門口,當時是否腿腳不方便?
李 :不只是腿腳不方便,那以前我已癱瘓三年多了。

筆者:能講來聽聽?
李 :說來就話長了,我從小體弱多病,患有美尼爾氏綜合症、胃炎,睡覺不能平躺伸直,只能蜷縮著睡,長期藥物不斷,後來耳朵也失去聽力,家裏的錢都花在我吃藥上,很少有錢給婆母,我們婆媳關係一直不好,後來被婆母趕出家門。我們幾弟兄每年各給婆母一百五十斤穀子作口糧,我就只給一百三十斤,扣二十斤下來,婆母說我可惡得很,與婆母的積怨更深。可能是我對婆母不孝,後來摔了兩跤,九五年四月造成癱瘓,這給我的打擊太大了。四處求醫無門,在成都陸軍醫院去治療都治不好,我兩次自殺過都未成,到九八年生活能力都失去了,洗臉翻身都要女兒幫忙。

有一天躺在床上,聽到屋外女兒與別人說我只能活一個月了,從此我就放棄治療,不再吃藥,只是等死。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中一老者說他能治好我的病,要我好好活著,以後生活會好起來,醒來感到很奇怪,夢很清晰,我只是覺得治療那麼多年大醫院都治不好,他能治好我的病,我又在哪裏找到他呢?想來想去也只是個夢而已,也沒有太往心裏去。但奇怪的是,自從做了那個夢以後我的身體慢慢的好轉,可以活動身體,幾個月後還可以扶著走。

筆者:你那時吃沒吃藥?
李 :沒有,就是做了那個夢身體自己就慢慢好起來了。

筆者:真是神奇,請你往下講。
李 :從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那天,我就跟著她們學法煉功,我不識字,她們讀我就認真聽或跟著讀,學認字,三個月後,癱瘓病好了,聽力恢復正常,其它病狀不知不覺消失了,還能識字了,現在能通讀《轉法輪》。大法實在太好了,讓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要按「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學法後我主動向婆母認錯,婆媳關係和好了,消除了怨恨。大法不但救了我的命,讓我從一個惡婦變成孝順媳婦,修大法後婆母在外面都說我變孝順了,師父的大恩大德我無法報答。

筆者: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迫害,你怎麼看?
李 :當時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這麼好的法不讓老百姓煉,政府是否弄錯了?我想把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政府:法輪大法好!二零零零年底我帶上賣菜存下的四百多元錢隻身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碰到四川的大法學員,相識後與她們同行,在北京燕郊住宿時被當地公安非法劫持,脫光衣服搜身,身上200多元錢被搜走,我們被關了一夜不給飯吃,搜身後只穿了一件單衣。第二天被轉到四川駐京辦事處,第三天我們每個學員被兩個警察夾持押往返家去火車站的路上,我想:「出來做啥子,天安門都沒有去。」我把手臂甩了一下說:「放開嘛,我們曉得走」,左右兩邊的警察鬆開了手,我就自己向北京天安門方向走了。

筆者:警察沒有阻攔?
李 :沒有,我就這樣走了。

筆者:真是太神奇了,後來呢?
李 :到了天安門附近碰到一大法學員,我們就結伴去天安門,這時有一群外國人過來,我們就跟著他們走進天安門廣場。我穿著一件單衣凍得直抖,過金水橋後警察就把我倆劫持了,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劫持到北京分局辦事處警察對我們拳打腳踢,我當時已發不出聲音,看我比劃又發不出聲音以為我是啞巴,這時有個警察把我喊到一邊單獨問,你們法輪功說真話,你就把你的真實情況講出來。我比著洗手的動作,警察把水瓶的水倒在盆裏我洗了手,這時我嗓子又能發聲了,我說,是四川的農婦,因病魔纏身癱瘓在床三年多,幾次輕生都不想活了,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就病痛痊癒,大法救了我的命,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來北京就是想把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你們,讓你們知道「法輪大法好」師父是被冤枉的。

講的時候說了名字和地名,在北京附近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後,被四川警察(江天興、李佔強)劫回當地。

筆者:當地政府對你是怎麼處理的?
李 :回到當地,在我們鄉政府三樓上,七、八個鄉幹部(公社書記代洪勇,副書記朱宗懷等)和派出所的拿著竹塊和木棒圍著我邊打邊問:「哪個喊你去北京的?」我說:「我自己去的,他們誣蔑我師父,我去說真話」。他們逼我放棄修煉,我堅決不從,他們不斷的謾罵和威脅,我說:「死就死,死了也要報我師父恩。」我被打昏過去,失去知覺,醒來時看到地下到處都是打斷的竹塊和木棒。

筆者:後來呢?
李 :在鄉政府關了三天,又轉到洗腦班一個月強迫轉化,一鄉幹部(陳傳平)單獨問我還煉不煉,我說:「要煉,永遠要煉下去,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師父叫我們做好人,不殺生,更不能自殺。以前我那麼壞,師父都讓我變好了,這個法就是好。」後來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出來後被鄉里強迫修路二十多天才放回家。

筆者:後來他們再找沒找你?
李 :二零零一年不下三次到我家,一來就是十多人,有鄉幹部、大隊幹部和派出所的,搜大法書和資料,我就講:我做好人,沒有做壞事,你們不要相信電視上的謊言,「自焚」是假的,我就盤腿給他們看,他們趕緊走了。

記得是二零零三年七月鄉里幹部和婦女主任又來做轉化,給我三個條件:1、允許煉功。2、走哪去給婦女幹部(蔡華翠)請假。3、不許宣傳法輪功。我說三個條件我都不答應,我是合法公民,煉功健身是我的自由,沒有甚麼允許不允許的;腿長在我身上走哪裏是我的自由權,我也不會請假;是你們把我推到電視上的,別人都認得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就要說真話。他們氣的直罵。過了一星期鄉幹部和派出所的一大群人來抓我,當時我和丈夫正在田裏割穀子,他們(蔡華翠和宗國樹)喊我換衣服去洗腦班,我堅決不去,丈夫說:她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許抓人。他走過去擋,幾個幹部想過來拉,我就跑,他們十多人追,追了三里地,跑到大河邊沒路了,我就跳進大河裏,他們追到河邊看見我落水後頭露了一下就沒影了,他們就沿河巡守。

筆者:打斷一下,你會游泳嗎?
李 :不會。

筆者:請接著講。
李 :我不知怎麼到了河邊的草叢中,河水很深我就藏在草叢裏,只有頭露在水面,有個釣魚的娃娃發現了,問原因,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他們在抓我。他說電視播的法輪功不好。我告訴他那是謊言別相信,講我自己的受益,我說你今天救了我,你今後有好報。釣魚的走後,我看到幾個鄉幹部在問釣魚的娃娃,只見他在擺手。守到晚上八點半後天黑了鄉幹部和派出所的才離去。我爬到一農家,剛好碰到一小孩,嚇得小孩直尖叫,因我全身水淋淋的又是泥巴,娃娃大人出來我給他們講明真相,他們明白後從井裏打了五、六桶水才把我身上的泥巴洗乾淨,收留我住了一夜,我流離失所半年才回到家鄉。

筆者:謝謝你告訴我們你的修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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