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上海公檢法沆瀣一氣 陷害交大教師郭小軍(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訊員上海報導)原上海交大青年教師、法輪功學員郭小軍,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被上海寶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郭小軍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被寶山公安分局國保綁架,至今已經七個多月了,期間他在寶山看守所經歷了種種折磨迫害,包括刑訊逼供、精神恐嚇。在法庭上公訴人陳偉東和審判長徐敏芳無視郭小軍一再申明,所謂「證據」是被寶山國保威逼利誘下產生的,當庭枉判郭小軍四年。

為準備上訴,郭小軍本人書寫一份材料,其中詳細描述刑訊逼供情形、人員以及發生的地點、時間。

刑訊逼供「特審」違法,看守所應負相應責任

8月13日郭小軍家屬到看守所要求放人,郭的家屬向寶山看守所顧副所長指出,一切判刑「藉口」都是誣陷,都源自刑訊逼供,刑訊逼供誘供本身證明寶山國保先抓人、為抓人蒙上「合法」外衣而非法搜羅「證據」 ,抓人、關人、判人不僅沒有理由,而且違法,必須儘快放人。

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8月17日家屬再一次來到看守所要求面見所長,聽取答覆,但顧副所長躲著不願見面,電話掛斷之後也就再不接,另外的所長和教導員電話打通後沒人接。

寶山看守所一直跟郭家屬講所有發生的事情跟看守所沒有關係,但刑訊逼供發生在看守所裏,看守所就有責任,就應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

家屬向寶山看守所轉遞書面材料提出以下要求:

鑑於刑訊逼供發生在1月18日至1月19日之間,家屬想知道當時是甚麼人在值班,就算公安在凌晨1點至6點提訊時手續都合法,那麼在其值班時段發生了這種刑訊逼供違法的事情那麼就一定要追究其相應瀆職責任。郭小軍是在1月7日就被綁架的,被提審的時間完全是充足的,那麼為甚麼非要進行夜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嫌疑人「特審」是需要徵得嫌疑人同意才可以的,可是中共人員有意踐踏這項規定,當事人也往往不知道有此規定。郭小軍無論在任何時候都是享有休息權的,而造成這種侵犯人權的事情發生就是工作人員的瀆職造成的,家屬一定要追究到底。

家屬要求看守所調出1月18日至1月19日的監控錄像,從而印證郭小軍所講是否存在。看守所到處監控密布,這種要求是完全可以達到的。

上海中院罔顧冤情,逼律師配合走過場

在郭小軍上訴階段,家屬一再向寶山國保、寶山檢察院、寶山法院以及寶山看守所和上海二中院提出控告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郭小軍,但這些相關人員非但不聽勸告,還威脅恐嚇家屬,並揚言二審是不可能開庭審理的。

8月18日早上,律師又收到了法院劉慰庭的手機短信,催促律師儘快將辯護詞寄給法院,律師就質疑,辯護詞是用來在庭審時宣講的,是用來維護當事人的權利的,既然現在二中院的書記員又是短信又是電話的催促此事,是不是又想走走過場,草草了結此事呢?否則為甚麼非要逼著律師在二審開庭前拿出辯護詞呢,二審法院如果想正常的操作此事,那麼正常的開庭審理不是就甚麼問題都解決了嗎?最為荒唐的就是當時律師還沒有閱卷,根本對此事不了解時法官就催促其快把辯護詞給法院,律師說,你們讓我怎麼寫,寫甚麼,總不能閉門造車吧?!

郭小軍被綁架至今,期間寶山各相關部門種種非法行徑現已引起了郭小軍海外校友的關注,並且現已聯名將此事提交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引起人們的關注。

超期羈押違法,公檢法聯手犯罪

有眾多正義的律師也向郭小軍的家屬伸出援助之手,表示可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幫助。隨著郭小軍事件被越來越關注,越來越多的被掩蓋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面。除了前面其本人一再提出的被刑訊逼供的問題,還有超期羈押的問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可據律師了解,郭小軍的事件中根本不存在此三種情況,

由此可見,公安和檢察院就是在執法犯法,對郭小軍超期羈押,檢察院也根本沒有起到對公安辦案過程中是否合法的任何監督職能,如果前面的公安、檢察院、法院都是在違法行使手中的權力,那麼當然到看守所這裏也必是違法的,他們才是真正的結夥作案、多次作案,是一定要受到法律追究的。

電話區號:021

相關責任單位
上海寶山看守所:上海市月羅路2101號,郵政編碼:201908
電話:28959530(所長)、28959532(顧副所長)、28959531(金教導員)
上海寶山看守所駐所檢察院 上海市月羅路2101號,郵政編碼:201908
呂科長:電話:66862798

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上海市中山北路567號 郵政編碼:200070
院長王信芳 電話:56700000轉
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 上海市中山北路567號 郵政編碼:200070
法官鬱亮 電話:66057165 或 56700000轉61412
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 上海市中山北路567號 郵政編碼:200070
劉慰庭 電話:56700000-61428 手機號碼:13788975806

上海寶山公安分局:克山路199號 郵編:201900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局長楊傑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國保處 卜霆鈞 28950349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國保處 陳克赟 、彭警官28950349

上海寶山檢察院:友誼路17號 郵編:201900
上海寶山區檢察院檢察長 張志平
上海寶山區檢察院 陳偉東  56691990-2305

上海寶山區法院院長 姚榮民 上海市友誼路15號,電話:56604808,郵政編碼:201900
上海寶山區法院  徐敏芳 上海市月羅路2099號,電話:56863544,郵政編碼:201908
上海寶山區法院  張凱 上海市月羅路2099號,電話:56861837,郵政編碼:201908
上海寶山區法院  楊婷 上海市月羅路2099號,電話:56604808-3044,郵政編碼:201908

寶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沈秋余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密山路5號 郵編:201900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劉雲耕   地址:人民大道200號 郵編:200003 電話:021-6358666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