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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六一零惡人錄(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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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

  • 廣西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 河北吳橋縣警察李立平、梁永剛的惡行

  • 江西省女子監獄三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人員

  • 一法輪功學員在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 福州「610」企圖繼續迫害葉巧明

  • 廣西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廣西第一女子勞教所是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位於邕寧縣玉洞大道。

    郵編:530221,電話:4017162
    第二大隊隊長:尤敏
    惡警:唐龐兩
    第三大隊吳隊長,惡警:李慧、李秋、
    教育大隊隊長:梁素貞,副隊長:呂登雲


    河北吳橋縣警察李立平、梁永剛的惡行

    河北吳橋縣桑園鎮南街法輪功學員張秀青和外地一同修,2010年3月17日下午在吳橋縣被綁架。張秀青同修已「取保候審」回家,外地一同修仍在非法關押,此外地同修一直未報姓名。吳橋縣法輪功學員很少,望國內外同修通過真相電話、郵寄真相信加大力度營救同修和救度世人。

    多年來,李立平、梁永剛一直對吳橋縣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行惡,曾遭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縣城的楊愛春、李金英、於永珍、劉志剛夫婦;梁集鄉邵莊村的孫關信、邵金全、北徐王的吳福和夫婦;於集鎮南徐王村的李萬慶。

    在這裏,奉勸李立平、梁永剛:不要再為江氏犯罪集團充當打手,明知故犯,對大法行惡。天滅中共在即,無論是為了兒女,還是為了自己,以至親朋好友著想,趕快停手!懸崖勒馬,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失去了生命的永遠。

    吳橋縣公安局副書記主管迫害法輪功:李立平:家電0317-7367589 辦0317-5276906手13930775888
    李立平之妻張志(吳橋縣桑園鎮北街小學校長)手機13932708718
    吳橋縣國保大隊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梁永剛:家電0317-7346716 手機 13582477800
    吳橋縣國保大隊長(新上任的):周兵:手機號碼13831703007 辦 0317-5276917
    陳志明:吳橋副縣長兼公安局長 辦:0317--5276901 宅5327138手機13703271083
    劉憲文:吳橋縣政法委書記 手機13932756999 家地址:百度小區,16號樓4單元202門
    陳學君:政法委副書記 辦:0317--7272166家庭0317--7340266 手機13603179599
    盧曉東:縣委辦公室主任      家庭0317--7343654
    齊志恆:六一零辦公室主任     家庭0317--7340079


    江西省女子監獄三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人員

    江西省女子監獄三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警察王娟,陳麗,王芬(均為諧音)。
    參與迫害的部份刑事犯:舒映金,黃美鳳。


    一法輪功學員在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進了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裏,我受到的體罰包括:24小時不讓睡覺、罰蹲、電擊、蹲小號、謾罵、毆打;一切更讓我看到了惡警假惡鬥的本質,堅信我的信仰。

    我於2008年12月10號在北京貼真相標語被安定門派出所非法抓捕,之後被送到東城區看守所,在那裏被非法提審和被勞教兩年,2009年1月17號由北京調遣處送至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進行非法關押。

    2009年12月中旬因我拒穿囚服,大隊長常虹和賈曉玲二人強行扒光我上身,由於動作猛烈,內衣下端的縫線全部被撕開,衣服被抱走。我就是不穿囚服,抱著雙肩哆嗦,過了半天衣服才還我。

    2009年12月末,因我拒絕前往觀看勞教所的元旦聯歡會,常虹和賈曉玲帶著兩名勞教人員對我拉扯推搡,過程中賈吩咐讓人找來擦腳布、擦屁股布,當我喊口號時用來堵住了我的嘴,當眾攻擊我臉部。

    2010年2月26號左右,對我進行非法監控的勞教人員秦秀萍在阻止我煉功的過程中,對我進行謾罵、毆打、扯住頭髮將頭按向地面,毆打面部至鼻子出血,鼻樑發青還用掃地笤帚掃嘴,尤其是她們掐住我喉嚨時幾乎令我窒息。

    2010年3月19號,因我不配合她們的迫害,大隊長黃旭紅更因我喊口號發狂,伸出大手打我耳光至鼻子出血。

    註﹕常虹是三隊負責管理全局的大隊長
    黃旭紅負責管理思想的大隊長
    賈曉玲負責管理勞動的大隊長

    郵政編碼;010010

    三隊 聯繫電話:0471--5692967
    0471--3392684
    所長:0471--5692968


    福州「610」企圖繼續迫害葉巧明

    2009年9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周迅、林峰等人為了在中共「60大慶」時交差邀功,綁架了正在上班的福建師範大學法輪功學員葉巧明。隨後倉山區公、檢、法三家聯手偽造證據,做假案件構陷迫害葉巧明。

    中共倉山區法院原定於3月4日上午9點對葉巧明非法開庭。3月3日,葉巧明的兩位北京律師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正式的法律文書,要求控方證人出庭。其實,葉巧明案完全是倉山區公、檢、法三家抓人在先,造假構陷在後,哪來的證人呢?3月4日上午開庭前三十分鐘,非法開庭被迫取消,至今(2010年3月30日)葉巧明已經被羈押190多天。

    按照中共《刑事訴訟法》,超期羈押要負法律責任,可是福州市相關司法機構非但超期羈押葉巧明,而且繼續作惡:福州市「610」、國保支隊最近一段時間來操縱其下屬的各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社區人員,通過電話騷擾、單位領導約談等各種方式恐嚇威脅眾多法輪功學員(包括葉巧明同修的家人)。這也是自「720」以來、奧運之後又一次地區性的邪惡行為。

    據分析,本地邪黨法院和檢察院可能會將迫害法輪功學員葉巧明的事退回到610惡警那裏,也可能在無證人、證據或偽造證人、證據的情況下再一次非法開庭,繼續作惡。

    倉山法院刑事庭地點: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六一南路 ,刑事庭在法院附近的停車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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