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集體學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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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九九年以後,絕大部份的海外大組、小組集體學法保持著,起到了凝聚學員、共同學法的作用。但同時,經過十一年的過程,集體學法時,讀完大法書之後,不交流心性修煉,只討論項目、推廣項目、招募人員的情況,已經非常普遍了,以至於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得法的學員,很多都不知道集體學法原來是甚麼樣了。還有個別學法點,把一些個人認識和學法中的做法,比如學法前先讀一遍《論語》、星期幾讀第幾講、讀法中途停下來為本地協調人規定的甚麼事定點發正念等等,作為通用的形式在學員中推廣,搞得像固定儀式似的。

正法修煉時期,大法弟子聚在一起肯定會談項目、談工作的,也是證實法項目的需要。但學法就是學法,不能搞得像走過場或者完成定額一樣。如果按照師父講法中要求的那樣,緊密圍繞各自的心性修煉、學法心得來交流,集體學法會對大家比學比修起到最好的促進作用。如果不注重心性的提高,不會在法中、從修煉上根本的改變自己,談工作、談協調所花的時間會成倍成十倍甚至更多,實質效果的改進卻事與願違,甚至微乎其微。這麼多年,各地海外同修肯定都見過這方面的實際情況,這裏就不具體舉例了。

如何改進,如何把握時間的安排,如何達到集體學法修煉交流的效果,有待各地海外同修共同關注、共同努力。參加好集體學法的過程,也是每個人修煉的一部份。集體學法的狀態和效果是參與的人共同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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