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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回案件 營口七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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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2010年3月底非法庭審七位法輪功學員。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要當庭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最近,鱍魚圈區法院告訴家屬說,案件以證據不足退回到鱍魚圈區檢察院。目前七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

法輪功學員畢世軍和妻子孫麗、沈廣海和妻子騰文閔、余志紅和他的兒子王志遠、董冰等七人,都是在2009年9月23日這天在各自的家中,被鱍魚圈區國保大隊以王洪魁、惠懷旗、李元慶為首的惡警綁架的。在非法關押六個月以後,被鱍魚圈區檢察院曹寧起訴到鱍魚圈區法院,並於2010年3月23日到2010年3月24日下午在鱍魚圈區法院非法開庭。當時這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請了由四位正義律師組成的律師團為他們做無罪辯護。

律師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依法為這些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律師請問法官和公訴人,在今天的中國法律沒有一條說法輪功是違法犯罪的。從99年7月20日到今天為止,法輪功在中國都是合法的。中國憲法規定,信仰自由。在辯護期間,法官幾次想打斷律師的合法辯護,但是都沒有做到。最後,法庭所有的在場法官和檢察官都低頭不做聲了。

律師說公訴人既然不能提供這些法輪功學員有罪的證據,就應該立即無罪釋放這七位法輪功學員。在旁聽席上就座的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也都說,立即無罪釋放他們。當時在場的書記員立即叫在場的法警攆這些家屬走,法庭庭長宣布休庭。

之後,這些家屬經常去法院,要求無罪釋放他們的親人。而法院卻一再推托,最近才告訴這些家屬,以後你們不要來找我們來了,我們已經將他們的案件退回到檢察院了,我們認為證據不足。

另外余志紅的丈夫王身倫被鱍魚圈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現在已經被劫持走。詳情待查。


這次參與迫害這些大法弟子的部份人員名單:

國保大隊:王洪魁0417-6217143 13841755119 汽車名稱:帕薩特 車牌號:遼OH0981
惠懷旗 教導員 0417-6217005  13940793487
李元慶(此人從99年7月20日以來,一直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學員,每次綁架他都參與)

檢察院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是曹寧(女,29歲)辦公電話0417-6200221 手機:13470418222 6256600 4816668 13941722111

鱍魚圈區檢察院訴訟科檢察員 董魏13050637899(手0417-6200712(辦)

鱍魚圈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業家 13394171077(手)0417-6169071(辦) 0417-6289555(宅)
王業家之妻劉書毅(區總工會主席)0417-6203091(辦) 13940715309(手)
鱍魚圈區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尹文成 13394171058 1339047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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