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臘月24日晚8點,樊富雲正在家裏煉功,阜平縣公安局政保股馬寶忠、秦傑、耿有斌等人闖進屋,不由分說綁架了樊富雲,劫持到公安局,非法關押了她3天,勒索家人現金300元,才把她放回家。
2007年農曆7月22日晚9時,樊富雲正在家看電視,阜平縣國保大隊長張進輝和王林口派出所所長張國權帶領6名警察闖進她家進行抄家搶劫,把屋裏屋外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並綁架了樊富雲。樊富雲被劫持到公安局(同晚還有5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由6名警察看著他們,一直到第二天中午一點多也沒讓她們喝一口水、吃一點東西。接著又把她們關進了阜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5天。
關押期間,國保大隊長張進輝還不擇手段的榨取法輪功學員的錢財。張進輝軟硬兼施,威逼利誘樊富雲的丈夫請他們吃喝,花去了800多元。6名法輪功學員每人被敲詐勒索5000元。張進輝得了錢,還把樊富雲和另兩名法輪功學員拉到石家莊檢查了身體,逼迫她們說自己身體有病、沒有被關押,不能說掏錢的事。榨取的錢財自己獨吞。當樊富雲的丈夫來接她回家時,張進輝又要500元(這次她丈夫沒給)。
2008年開春,中共人員監視法輪功學員,禁止走動,要求法輪功學員呆在家中。開春一天凌晨3點,樊富雲正在睡覺,村長趙玉龍帶領公安局一幫警察到她家恐嚇,騷擾。有一天中午3點,樊富雲正在午睡,村幹部李潤平帶領城關派出所耿有斌闖入家中,強行給她照相。
2008年奧運期間,鄉政府人員和王林口派出所警察數人,每天監視樊富雲,不准走動,恐嚇、威脅、騷擾她的家人,使一家人四、五十天不得安寧,整天生活在恐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