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行整訓
凡是進重慶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無論年紀大小,體質強弱,都要進整訓班強行整訓。
「整訓班」是一個為美化勞教所披的一件外衣,實際上是一群完全失去人性的警察在這裏殘害好人。他們使用各種手段製造緊張空氣,讓人的神經每時每刻處於高度緊張狀態,目的是讓人精神崩潰,最終被訓化成為無理智,頭腦不清的癡痴呆呆的精神病人。
這裏的惡警們慣用的迫害手段有:站軍姿、軍蹲、不明藥物、體罰、烈日暴曬、背銬、灌濃鹽水、黃膠封口、不准吃飯、不准洗漱、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等。
有的時候咋看起來給人一種好像很溫和的樣子,實質上害人的手段非常毒辣。這種迫害手段體內無傷,體外無痕,是讓人全身慢慢難受、疼痛,以至達到身體承受的極限,使人想起來就膽戰心驚。強行讓人吃不明藥物,把人搞成不能像個人樣,整訓才罷休。
重慶市奉節縣有位沈姐,到這個勞教所,這些惡警怎麼迫害她也不「轉化」,最後就使用了吃不明藥物毒害這位法輪功學員,致使這位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
二、強制洗腦
強行整訓完了,人已受到極大的傷害,有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被折磨成不像人樣了,但這些惡人恰恰就是利用整訓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重傷害所造成的惡果,轉入第二個階段迫害,那就是「強制洗腦」。
監獄從那些偷、扒、搶、賣淫、吸毒的女勞教犯人中篩選出最狠、最毒、最惡的人來做監控法輪功弟子的包夾。監獄對這些包夾進行有組織有預謀的訓練。
監獄以包夾監督迫害法輪功弟子的情況為標準,來確定對包夾的獎勵或懲罰。監獄的惡人們濫用職權公開教唆、逼迫包夾行惡,包夾為了立功受獎,拼命迫害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就是監獄逼迫「包夾」強行組織法輪功學員參加勞教所的所謂「學習」。首先強制背惡黨公安管理六條,背邪黨監規23條和他們的歪理邪說,強迫看污衊大法的光盤和書籍,晚上寫思想彙報,寫的東西不符合管教胃口的,就得把寫的每一張紙吞到肚裏去,然後再寫。稍不如意,他們慣用的站軍姿、軍蹲、體罰、烈日暴曬、背銬、灌濃鹽水、黃膠封口、不准吃飯、不准洗漱、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等殘酷迫害手段就上來了。
過一段時間,就逼著法輪功學員寫「三書」,按照邪惡寫好的樣式,每天反覆的抄寫,不寫就遭迫害。監獄在搞精神迫害時更加重了體罰:他們不准法輪功學員互相接觸交往,包括用眼神手勢等;法輪功學員無論起床、解便、喝水、吐口痰等一言一行都要經過包夾同意,否則就要挨打挨罵。要是有那一點不順她們的心也要遭到殘酷迫害。
有個叫劉安彬的老年學員,睡覺時把一隻腳壓在了另一隻腳上了,管教強行認定是在煉功,立即單獨整訓,關在小間裏單獨迫害。
重慶市梁平縣有位老年同修因拉肚子要上廁所,沒到規定時間不允許,若非要上廁所就得受罰。這位同修解便出來遭到體罰。
三、強迫勞役
勞教所逼法輪功學員做奴工,以攫取經濟利益。獄警把年輕一點的弄到膠皮車間,生產重慶長安汽車所用的配件。車間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垮了後,現在改為線卡車間,生產用於安裝電線的配件。
年紀大的一般都被趕到包糖車間包糖,設定高的定額。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勞教所獄警又調高了定額,每小時要比原來的多包一斤,四十五歲以下每小時要包十斤,四十六至六十歲每小時包九斤,六十一至六十五歲每小時包六斤,六十六歲以上每小時包五斤。如果一週內差上九個小時的定額,六十歲以上每天晚上要被罰坐二小時,六十歲以下的每晚罰站兩小時。
惡警還規定每月二十四日結月帳,完成定額倒數三名的要罰分,並被逼寫檢查。定額太高,每天要做到深夜,遇到上邊來人檢查,只准說工作六小時,要是說了實話,就要受到延教處理。
這座人間地獄就是這樣還在繼續殘害著這世上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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