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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輪功學員高興芳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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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六十五歲的重慶法輪功學員高興芳,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一年中,三次被綁架,身心備受摧殘。下面是高興芳自述被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二零零一年七月第一次被綁架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惡黨及江、羅犯罪集團利用國家媒體造謠污衊師父和大法,利用國家暴力專政工具瘋狂鎮壓法輪功,我心如刀絞,決心助師正法,維護大法,救度眾生,兌現自己的誓約。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我在瀘州石橋壩的公路上粘貼手寫的真相傳單,被石橋壩四個警察毒打,搶奪了我的真相資料和漿糊,將我綁架到石橋壩派出所,後又劫持到瀘州看守所,我就煉功,一個五十多歲的警察用生鐵手銬加螺帽把我銬住,並加銬120斤重的腳鐐迫害,非法剝奪我的信仰自由,不准我煉功,並敲詐我200多元現金。第二天警察到我家裏非法抄家,想發點黑財或找所謂證據,結果無所獲,就習慣性地順手牽羊把我的手錶和身份證搶劫了去。

二、第二次被綁架後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我在重慶渝北洛磧太紅公路給一個老年人發資料講真相後,被其兒子----據說是村長,騎摩托車追上攔截我,我給他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馬上掏出手機報警,洛磧派出所的梅所長和張永海所長綁架了我。我喊:「法輪大法好!」警察用擦車的爛布塞我的嘴,我用力掙脫,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就把車門關上,不讓公路上的人聽到。將我劫持到派出所後,一個女警察把我全身衣褲剝光侮辱迫害。晚上四個青年警察監控不准我睡覺。第二天將我劫持到渝北區看守所。推進監舍後,三個女羈押嫌犯把我衣服全部脫光,其中有兩個是吸毒犯,一個賣淫女叫馬紅,用大臉盆舀水不停的從頭上往下倒、往下身衝,還強行叫背監規。我不配合,兩個吸毒犯就打我,一個用拳頭打背心,說是給我吃「補藥」(背母),一個用拳打前胸,說是吃「穿心蓮」。我不配合邪惡說出姓名和住址,警察就想盡各種辦法折磨,並把我綁架到洛磧去遊街示眾侮辱我的人格,其陰謀不得逞後,就強迫做奴工:折頭痛粉紙盒,以此為藉口,一個不標準就罰1000個,就這樣沒完沒了的迫害。

同年八月,邪黨公安機關以「江維」的姓名就非法把我綁架到重慶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被強制做奴工:每天早晨五點起床,到晚上十點才睡,每天要包70-80斤糖果,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罰站軍姿,或面向牆壁坐小凳,雙腳並攏,雙手放在兩膝上,惡毒的包夾常以坐姿不標準為藉口,從後面狠狠的毒打我。

每月要點驗查鋪。查鋪時將全監舍床上用品打亂,嚴令五分鐘內整理好,並將身上衣服脫光搜查,做上下蹲,即使家人來接見也如此迫害。邪惡之徒真是壞事做絕。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有:高定、曉燕、代文娟、譚青月等。

三、第三次被綁架並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的一天中午,榮昌縣公安局夥同許家溝派出所和居委會惡人邱玉霞、周正平、周萬明等七、八個人強行闖入民宅抄家,搶走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和一些真相資料,搶劫去我僅有的800元生活費。三個警察把我光腳拖上警車,綁架到榮昌派出所。

第二天,永川公安局「六一零」(中共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重要成員鄧光奇、羅進把我劫持到永川西大街派出所,警察羅進非法對我刑訊逼供,他用硬抄本和拳頭毒打我的頭部、面部等處,共打我70多次,警察手打累了還說:「要是有根棒棒就好了!」當時把我全口牙齒都打鬆了,大牙被打掉兩顆,臉被打腫像麵包一樣。三個警察還抬起我的腳去踩師父的像。警察羅進還用穿皮鞋的腳踩我光腳的左腳大腳趾。

之後又把我劫持到永川戒毒所,孩子給我的錢全被監舍吸毒犯強行拿去買煙抽,有多少錢全部買完。在戒毒所被迫害二十多天後,又被劫持到永川看守所。

九月我被劫持到重慶女子勞教所迫害,不准我坐凳子,關我「小號」(禁閉),罰我站軍姿。我不配合邪惡,坐地上,警察趙媛媛、吸毒犯鄧麗就毒打我,我喊「法輪大法好!」一會兒來了一群警察惡人,有的打我,有的用手捂我嘴,有的用手銬把我銬在鐵欄杆上。邪惡還強制叫看王治剛和宋劍鋒這對邪惡夫婦寫的誹謗大法的書、以及一些欺騙世人的錄像。還強制做奴工:做電容器的小零件,以及繡花,手都被高強度長時間勞動迫害得變了形。有一次警察指導員劉某叫包夾強行買一份回鍋肉,十元錢只買了兩片肉,我不要,警察劉某體罰我站,警察陳雁彥辱罵我一通後,把我拖出去曝曬。

重慶女子勞教所參與迫害警察:高紅、陳雁彥、趙媛媛、韓斌、胡曉燕、賈珍、劉指導、韓露、譚青月、楊德珍、高定、蒲秀群、曹四等。

二零零八年從黑窩回家後,當地居委會惡人丁祥享、馮德芳經常到家騷擾。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期間,馮德芳、丁祥享還跑到永川找西大街派出所警察到我女兒家來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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