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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陽法輪功學員王瑞海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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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邵陽新寧縣法輪功學員王瑞海,被非法關押近一年,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整個過程就是中共公、檢、法人員犯法的過程。

王瑞海家住邵陽新寧縣雙江口保芳橋村,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從上海打工坐火車回家,剛下火車就被兩名惡警攔住,聲稱要求檢查行李,當場就把王瑞海劫持到邵陽國保大隊,下午被綁架到新寧看守所,並把王瑞海隨身帶的筆記本電腦、MP3、以及六千多元現金扣壓,至今未歸還。

八月十七日清晨,二十來名便衣惡警闖入王瑞海的家中抄家,不准這一家修煉人隨便走動,惡警們把家裏每個角落都抄遍了,家裏的電視、電腦、打印機、MP3、資料全被抄走。家人極力跟惡警們講真相,有的人願意聽、有的不願意聽,有的惡警還說我們是來給你上課的,你倒給我們上起課來了。後來父親王征佑、妻子蔣江紅在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被劫持到邵陽洗腦班(已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邵陽市新寧縣法院對王瑞海非法庭審,新寧越成律師事務所顧國君律師為王瑞海做無罪辯護。法院當時沒有宣判,說要上報中院、高院的。王瑞海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新寧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見面。

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份,檢察院李中念要了家屬3萬元錢,聲稱能把人保出來,人出不來一分錢不要,全退回,騙家屬說正在上報中,快了,快了。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出來的結果是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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