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冀東監獄迫害本單位職工李小娣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法輪功學員李小娣在河北省冀東監獄四支隊生活科食堂上班。十幾年來,李小娣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人,多次遭冀東監獄保衛處迫害。今年六月份,李小娣被唐山市長寧道拘留所非法關押後,回到家中,冀東監獄不讓她上班,並態度惡劣的對待去要被他們搶走的私人物品的家屬。

李小娣從一九九八年開始學煉法輪功,深切體會到了大法的美好和殊勝,按「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做好人,加上舒緩、優美的五套功法,徹底改變了她的身心,由一個體弱多病、病休在家的人,變成了一個道德高尚、身心健康的新人。修煉大法後,李小娣把回家時帶回去的桌子、椅子、鐵床等用品,自己花錢打車送回了單位。這是李小娣學大法明白做人的道理後,發自內心的選擇。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李小娣在單位上班時,生活科張南生叫她說,領導找她有事,騙她到辦公樓。進去後,李小娣看到四支隊紀委書記李繼華、政辦室主任王永全和唐山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全叢等人在那裏,要綁架她。李小娣不從,李繼華說:「不走就抬著她。」李全叢等人強行把李小娣抬上車,綁架到分局。當天晚上九點半左右,送往唐山市長寧道拘留所。

同日下午相同時間內,唐山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四人闖入李小娣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主機、師父像、真相資料等物品。

李小娣再次被綁架後,她絕食反迫害七天。六月二十九日,冀東監獄四支隊李正雲、張南生和唐山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李全叢等人,把李小娣從唐山市長寧道拘留所接回家中。

回到家後,四支隊領導不聞不問,家屬打電話詢問時,紀委書記李繼華、生活科長程衛民均往開發區分局推托。

李小娣身體復原後,懷著大善大忍的胸懷,沒有個人恩怨,於七月二十日主動到單位上班,並電話告知科長程衛民,她上班了。可是時間不長,程衛民和紀檢李正雲找到李小娣說,現在不讓她上班,叫她回家等通知。

同一天下午,李小娣家屬到開發區分局找李全叢要被非法抄走的電腦主機等個人物品,李全叢正和李正雲在一起,對家屬態度惡劣,不但不歸還物品,還揚起手要打人。

李小娣遭迫害已不是第一次了。面對造謠宣傳和惡毒誹謗,李小娣堅持信仰,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遭到綁架,第二天被冀東監獄有關人員劫持到當地公安處,十月十四日,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強制「轉化」迫害,遭受了各種痛苦。回來後,單位還不放過李小娣,罰款二千元,連降三級工資,二次普調未給調整,至今少拿五級工資。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晚,李小娣外出回家時,到了家門口,被冀東監獄保衛處二名巡邏人員非法劫持到保衛處,當晚十一點半才放回家。第二天下午,監獄治安科李建成、高勝利去了支隊進行非法審訊,一夜沒讓李小娣睡覺,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結束。十一月十二日,李小娣在單位上班時,被強行綁架到唐山南堡開發區分局,並於當晚抄了家。為了避免進一步遭受迫害,李小娣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李小娣在豐南老家被西葛派出所、唐山南堡開發區分局綁架,隨後南堡開發區分局李全叢把她劫持到唐山市長寧道拘留所,十五天後,於六月十八日由四支隊接回單位。當時馬亮說:「工資給你補上,上班還是隨你原來的班走。」(原來的班是:值一週休二週)可是過兩天後,又讓李小娣天天上班,工資至今沒有給補。當李小娣找他們問時,四支隊紀委書記李繼華卻說:「你有個班上就不錯了,你半年沒上班,還想要工資?」 中共就這樣掠奪了李小娣的應得的勞動報酬。

有關電話:

冀東監獄紀委書記:安躍(610)13503150211 辦:0315-8327668 宅:0315-8502888

紀檢副主任:劉智魁(610)13933310581辦:0315-8327125 宅:0315-8317188

四支隊紀委書記:李繼華 1352902627 辦:0315-8313688 宅:0315-8501816

四支隊支隊長:馬進玉 13703377055 辦:0315-8313600 宅:0315-8310666

四支隊生活衛生大隊大隊長:程衛民13603151000 辦:0315-8313632 宅:0315-8501322

四支隊生活科張南生 手機 13582857328       宅電:8317936

四支隊政辦室主任王永全  13180199515  辦:0315-8313678 宅:0315-8501406

紀檢 李正雲(610) 13931530227 辦:0315-8313643 宅:0315-8501517

唐山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李全叢 13832982413 0315-8380110

政委:鄭立勇 0315-8519669   0315-2232827

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辦公室:0315-8519619  0315-851911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