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主角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在《明慧週刊》中看到很多文章描繪了中共邪黨警察及政府人員對大法弟子的所謂的「回訪」、「談話」洗腦等等,其實都是對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家人正常生活的騷擾、干擾,是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對於這種情況,我談談我們地區絕大多數同修對這種情況的對待。

同修甲、乙曾到北京為大法上訪,被邪惡迫害過。「自焚」偽案發生後,當地辦洗腦班,邪惡要求甲、乙必須都得參加,甲、乙經過切磋,在法理上有了清醒的認識,參加是在走舊勢力安排的路,是必須否定的,而從人間的法律來講,這個洗腦班是非法的,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都不能配合。儘管知道自己絕不可能「轉化」,但也決不能參加,因為這會對整個地區起到誤導作用。她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發出強大的正念。最後,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邪惡沒敢綁架她們。後來,此洗腦班在辦班過程中,因「轉化」學員的惡人遭惡報死亡而解體。

丙同修是當地的協調人之一,被惡人跟蹤。丙知道當天晚上有一個講真相的項目要實施,但她沒有參加。此項目發生作用的當晚,邪惡非常驚惶,到處調查是誰幹的,而當時丙確實出去過。丙回家後,兩個警察氣勢洶洶的來到丙家,叫丙開門,要調查事情。丙馬上知道邪惡肯定是為那個事來的。警察叫丙開門,丙不給開,丙對警察說:「我們是合法公民,你們到我家是對我生活的干擾,希望你們走開,不要影響我的正常生活,而且叫鄰居知道,是對我人身的侮辱。我不能給你們開門。」丙不停的發正念,請師父加持,後來警察悻悻的離去。丙不給開門除了不允許邪惡擅闖大法弟子家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大法弟子的情況是絕不允許邪惡知道,如果邪惡認定丙確實沒有做那件事,那麼,用排除法就可能把目標鎖定在別人身上,這是對其他同修的不負責任。

同修丁也被邪惡迫害過,丁住的是平房。一天,兩個警察到了丁家大門外,伸手就要推門。丁看到後,馬上把門推上,在門裏,丁批評了這兩個警察的無理行為(不請示就擅自闖入),講了現在警察的口碑,講了人們對警察的評價,希望他們要做個好警察,以後別再迫害好人。警察被丁教訓的連連點頭。而丁不允許警察盤問自己,最後,警察只好自討沒趣的離開了。

九九年,邪黨在我們地區搞人人過關,不法警察到了大法弟子戊家問是否還煉法輪功,戊說「煉」,被邪惡關進看守所四十多天(沒有「轉化」),要放戊時,叫戊保證不去北京上訪,戊十分堅決的說:「我去。我就在家煉功,就被你們抓來了,只要你放我,我就去。」邪惡真將戊放出來後,戊果然去了北京,並成功的走上了天安門證實了大法,被綁架後,絕食反迫害,成功闖出了魔窟。

大法弟子己正念闖出魔窟後,邪惡從來不正面找其談話,或做甚麼所謂的「回訪」的事,而是迴避他。在今年的邪黨兩會期間,社區的人為了完成上級所謂的任務,假冒租房子的人的名義和他接觸。

幾年前,在邪黨的一個「敏感日」期間,有幾個過去不太精進的同修一同帶著橫幅到天安門去證實法,被邪惡抓回後,邪惡頭子非常震怒,因為他被上級嚴厲的批評了,說他工作不力。所以親自非法審訊,他問:「你們為甚麼要上天安門?給我們……」同修答:「我們在家好好的,就被你們抓走了,甚至勞教了,既然在家裏都抓,還不如我們到天安門去證實法,還能上層次。」(此話不在法上)邪惡頭子聽到後,一句話也沒有。從此,我們地區的警察及政府人員再也不敢騷擾大法弟子了。

以上的幾個例子,儘管有的是逼出來的正念,有的是不在法上的做法,但畢竟沒有被邪惡嚇倒,沒有配合邪惡。對邪惡是主動出擊。相反,如果大法弟子的家都讓邪惡隨隨便便的闖入,這哪能行!我們是應該給警察、政府工作人員講真相,但我們要有我們的人格,因為這不是維護我們自己,而是維護大法的威嚴,大法弟子的尊嚴。如果人人都對邪惡的騷擾說:「不!」不配合他們,並指出他們的行為是違法(或)犯罪的,他們就會害怕,就會收斂他們的行為,最後使鬧劇在可恥中收場。

儘管是有一些同修,沒跟上來,還有很多同修有不同的執著,但我們絕不允許邪惡安排的所謂「回訪」、洗腦等的考驗。因為我們有師父做主,師父在管,我們就走師父安排的路,整體提高,精進的做好「三件事」,我們才是大戲的主角,我們才是當今的風流人物!那麼,我們就應當好主角!

自己當前境界的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