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崇拜、以人為師與外求心理
自九九年七月以來,A市一直是省內學員各方面修煉的榜樣,當時一學員連續組織法會交流,在她的帶動下,A市學員一批一批多次進京上訪,走出人來。可以說整體上由個人修煉到正法修煉的轉型時期,A市在整體上跟上了正法進程。另外由於A市經濟條件相對優越,多年來在經濟、技術、人力等方面對周邊市、縣援助很大,各地區隨之產生依賴和外求心理,A市學員也自然產生有義務有責任幫助各地區整體提高的心態。隨著各地區大多數學員的名人效應、個人崇拜與外求心理的日益膨脹,A市的一些協調人逐漸成了專職協調人,法會越來越頻,人數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
崇拜同修就是害同修!修煉中的人是變化中的人,都難免有這樣或那樣的執著與錯誤;而法才是永恆不變的,以法為師才是根本。如果大部份學員依賴和崇拜於哪個學員,學人不學法,認為其修的好,眾星捧月一呼百應,此人容易自我膨脹。舊勢力也以考驗大家為藉口,放大其執著,使其出現大的問題或將其推向反面,從而使法和整體受損。
關於集體交流
集體交流和舉辦法會,是師父給我們留下來的共同促進提高的一種修煉形式。如果法會召集人的基點不是出自於正法需要和整體提高的目地,那麼法會就會流於常人模式,成了證實自己、把做事當成修煉的有為形式。
幾年前A市一男學員(協調人)從監獄闖出,當年召開法會鼓勵大家進京的女學員也由監獄獲釋,二人在全省範圍內被各地區學員邀請頻繁召開「法會」。由於二人在監獄長期關押,思想意識仍停留於個人修煉狀態,法會所談的都是承認迫害中反迫害的證實自己的個人修煉的內容,對如何做好三件事更好的救人沒有益處,相反只能對正法形勢起到干擾阻礙作用,當時男學員便提出欲形成全國規模以至世界規模的整體形式。當時A市主要協調人與二人到B市召開幾十人的法會,獲釋女學員與B市幾位學員在獄中的堅定表現曾被稱作幾大「金剛」,法會期間,要求一學員到B市被稱作金剛之一的學員家取那人照片作為素材,欲將所謂「幾大金剛」的事蹟編成畫冊留與後人。
師父評語文章《值得關注的危險現象》發表,二人及眾學員仍執迷不悟,繼續各地巡迴交流。不久,二人相繼被捕,男學員被迫害致死;女學員再度入獄,且一度走向反面,給獄中整體修煉形勢造成極大損失。
A市主要協調人沒有從中反思汲取教訓,仍頻繁往來於各地協調「指導」,頻頻在A市召開大型法會。法會上主要協調人主持、各地各片兒學員發言、且每次法會都安排學員拍照,留下許多法會現場照片,越來越趨於常人的有形形式。期間有學員向主要協調人嚴正指出其人及整體的問題,遺憾的是沒有引起主要協調人和眾學員的重視。
協調人的個人修為
九九年七月,全國各地站長負責人面臨巨大壓力時期,B市幾乎所有站長都起到了負面作用。走出來證實法的學員少之又少,整體形式處於癱瘓狀態,在個人修煉步入正法修煉的關鍵時刻,B市整體上未能跟上正法進程。其中一站長(暫且稱作甲)抱著為自己彌補損失的心理進京,堅持修煉至今。由於名人效應和等級觀念的影響,眾學員一直對甲學員懷有依賴和崇拜心理,其本人多年來心理壓力和承受的迫害也相對較重,在嚴峻形勢下一直沒能走出來做整體協調工作。但是,十幾年來,一茬一茬,無論哪個人,哪個時期主動站出來做整體工作的協調人,在重大問題的決定上都得通過甲點頭,這已成了不成文的規矩,也就是說甲學員相當於坐家辦公。多年來整體上走的是大資料點運作的有形形式,每當一個環節出問題,便牽連幾十人以至A市等周邊地區。
近年來,B市由於資料點遍地開花整體形勢逐漸好轉,學員遭綁架現象幾乎沒有了,甲學員及另一站長(暫稱作乙),也相繼站出來開始做協調工作。一些長年不出來的學員相互告知:甲都出來了;也有的學員聽說甲出來了激動的直落淚。由於甲乙多年來沒有真正的在大法工作的實踐中修出正法修煉的正覺,所以思想認識還停留於個人修煉的基點,停留於承認迫害中堅定的狀態,不能在法上認識法。遍地開花形式逐步的變為在甲一棵樹上開花的形式,自封自己是總協調,且妒嫉心強,獨斷專行。有的學員看甲的臉色行事,許多工作都由甲交待指令去做,在某些項目上,甲乙強行把關,壓制學員使其無法走出個人證實法的路來,甚至以種種藉口幹涉學員曝光當地的洗腦班。一些學員在重大問題上用人情代替法,維護人不維護法,給其人心市場。甲對A市及主要協調人存在外求和個人崇拜心理,盲從效仿A市正法工作形式。當學員提出某些項目是有形形式時,甲卻說:A市某某就是這麼做的。不是把大法工作作為心性提高昇華的載體,而是懷著創業精神一味的把做事當成修煉,使整體形式偏離正道。學員多次嚴肅提出甲乙的個人修煉問題及整體存在的隱患,二人從不向內找仍一意孤行。近期B市數名學員連續遭綁架,有的學員手機常年與各地學員手機座機對打,手機已落到邪惡手中,目前手機問題在省內還存在著不可預知的隱患。
師父評語文章《金佛》中關於站長名人的論述值得我們深思:「其一,那些人可能不知不覺的把常人工作熱情、工作能力、付出精神和常人工作方式與自己在大法修煉中的角色摻雜在一起了,沒想到自己還有根本執著,面對很多自己心性問題帶來的矛盾現象,也沒有認真修自己,反倒習慣性的覺得是自己的『特權』,並不是自己在爭甚麼、求甚麼。其二,這其中有些人本來就是舊勢力安排的,目地是考驗和淘汰那些常人心很重的學員,有些甚至就是到了甚麼關鍵時刻起負面作用的,並不是因為心性比別人都好才做那些工作的,但師父要救度一切眾生,所以很多事便會將計就計,在那樣的安排中去改變事情的本質,破除舊勢力的安排。其三,當在修煉人的圈子裏做了一些事情時,就受到名利心的干擾,不能主意識很強的把握好自己,反倒會生出和加強名利心、爭鬥心、妒嫉心,從而給工作和修煉帶來新的問題」。
車禍之後未引起整體上的足夠重視
去年夏天,A市幾位協調人來B市協調「指導」。主要解決由於B市甲學員對亂法現象處理基點不當而帶來的混亂現象。亂法現象之所以能在A市及全省長期存在,主要原因是A市主要協調人及各地大部份學員站在個人修煉基點看問題所致。不是積極維護法制止亂法行為,而是把對法的破壞當成「針對我們的心來的,是為我們提高心性的」。而且,對於某些學員的出手看病、常年各地巡迴召開法會悟高層法理等嚴重問題,A市協調人的結論是:那個學員不是亂法,不能給其定性,不能給其加難,不能把學員推出去。
A市幾位協調人對B市具體問題並不了解,也沒能解決B地問題。當夜返回A地時出現車禍,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輕傷昏迷。
修煉人發生的事都不是偶然的,面對車禍人亡的嚴重現象,沒有引起A市協調人及省內整體學員的足夠重視和省思。
人人都是協調人
我們常說協調、配合,那麼協調人協調甚麼?大家配合甚麼?協調人不是領導,不是一聲令下都跟著走,不是以人為師,不是讓學員崇拜和依賴自己,而是引導學員崇拜和依賴法,都能在法上有自己認識,在法上成熟起來,都具備獨立做事的能力,才是真正為學員負責。換言之,協調人能使更多的學員成為協調人,使協調人遍地開花,才是協調人的職責。不要注重協調人角色本身,不要有居於學員之上的心,顯示歡喜之心更會被魔操控。方丈不過是常人中的一個職位,不過是利用方丈的修煉載體在提高和昇華自己,在神的眼裏方丈與燒火做飯的小和尚沒有區別,是否實修還得靠自己。
那麼關於配合,大家應配合甚麼?在重大問題的抉擇上,我們應擺正人情與法理的關係,不是配合哪個人哪個領導,而是配合法。協調人不是固定的職位與角色,任何一個學員在任何一件相關的重大問題上,只要提出的辦法符合法,符合整體正法形勢的需要,我們就應積極的主動配合,不看其是否是協調人,應只認法而不認人。
面對現階段不同層次不同執著的學員,協調人應具有海納百川的胸懷與境界來圓容整體。協調人應具備洪觀視角,有全局意識和為他、為整體負責的境界。協調人首先要在法上認識法,努力去圓容師父所要、正法所需,整體上才能真正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整體上才能走正正法修煉之路;這一方眾生才能得以救度。
師父說:「我們法輪大法的修煉避開了一脈帶百脈這種形式,一上來就要求百脈同時帶開,百脈同時運轉。我們一下子站在很高的層次上去煉了,避開很低的東西。」(《轉法輪》)今天只要還在修煉的人,在今天的助師正法中,就應該具有自覺協調的整體意識與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的責任感,這是每一位大法弟子都應具有的素質。因為我們最終將是某個宇宙天體裏慈悲莊嚴的一個主、一個王,將主持、善化那裏的眾生。一切的威德都在這裏建立;一切的榮耀都在這裏產生。
自我做起,總結教訓,攜手正法行
剖析和總結以上這些現象的目地不是指責誰,抑或叫誰承擔甚麼責任。問題出現了每個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看出現這些問題的過程中自己是怎麼想的、怎麼做的,也不要給某些協調人造成更大的壓力。自我做起,共同總結教訓,「好的留下,壞的去掉」(《轉法輪》),整體上都在此問題上儘快提高上來,在有限的所剩不多的時間裏如何更好的救度眾生,才是根本。
此交流對事不對人,旨在共同提高,如有偏頗還望海涵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