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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多次投毒加害宋彩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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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零七年秋,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宋彩屏被騙到北京遭惡警綁架,被北京調遣處轉押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在那裏宋彩屏的飯裏被多次下毒、遭強制奴工等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勞教所人員傳:「勞教所『死亡名額』批下來了,宋彩屏死亡。」

一.遇騙 北京遭綁架 轉押至內蒙古

宋彩屏,女,六十五歲,大連人,家住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祝華辦事處工業村西溝裏,因修煉大法,身體十分健康。

二零零七年秋,宋彩屏和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準備到雞西串親戚,乘車時被騙,來到北京,當晚住旅店時,被金橋派出所來的警察綁架,原因是和她一起走的這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的警察跟蹤。於是,宋彩屏和這位法輪功學員一同被綁架到豐台看守所,她們帶的貴重物品三千元的照相機和日用品不讓我們自己帶進看守所,所有的物品下落不明。

宋彩屏是吃素的,到豐台看守所,沒有素菜吃,宋彩屏被生生餓了二十天,後來又從豐台看守所轉到豐台拘留所,又是被餓了二十二天。多虧這二十二天裏,有好心人偷偷的給她水果吃,就這樣度過來了,後來宋彩屏又被劫持到北京調遣處。

從北京調遣處往內蒙古轉押法輪功學員時,正是寒冬臘月了,差幾天就是大年,被轉押的這些人都僅穿一套單衣服。在調遣處的大廳排隊簽字時,因為簽字表不讓看,所以宋彩屏堅持不簽字,結果惡警讓所有的人都在大廳裏罰站,挨凍。晚上很晚,他們才到內蒙古,當時溫度是零下四十度,很多人都凍感冒了。

在零下四十度的夜晚,宋彩屏等一行人被押到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下車時,每個人凍得哆哆嗦嗦,吃了飯,馬上就開始隔離,把宋彩屏分在會議室,沒有床,只給六個椅子睡覺。第二天,馬上就有十個包夾開始圍攻,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罰站,不讓打電話,不讓和任何人接觸。

二、勞教所下毒 企圖害死宋彩屏

事情發生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這天晚上,宋彩屏接到家人電話,簡單的談話中,她提到一句人間地獄的話語,三大隊的黃旭紅大隊長立即中斷電話,大罵她兩個小時左右,並在第二天早上,把她關進倉庫重地的小黑屋子,門窗全封起來了,與外邊隔絕。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洗漱,不讓換洗衣服。用雙銬子銬住雙手,用拔軍姿罰站,強制寫「三書」,還強迫罵人,白天黑夜的站了七天。

到了第七天的時候,惡警告訴她,如果不寫「揭批書」,倉庫裏放的八十四個人的衣物等日用品,都不讓拿出去換衣服和使用,採取株連別人的辦法,挑起事端。

勞教所謊稱宋彩屏有心臟病、高血壓,強制她吃藥。她不吃,隊長就指使人在她的水杯裏放不明藥物,她就不喝水,所以勞教所的這一招就行不通。

一招不行,又來一招,搞個移花接木,把別人的病歷移給宋彩屏,謊稱她有心臟病和高血壓。

就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一早,勞教所把她們自己寫的「揭批書」交了上去,在宋彩屏的早飯裏放上毒藥,想毒死宋彩屏,但她沒吃飯。飯後大約十分鐘左右,黃旭紅大隊長領著人來看了一下,就走了。在早九點鐘時,就組織三大隊人員到醫務室抽血化驗,把宋彩屏也叫去抽血化驗。

五月十二日晚上十二點左右,一個夜班警察,到她床前反覆看了好幾分鐘時間。看她沒動靜,就到她床下拿水杯。她一下子起來了,那警察馬上就走了。

當天後半夜兩點左右,警察又派值班「小哨」(吸毒勞教值班的)往她水杯裏放毒藥,她知道,從此,她再不喝熱水了。

五月十九日晚上十二點左右,值班「小哨」又往她的水杯裏放毒藥,被屋裏吸毒人王某某發現,趕走了。宋彩屏一直很警覺,識破了她們的詭計。她把這件事告訴了一個姓常的大隊長。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宋彩屏絕食抗議,要見所長和檢察院長,惡警不但不讓見,還把她關進小黑屋裏,讓吸毒人加害於她,加重迫害。

在五月四日中午,勞教所指使人在宋彩屏的菜碗裏放上毒藥,當她把菜放到嘴裏,說不出是甚麼味,她趕緊吐出來,吐出東西是杏黃色的東西,她把吐出來的東西扔到窗台外,毒死了好多蒼蠅。她把大個蒼蠅撿了二、三十個,幾經周折,反映到小黑河檢察院,讓他們看到毒死的蒼蠅。然而,事後勞教所沒有對投毒者作任何處理。檢察院也不了了之。

這樣,勞教所先後指使人給她投了六次毒。

三、改年齡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裏,二零零九年以前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一百四十多人,六、七十歲的老人有五十多人。有的老人滿口沒有一顆牙,吃飯只給五分鐘時間,慢了就挨罵。飯前逼大家唱邪黨的歌,稍不如隊長意,隊長就罵人。有一個姓單的隊長因為不如意,就罵人一個多小時。

平時奴工活很多,有一個賣淫的叫熊荷花的就累得昏倒在地上。法輪功學員董士榮老人說了一句公道話,就被關進小黑屋裏,讓吸毒人員抓著老人的頭髮往牆上撞,不許穿棉衣關在冷屋凍,把老人打得眼睛好長時間看不清東西,並給加期一個月。

法輪功學員劉鳳霞等好幾個人吃不飽肚子,惡人強制老人每天扒六桶條子(電子件)任務,奴役勞動時間多達十五個半小時,奴役勞動時間最長,每天晚上只讓睡三個小時,欺上瞞下,把老年人年齡給改小十四到二十歲不等。

四、三大隊警察不讓見檢察院人員

二零零八年,小黑河檢察院人員到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想見檢察院的人,勞教所百般刁難不准見,對要求見檢察院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全部打罵,並被加期一到三個月不等。

法輪功學員趙豔被長期關在小黑屋。法輪功學員梁立芬被打的遍體鱗傷。法輪功學員中有一個未婚的年輕姑娘,乳房被嚴重打傷。總之,是百般刁難,任意加期,二十多人都被加期。

五、賬目不清做假帳

每當上面來檢查,警察就讓羅某某給每個人做一份假賬,強迫每人簽字,應付檢查,過後不算數,不准查賬。每人都得買服裝240元,強行勒索錢財。

警察組織一些人銷毀檔案,長達半年之久。

六、為了迫害和掙錢,不擇手段

有兩個人一個叫韓春波、一個叫董淑豔的,不是煉法輪功的,勞教所卻逼她們說是煉法輪功的,把她們抓進勞教所。其中一個婦女孩子剛滿週歲,另一個體弱多病,嚴重乙肝4個加號。獄方為了掙錢,根本不管死活,強制奴役勞動,完不成任務就加期。

勞教所從北京按每個人頭800元的價錢買進,作為廉價奴工。對於法輪功學員有嚴重心臟病和高血壓達210的人不准休息,逼著吃藥,完不成任務就加期。而對吸毒的、賣淫的發燒、肚子痛的,10天、20天不給看病,直到兩個年輕姑娘無辜死亡。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三大隊的大隊長黃旭紅,警號是1517074。此人經常罵人。

勞教所有戒毒人員,本來是應該戒毒的,但在三大隊有毒品帶進去的,而吸毒人員不但不受處罰,而且還減期,以上種種都是由黃旭紅一手導致的。

常言到:善惡有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真心的希望所有的警察都明真相,不再迫害法輪功學員,給自己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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