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屬於商業服務銷售單位部門的一名負責人,我愛自己的工作,更想做一個人人尊敬的好人。所以總想把工作幹的更出色。幾任領導都很滿意,可是在第三任領導與我合作中就出了問題。因為他來我單位主要是想提升處級,目地是分處級房子。剛開始合作,因我出色的工作,熱情的服務,配合的很溶洽,使得來單位的大多數人辦事都找我來解決。同時也給單位拉來了很多業務,經濟效益很可觀。
為了幹好工作,經常忙來忙去顧不上吃飯。領導給我訂了制度,我和手下工作人員獎金按比例係數執行。連續幾個月大家的獎金都很高,按常理領導應該高興才是,可領導和單位個別人正相反,開始妒嫉我。用多次改提獎金的制度來刁難我。但我當時並不是為了拿獎金而幹好,是為了做一個有用有價值的人活著才充實。
後來領導不僅說話一次次不算數,還挑毛病,找我的麻煩,利用別人給我製造矛盾。他親自與我談話,不要這麼、那麼幹,原因是上級領導知道我幹的好影響他提升處級。我理解不了,作為你的部下,工作幹好是你領導有方,你應該高興才對。
心想我為大家謀福利是我的職責,就想證實自我的價值,看自己有多大潛力?領導就變本加厲找我麻煩。
這時因偶然的機會,我做了點不該做的生意。我利用業餘時間做了一個多月就拿到了幾萬元,領導知道後就用各種形式整我,想要開除我,在單位給我製造很多麻煩。我的承受到了極限,不知咋辦,一氣之下辦了停薪留職,當時只有30多歲。愛面子的心使我不願見人,坐在沙發上整天兩眼發直,苦不堪言,想不通為甚麼做好人這麼難,不知咋活著。
這時煉法輪功的孫姐拿一本《法輪功》書讓我看,就說這書好,不愛看書的我(平時看其它書就想睡覺、頭暈)拿起這本書越看越精神,真善忍的內容吸引著我一直看到了夜間12點鐘,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都明白了。人為甚麼要痛苦、要遇到麻煩和困難、得和失的關係;做好人增加白色物質帶來福份;做壞人增加黑色物質帶來業力、麻煩、困難;還有生生世世欠的債和因緣關係。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宇宙中的好與壞的標準。
接著她又給我《轉法輪》看,說必須看完一遍。我像聽話的孩子照著做,當時睡覺也香,吃飯也香,很快孫姐就教我煉功說對身體有好處。九九年初她帶我去了煉功點學煉法輪功,見到煉功場上人很和善對我很好,從此下決心修煉法輪功做個好人,很快師父就給我調整身體,淨化身體。不長時間身體就往下排了一個多月的髒東西,身上的皮膚病、鼻竇炎、腿疼、腰間盤疼痛等疾病全都好了,身體一身輕,精力充沛,心情開朗。我激動的不知說甚麼好,從心裏感激我的師父,決心修煉法輪大法永不變。
此後在家關心、體貼、善待丈夫和孩子,因為師父告訴我女人就應該溫柔,就應該對男人好。對孩子也不打、不動氣了,處處用真、善、忍標準衡量。在外與人為善,做到無私無我,為別人著想。丈夫看我變化這麼大,非常支持我煉法輪功,家庭也和睦了,我逢人就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訴跟我接觸的人,我學法輪功了,以後的人生道路全變了。
沒想到上級單位領導很快給我安排了去另一個單位工作,我去原單位辦事,看見傷害我的人去跟他們打招呼,像從沒發生過任何事一樣。他們對我也很熱情,傷害我的人說:「對不起,都是聽領導的挑撥,傷害了你。」我說,我煉了法輪功,師父告訴我要與人為善,我過去有沒做好的地方請大家諒解,按真、善、忍的標準我不嫉恨任何人。
領導看我的家庭和睦、身體健康、臉色紅潤,他也要看《轉法輪》,從此相信法輪大法好。
到新單位後,有一次要卸一車貨。同事不是去辦公室喝水、就是去上廁所,都不願伸手卸車。我就一個人卸車,貨很重,他們回來後看我一個人把一車貨卸完了,也無所謂。因為這樣的事經常發生,大家稱我是「活雷鋒」。我想師父教我們做個好人,我不管在社會上還是在家庭中、單位上都應該是個好人。我是師父的弟子,就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
有次去商場買東西,多找給錢了,我買的東西110元,我給收款人150元。結果她找給我90元,當時我也沒看就捲起來,往電梯走,我發現手上攥著錢有點厚,打開看多50元,我怕收款員晚上結算時自己掏腰包,這一天又白幹了。連忙就去收款台退錢。當時收款台跟前站了5、6個人,我問她:「你給我找多少錢」?收款員聽後就火了,我沒給你找錯錢。我說你多給我錢了。收款員覺得她對我態度不好,連忙說:「對不起,我錯了。」說實話,我要不煉法輪功,我才不會回去給她退錢的。其實這樣的事經常在我身上發生,我每次都是這樣做的。
我家原有個養殖場,由於丈夫忙於其它項目幹不過來,正好遇見常有業務往來的人想要承包,訂了三年合同,每年交三萬元。三年後一起結帳,共九萬元。再把原有的資產歸回。到期時承包方說:遇到了自然小災(合同上雙方簽字,遇到任何事自負),承包方哭著告訴我們沒有錢給,又怕我們告法院抓他,跪地求饒,說了很多對不起的話。我和丈夫三年沒插手,也不知他是虧是盈,即使虧,虧了多少錢?他就說沒錢給。那時候9萬元是很大的數目,怎麼辦?
我想我是修法輪大法的,不能像常人那樣去逼他還,他借債還了,他一家人還怎麼生活?我更不能逼他打官司。再說修煉人都明白一切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既然我不能傷害他,他又沒錢給。那我只能放棄。
我把我的想法跟丈夫說了,我說九萬元不要了!丈夫覺得太虧了。我告訴他我從大法中受益了,我要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別把他逼到絕路上去。最後丈夫答應了。
我告訴對方:「我要是不煉法輪功,按我學法以前的為人,你不是判刑,就是還錢。這九萬元不要你還了,就算了結了。」對方感動的哭起來了,哭著說:「你們就是我的恩人,對不起。」因為對方不相信世界上還有這麼好的人,怕我們反悔後去告他,就請求我們把合同撕毀,我當時毫不猶豫的把合同撕毀了。我有時也不敢想像我會變成這麼好的人!這個大法改變的不是人的表面,改變的是人的內心深處,骨子裏的東西。所以真修大法的人,都會有變化,都是非常好的人。
就在這時,突然外地朋友給我丈夫打電話說,有一個工程要給我丈夫幹。工程幹完我們得了12萬元,沒想到這麼痛快就把損失的全補回來了,還多了幾萬元。真像師父講的「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轉法輪》)。真是善惡有報是天理。
我深深的體會到《轉法輪》中講的句句是真理,千真萬確。這麼多修煉人的親身體會和不修煉信大法的人身上發生的奇蹟都證明了「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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