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來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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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二零零九年七月,單位裏人人想爭的一個崗位出乎意料的分配給了我,很多同事都想知道,這等好事怎麼落到我頭上的?我當時也不太明白,過後想想整個過程,這不就是人們常說的那句話:修來的「福份」嘛。

二零零九年六月,單位某個崗位需要一個人,這個工作有很多誘惑人的地方:辦公條件比較好,工作很輕閒。單位領導為顯示其公正性,讓想去的人自己報名,當時我正出差在外,等回單位的時候,已經離領導徵求意見過了好幾天了。我無意識的在辦公室聽一個同事提起此事,我當時主要考慮自己需要更多自由的時間,於是也跟著別人一起報了個名。

後來單位真的把這個工作交給了我。等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許多同事感到出乎意料,因為我在單位本來一直「埋頭苦幹擔重擔」的人,很少得到領導的特殊照顧,所以有同事見到我,不解的問:這等好事怎麼可能輪到你了呢?有的關係比較好點的就直接問:費了不少勁吧?言外之意就是「找領導」了吧。還有些比較熟悉的同事發表感歎:有福之人不用忙啊,別看人家成天甚麼都不爭不搶的,該是人家的不爭也能得,人家××長的就帶福像……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領導出於甚麼考慮選定了我。我既沒有「走關係」,也沒有「托人情」,當時有要好的朋友曾提醒我:想去的話是不是考慮「運作運作」?我說還是順其自然的好。也把事情看的很淡,去不去都無所謂吧。

隨著對這件事的議論,慢慢有人們知道了實情:本來報名的人很多,也都爭的很厲害,可是後來有些人說,這個崗位以後不能評職稱;還有的人說績效工資會受影響;還有的人竟然說到這個崗位以後公務員會變成工人級別。結果全部都自動撤出了。其實那些消息都是不實的。根本就沒有甚麼根據,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整個過程中,唯獨我一個人報上名後,沒考慮更多利害關係,所以這個工作就「剩」給了我。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遇事要順其自然,該你得的別人搶不走,不該你得的也求不來。如果真是用不正當手段把該是別人的東西「爭」來的話,說不定自己要「還」給別人甚麼呢,因為有「不失不得「的理跟著呢。就對這件事而言,假如我沒有修得一顆平常心,也計較那些所謂的利益的得失,怕是我也和別人一樣了,你能說,我這不是「修」來的福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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