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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法院欲非法庭審王玉春、馬國起、郭鴻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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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八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沈河區法院欲於4月19日、20日、21日分三日分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玉春、馬國起、郭鴻雁。據悉,非法庭審的事由是因為他們掛真相條幅。據中國憲法,公民有言論、信仰自由。


王玉春

王玉春,男,四十八歲,是瀋陽市沈河區房產局鍋爐工,修煉法輪功已多年,修煉後戒掉了煙酒,他心地善良、老實厚道、樂於助人,工作勤懇敬業,是鄰里公認的好人。王玉春遭綁架後,妻女失去生活來源,女兒有病身體不好,整日以淚洗面,盼望父親早日回家團聚。目前親友給王玉春請了北京律師林小建為他辯護。

王玉春九月二十四日在工作單位遭沈河區國保綁架劫持,關在沈河區看守所。檢察官叫閻旭,男,三十多歲。

馬國起,女,50歲左右,家住瀋陽市五愛市場小北門;約在十一期間同女兒一起被沈河派出所惡警綁架。為馬國起辯護的是北京律師李長明。


郭鴻雁

郭鴻雁,瀋陽市惠利來蛋糕店經理,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被沈河國保人員綁架並抄家。郭鴻雁的父親和一名雇員也一併被劫持到二經派出所。當晚八點,郭父被沈河國保警察要挾在兩張空白搜查單上簽名後回家,郭鴻雁多年的積蓄和營運資金還有大量的私人財物被搶走。當家人要求清點這些財物時,沈河國保警察竟無理拒絕,並告知家人日後看判決書。據惠利來蛋糕店鄰近的商家介紹,郭鴻雁被綁架的第二天,警察又到麵包店搜查兩個多小時。郭鴻雁輾轉關押在瀋陽張士洗腦班、瀋陽市看守所,一度絕食抵制迫害。郭鴻雁的家人到沈河國保要人未果。

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綁架的瀋陽法輪功學員還有陳帥的母親黃曉傑女士,她曾輾轉被關押在瀋陽張士洗腦班、瀋陽市看守所。

附相關單位信息:

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區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瀋陽市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2260
瀋陽市沈河國保大隊趙洪濤13904024113辦024-24850789、宅024-24849412、024-22948340
住址:沈河區小西路(大西電子市場北側)
沈河區國保大隊隊長;趙洪濤,電話:13904024113,宅電;024=24850789,22948340,辦公電話:024-24849412,
警察趙晨手機:13700010698 李龍:電話:8116669 張浩電話:024-24847879
張姓警察辦公電話:024-24842879
沈河區法官李紅電話:024-84119982

沈河區檢察院
地址:沈河區正陽街206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4596 024-24843920
沈河區檢察院內勤電話:024-24854965
沈河區檢察院閻旭電話:024-24843959
沈河區檢察院付維國024-24843760
下設8個部門: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反貪污賄賂部門、法紀檢查部門、審查追捕部門、審查起訴部門、監所檢察部門、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
沈河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宇航
沈河區檢察院檢察員:高峻、韓曉東、佟曄
檢察院公訴人:閻旭,電話:024-24843959

部份工作人員:王迪 王建坤 王明謙 孫學禮 陳曉博 孫凱 楊德群 傅強 梁多高崇何深 趙崗 楊獻民 楊日新 閔卓 紀慧敏 朱積中 李朝霞 韓衛海 李佩華 蔡鋼軍

沈河區法院
地址:沈河區承德路7號
郵編:110011
沈河區法院院長:岳明偉
沈河區法院執行二庭庭長:王偉
沈河區法院民三庭副庭長:艾嵐
沈河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姜延新高虹、李紅、李平、張克明、周全、曾智、王端鵬、衛天亮、趙秋勛、李連運、高揮、朱玉澤
沈河區法院刑庭庭長:李紅,電話;024-84119982
沈河區法院刑庭內勤;馬俊,電話;024-841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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