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呼喚》是法國ACAT基督徒禁止酷刑組織創辦的月刊,旨在曝光世界上違反人權的卑劣行徑,ACAT本月刊印製五萬至十萬副本發放到法國各地教堂。
六月刊譴責中共為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而採用酷刑。如法輪功學員陳珍平在獄中遭到酷刑。因為修煉法輪功不放棄信仰,二零零八年八月,她被中共當局非法判處八年徒刑。一個最近獲釋的同監表示,在監獄裏陳珍平常常被綁在床上毆打,不被允許上廁所並被強迫服用藥物。這位同監還表示,如果不放棄信仰,法輪功學員每天在監獄裏被強迫聽污衊法輪功的廣播節目和大量劇烈刺耳的音樂。
ACAT指出中國酷刑成災,在監獄、拘留中心、警察局等國家機構,中共當局使用酷刑逼供如家常便飯,被非法拘留的人被戴上手銬,吊在鋼筋上,被剝奪睡眠和毆打致昏倒,目的是迫使他們在當局早已準備好的所謂「供詞」上簽字,而許多被監禁者往往在各種酷刑後死去。
而近年來,中共當局又增加了精神病院酷刑迫害方式。據目擊者稱,被非法拘留的人在這些精神病院裏會被注射破壞或削弱神經系統的有毒藥物。
ACAT表示,通常監獄工作人員在囚犯被釋放前停止虐待酷刑,以消除受害者身體上所有可以作為酷刑罪證的痕跡。受害者要維護他們的權利或要求事後賠償的希望非常渺茫。如果他們提出投訴,受害人和律師將因譴責使用酷刑的人權主張而被恐嚇,逮捕和失蹤。訴訟導致非法勞教和酷刑,這(在世界上)是非常罕見的。
中共當局使用酷刑審訊過程經常在拘留所,受害者通常是有信仰的人或少數民族:人權的維護者、法輪功修煉者、基督教教會成員、佛教徒、藏族和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的代表。
實際上,二零零六年以來中國只是提出警察在審訊過程中禁止使用酷刑的行為守則,而這項規定並沒有明確表現在中國刑事訴訟法中,所謂行為守則實際是一紙空文。再加上威脅迫害下的「供詞」可以作為庭審中的證據接受, 致使中國酷刑成災,而中共則逍遙法外。
ACAT負責人弗朗西斯沃爾特表示,雖然禁止酷刑是國際人權的核心部份,聯合國會員國的四分之三已經批准了禁止酷刑公約,但很顯然,這種做法在專制獨裁政權的國家繼續野蠻肆虐。在那裏,人們遭受了殘酷的折磨和侮辱。酷刑是絕對邪惡的,ACAT希望這種邪惡早日從地球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