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領導修煉法輪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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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輪大法教我懂得修煉的內涵

我是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我在單位是個頭頭,今年六十有餘。

九七年二月,妻子對我說:人家講:修煉法輪功可好了,是佛家的上乘修煉大法。我也要請大法的書修煉。我一聽就極力的反對,認為搞迷信。過了一段時間我妻妹不遠千里給我們送來了法輪大法的書和資料。也許我與大法的緣份所致,我在家中卻是第一個捧起大法書閱讀的人。當時給我感觸最大的一句話,那就是《論語》中講的:「『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玄奧、超常的科學。」當時使我既振奮又不很理解,認為佛法怎麼是超常的科學呢?不是說佛、道、神是迷信嗎?怎麼能和科學相比呀!心想我還真不知道佛、道、神到底是甚麼,看看這裏面究竟是怎麼說的。帶著探求知識和批判想法來看的,結果看來看去發現李洪志老師講的很多我都不太懂,而且越看越覺的新奇,深奧,因此就下決心一定要弄明白這部法中到底說了些甚麼。

看完一遍《轉法輪》後,我確實感到這是一部教人如何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同時也使我明白了很多以前不懂和沒聽說過的東西。比如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中講的:「因為在他身體修出了一個大覺者來,他也是積了大德了,那怎麼辦?可能就是來世當個大官,發個大財。也只能這樣,那不白修嗎?」「在大覺者們看來,當人不是目地,人的生命不是為了做人,就是讓你返回去。」

當時我就想當個大官、發個大財,可書上說這是白修,這在人世間不是最大的好事嗎?怎麼還白修呢?人在這個世界上不是最高的生命嗎?怎麼當人還不是目的呢?「返本歸真」又是甚麼呢?看來這裏面還真有更高、更深的東西。

通過不斷的看書深入的學法,我慢慢的明白了《轉法輪》不是一本普通的書,他不是氣功、更不是體操,而是一部教人向善返本歸真的天書,是指導人修煉的宇宙高德大法。就這樣我破除了幾十年來,一直被中共灌輸的無神論,清醒的明白了佛、道、神是真實存在的。是不在這個空間的高級生命。就這樣我堂堂正正的走入了大法修煉中來了。從此以後我就再也離不開這部宇宙大法了。

大法改變了我,從我的改變又體現出大法的偉大與美好。

去貪心,歸還中介費

得法後四個月,我對大法有了初淺的一些認識,知道了「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轉法輪》),所以得了不該得的東西就會失德。明白了做好事有福報,做壞事有惡報,善惡取捨都是自己做出來的,都有天理在衡量著,也就是說:人在世間做的一切事,都是有一個人們還看不見的宇宙的理在制約著。

九七年,我給熟悉的一個承包隊,承攬了一些工程找了一些活幹,按著當時的說法,要給聯繫人一定的報酬,再加上自己的貪心很重,名利心也很強,不給還想要呢!就半給半要的拿了人家的錢。學大法了,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人的標準。要做個好人,想修煉就得按這個理的要求去做。所以我就和妻子一起把這些錢還了回去。當時他們覺得不可思議,不太理解。我們就告訴他們,我們學了法輪大法了,大法告訴我就是應該不貪、不沾、清清白白的活著,這錢我們不能要。雖然他們當時還不能全部理解,但可以看出他們已經知道了,法輪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的確是這樣,如果不是修煉法輪大法,我是決不會這樣做的。求還求不來呢!怎麼還能做這種「傻事」呀!這就是大法改變了我。心性得到了提高,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

不再自以為是了

修煉之前我身體也是各種疾病纏身。雖然不是甚麼絕症,但也困擾了我很多年,甚麼頸椎病,神經性腹瀉和痔瘡等等,特別是頸椎椎管狹窄造成上身麻木。當時有個新的療法叫「小針刀」,治療一次就得一千多元,還治不好。即遭罪、又費錢真是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大法後不久,這些頑疾就不治而癒,真是身心健康。不僅是百病全消無病一身輕,同時提升道德,遇事先考慮別人,達到無私無我的境界。要想身、心健康就得用大法來修煉自己了,在做好人的基礎上逐步達到高層次的標準。

以前我是個名利心,顯示心很強的人。爭強好勝、自以為是。在班子之間也是以我為核心,說了算。在中共黨文化的毒害下,總是高高在上自以為了不起,喜歡聽好聽的,不喜歡聽批評建議的,更不允許說我不好。前幾年我單位經濟效益一直搞的很不錯,多次得到領導的表彰和同事的讚揚 。我就沾沾自喜還為取得的成果帶著大家慶賀。大家也都很高興。當時有位副手一直和我關係緊張,看到我當時情緒很好,就想藉機和我溝通一下,跟我說了些事,這正好是我不愛聽的,一下子就觸動了我的神經,馬上就不願意了,當時就發火了。把他搞得很尷尬,弄得大家都不歡而散。這樣的事情沒修煉之前時有發生。有人對我就敬而遠之。

修煉了,我明白了這些都是要修去的人心,因此我就很注重修這些心,主動的徵求班子其他成員的意見,不斷的扭轉我的工作作風和為人處事的方法,我就主動的找他談心,誠心實意的交換意見。使他看到了我的誠意,也改變了對我的態度。由於我真心按大法修煉自己,大大的增強了班子之間的團結。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使我的很多人心得到了截窒,心性得到了一定的提高。這就是大法能改變人心,讓人知道了做人的道理。使人向善、道德回升社會穩定。

默默為大家服務的「頭頭」

因為當時我是個頭頭,幾年來養成了一種指手畫腳的習慣,經常用強制的方法要求別人,有時會出現矛盾。比如那時的環境衛生,都由各單位負責打掃。特別是各單位的廁所,都是由本單位的職工打掃。因為這是份外的工作,而且又髒、又累,所以誰都不願意幹。即使幹了也是敷衍了事根本不用心。有時我也生氣,還在職工大會上批評這樣的人和事,還以為自己抓得緊、管的嚴,是帶好隊伍的方法,所以就經常用命令式的方法進行管理,搞的很緊張。

修煉法輪大法後,就不能再這樣幹了,同時我又明白了一個道理: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只有用祥和的心態,理性的方法才能把單位管理好。而且修煉人就必須做個好人,要為別人著想。在當今一切向錢看的環境中,你讓職工幹沒有報酬的額外工作,就有點難為人了。雖然是領導,做事也得合乎情理呀!何況我現在又是一個大法修煉者,就應該高標準要求自己了。當我再指派別人幹這活的時候,我就想:我為甚麼非要安排別人呢?為甚麼自己就不能幹呢?啊!我是領導就應該心安理得指揮別人。這對一個做好人的修煉人來講,不是沒按著法去做嗎!這不是沒修自己嗎!從那以後我決心已定就把單位的男女廁所,打掃衛生的活全包了下來。為了不讓人知道,我就利用休息和值班的時間幹,因為我不再是以前的那種做點事,就是為了出名、張揚自己、得點利益顯示自己的人了。而是發自內心的,按著修煉人的標準做的。所以我就放下架子,不怕髒不怕累耐心細緻的打掃廁所的每一個角落。直到我離開單位,都是由我來打掃。這就是我修煉法輪大法後,按大法要求做個好人的一件小事。

大法改變我的人心,順利化解矛盾

隨著修煉時間的增加,對法理的理解也在逐步的加深,真修自己的目地也越來越明確,因此身邊發生的各種是是非非,就用大法來衡量在法中修了,使一些矛盾在大法的指導下得到了化解。如九八年,也就是我得法的第二年,有一個單位買了我們單位的幾台舊車。大部份車款已付,剩餘的經兩家協商到年底付清。當時是由我和他們隊長簽的字。可到年底結帳時他們卻說,今年的效益不好暫時還不上,讓我們再緩一下。由於我們兩家都是國營單位就同意了。沒過份的再催要。後來不知怎麼搞的,這幾台車竟然變成了這個單位隊長個人的了,他也不在單位幹了。我們經過多方協商也沒把款要回來,最後我們就只好運用法律來解決。他知道後就托很多人說情讓我們別起訴。如果是常人也許會這樣做,找找人拉拉關係,通融通融。可我是修煉人,當時對大法也有了一定的認識,知道修煉的人首先做到的就是「真」。不能說謊、造假,也不能為了人的情利損害大法形像。所以我就很委婉的回絕了。

他經過多次努力,也沒有達到他要達到的目地。他就惱羞成怒一反常態,他有一天來到我們單位,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當時我也一愣,怎麼會這樣,不理解也很氣憤,這本來就是他的不對,幾年來不但欠錢不還,還做了很多手腳。最後沒達到目地還耍無賴罵人。真是欺人太甚,就想和他一樣幹。可是當時,我真的想起了大法中的話:「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否則,你算甚麼煉功人?」(《轉法輪》)一下子就清醒了,是啊!我是個煉功人哪!不能和他一般見識呀!馬上就冷靜下來。善意的和他解釋。儘管他不聽,但我是按大法的要求做了沒和他一樣對待。他罵了一會一看沒啥意思也就走了。後來我們通過法律解決了這件事情。他也一直沒再來找我麻煩。就這樣用大法指導化解了這場矛盾。是大法改變了我的人心。是大法提高了我的道德標準。

如果人人都來修煉法輪大法,人人都會重德行善,人人都會道德高尚。那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該多真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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