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幫中共警匪立即抄了黃文傑(王楓林的丈夫)和他們舅舅老張的家,明目張膽的搶走寄放在老張家的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各一部。下午,羅永紅又帶了二十多個邪惡人員,同樣沒有手續再次抄了王楓林的家。
法輪功學員張洪旭,男,44歲, 潼南縣煤建公司下崗職工, 家住本縣梓潼鎮瓦廠灣。九八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後,曾兩次被非法關押在縣拘留所。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去重慶市西山坪勞教一年,延期一年。在勞教所2年的時間,他遭受酷刑26種:扣起、背母、穿胸、蹲軍姿、站軍姿、正坐、三大步伐、餵蚊子、抬沙包、貼牆站、跑籃球場、俯臥撐、蛙跳、高 抬腿、鴨子步、曝曬、卡脖子、拳擊頭部、打斷門牙、插管灌食、扯耳朵、打裂鼻樑、狼牙棒、膝擊肝臟、飢餓、下蹲運動。張洪旭被折磨得皮包骨,門牙被打斷、 鼻樑被打裂,3次絕食被暴力灌食,2次插管至出血送醫院搶救,多次徘徊在生死線上。直接參與迫害張洪旭的人數超過50個,最後送回家時惡人說「張洪旭,你可能只有 五、六十斤重了。」
二零零二年回家後,張洪旭經常遭到當時縣國安大隊長張良等惡人騷擾。二零零三年十月,惡警張良又企圖綁架他去洗腦班迫害,張洪旭被迫從此流離失所至今。此期間,張洪旭所有親屬、親戚、朋友、鄰居的人身、電話長期監控,經常騷擾、恐嚇、威脅,要他們一有張洪旭的行蹤立即舉報,可領到高額獎金,而且不准食宿接待。2003年12月下旬,張洪旭妻子吳詠梅被國安大隊長張良帶人綁架走,在看守所中絕食抗議絕食54天出現生命危險時被釋放。
年僅十一歲的張緣圓,是張洪旭與吳詠梅獨女,和爸媽住瓦廠灣家。二零零四年元旦只有四歲多,就被當時縣國保大隊長張良扣押作人質,妄圖抓到其父母。二零一零年八月七日,張洪旭帶女兒張緣圓在王楓林家與她女兒黃紫璇玩耍,於中午十一點多遭綁架。
法輪功學員王楓林,女, 約三十多歲,中專畢業後在潼南原農機廠上班。她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九九年七二零後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潼南縣戒毒所非法關押五十來天,邪黨人員勒索她父母五千元錢後才放人。後來下崗,結婚到桂林鎮喜步村丈夫黃文傑家。二零一零年八月七日中午十一點多鐘遭綁架。
現在張洪旭、張緣圓(十一歲 )、王楓林等幾人下落不明。
參與綁架的惡人及電話:
羅永紅 潼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辦 公 023-44582048 小靈通 023-44907513 手機 13983265867
張思茂 教導員 局內自撥 87282048 宅 話 44556219 手機 13072396999
高翔 辦公 023-44582048 宅話 44567929 手機 13883778667
敬進 潼南縣政法委副書記 辦公 44551812 宅話 44566286 手機 13996083698
潼南縣公安局局長辦公電話 局內自撥 87282168
潼南縣公安局 聯繫電話 4455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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