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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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我是瀋陽法輪功學員,在2010年5月11日那天,我在繁華的農貿市場撿到一個比較貴重的皮夾,打開一看裏面有4100元錢,一個駕駛證,有兩萬多元的銀行卡,還有身份證複印件。

我就在原地等了一會,發現沒有人來尋找。我就根據銀行卡號,駕駛證上的信息,去了銀行和交通隊,想讓他們幫助尋找失主,沒有查到。於是我又來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接待的警察以為我是報案的呢,對我態度非常嚴肅。後來我說明了來意,希望他幫助找到失主,儘快把皮夾還給他。

警察知道我的來意後,感到很驚訝,感慨的說:現在這樣的好人太少了。我坦言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如果我不煉法輪功,我也沒有那麼高的境界,而且我知道今天換成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能這樣做。

警察露出了笑容,小聲對我說:你們法輪功到底是咋煉的?我告訴他法輪功能使人祛病健身,更主要的是教人向善,就是要真誠,善良,忍讓,按照真、善、忍去做。

一會,失主和他的兩個朋友開車趕來了,我把皮夾還給了他。他接過了皮夾,看到了裏面錢和證件一樣都不少,他非常感謝我。我跟他講:我是煉法輪功的,我要不學法輪功不一定能把錢還給你,現在經濟危機,老百姓掙錢多難哪。失主和他的朋友也知道了法輪大法好。

離開派出所時,我把法輪大法真相資料給了警察,告訴他這是人類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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