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書法齋為例談學員不該盜法

——就我地區出現的一些現象與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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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看到《繼續走好大道無形的路》一文後,大家都能檢查自己的心性和行為。但有學員辦了一個書法齋(已有同修支持七萬多元),並且把師父的《洪吟二》〈梅(元曲)〉、《精進要旨》〈法正〉等,書寫懸掛出來,沒有署名。當有人問可否賣時,回答一幅三百六十元。當有同修說不合適時,他們說是個人行為,自己辦的。他們定的價位是學員一百五十元,常人三百多元。這種做法是盜法。再說拿師父的法賣錢也不對呀!還有一個疑問是:這些同修多數是去年年底才從邪惡的牢籠出來的,自己是沒有資金的,那麼同修支持的錢,又返回來再掙別的同修的錢是不是不合適呢?

我們的同修被邪惡綁架、關押多年,應該先靜下心來好好學法。我記的其中組織的一位同修在多年(沒綁架)前,在我們交流時說:你們知道我一天學多少法嗎?我有時一天學一段法,然後逐字逐句的悟,連標點符號我都要悟一悟。這是不是走偏呢?那是不是因學法跟不上而被邪惡鑽了空子呢?

希望參與的協調學員能及時靜下心來好好學法,聽一聽不同的聲音,向內找,總結以往發生的教訓。「越是後期,繼續走好大道無形的路,修好自己,更有針對性的、細緻的、理智的講真相救人,對我們每個大法弟子來說,就尤為重要,更平穩的、更有效的救度世人,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

以上僅為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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