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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老婦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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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我今年六十歲,一九九六年得法。得法前一身病,風濕、乙肝、神經官能症、支氣管炎、肺結核,等等。九六年五月份朋友給我寄來了大法書,像得了珍寶似的一氣看完,真是如夢方醒,書裏講的太好了,這就是我要找的,我有救了。

病痛的折磨,我早就有等孩子長大了我就出家修行的想法。現在得了大法,從此我堅定的走上修煉之路,我的病也神奇般的全好了。十幾年來,沒吃過一粒藥,這樣好的功法,這麼神奇的祛病效果,中共邪黨卻容不下,對這些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多年來進行血腥的迫害,我這老婆子也遭受了常人難以想像和無法承受的迫害,可我對大法從來沒有懷疑和動搖過。

下面我把這十幾年來所遭受的迫害曝光出來,看看中共邪黨是怎樣對待按照「真善忍」修心做好人的平民百姓的。

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利用中共邪黨鋪天蓋地對法輪功學員瘋狂打壓和迫害,我失去了寧靜祥和的修煉環境。可我清楚的知道法輪功沒有錯,師父是清白的,法輪功被鎮壓是冤枉的,大法是讓人做好人的,做更好的人的,對個人和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要把這些告訴政府和世人,抱著這樸實的一念,七月二十一日我去了北京。

這時的北京更是烏雲密布,黑雲壓城,大街小巷布滿了惡警便衣,來自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很多。我剛踏上廣場,就被便衣綁架,劫持到豐台體育場。那幾天高溫四十度以上,警察們讓我們在陽光下曝曬,沒有水沒有食物,半夜把我們強行趕上車,押往山東禹城,後被德州信訪辦接回原單位──春曉服裝廠。廠長齊某、李某強迫讓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不寫不讓回家,在單位被折騰了三天,最後家人替代寫了保證才讓回家。回家後也沒過甚麼安穩的日子,東地派出所尹光艦、張亮時常到家騷擾,尤其是尹光艦把我從屋裏趕出,他在屋裏亂翻。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我正在馬路上走著,又被單位齊廠長等人劫持到區經委,當天被送到新湖濱館非法扣留,派兩名看守看管。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把我從新湖濱館又送轉單位,還是由人監視居住,在這當中,東地派出所的王英林來單位騷擾,並命令單位扣押我工資(在這之前單位每月只發一百元的生活費)。從二零零零到二零零二年,三年沒給我一分錢,而且至今也沒給補發。二零零零年過年也沒讓我回家和親人團聚。區經委肖書記下令,「不轉化」不准回家,在萬家燈火的大年夜,我這孤老婆子在暗室裏度過。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初七,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再次上北京證實大法,我要告訴全世界的人民:法輪大法好,法輪功沒有錯。心思還沒表達完又被惡警劫持到天安門派出所,然後被駐京辦事處領走,十四號被德州區經委和齊廠長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吳振遠讓家人交六千元才放人,不然就送勞改。我丈夫多少明白點法律,認為他們要錢是勒索,是違法的,就不交錢,義正詞嚴地痛斥了他們的醜惡行徑,他們自知理虧,最終逼迫家人拿五百元生活費才肯放人。

人雖然回來了,可還不算完,東地派出所的王英林經常來家騷擾,並命令家人:老太太去甚麼地方,先報告我一聲,及時和我聯繫,否則要負法律責任。從迫害那天起,我的家人擔驚受怕,承受了很大的痛苦。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在看守所被提審時,被惡人連推帶搡的摔壞了腰。回來後行動不方便,丈夫要陪我去北京姑娘家療養一陣子,臨走時,家人給派出所打了三次電話沒人接,到了車站我丈夫又打了一次還是沒人接,沒辦法,我們就坐車來到我姑娘家。晚上吃飯時,王英林就打來電話,說我們私自跑到北京去。

第二天,派來幾個人要我馬上回去,有片警和單位的領導。我指著他們說:我來時三番五次給你們打電話你們不接,我剛到你們又來瞎折騰,你們還讓不讓人活呀?我到底犯了哪條王法?我就不回去!他們一看沒辦法,就在附近的賓館住了三、四天監視我,並不斷的來姑娘家騷擾,說是肖書記的命令,怕我再去天安門,說×××不回來,你們連車也別回來。最後沒辦法,在家人的勸說下我和他們一起又回到德州。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又是半夜,東地派出所張亮和安全局特務七、八個人,闖入我家,進門就像土匪似的亂翻一氣,發現有師父經文,就把我劫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他們三次審我經文是哪來的?誰給的?我說是從門口揀來的。他們派一個女特務和我住在一起監視我,非法拘留我半個月,逼交二百六十元錢才放人。

九月中旬的一天,我收拾房間,偶然發現床底下有一個黑黑的圓東西,我沒見過竊聽器,但我意識到它就是竊聽器。因此,我明白了警察在抄家時偷偷的安放了竊聽器,這次被拘留是它搗的鬼。我對著竊聽器說:江××,你還能蹦躂幾天呀!然後,把它銷毀掉。銷毀之後,邪黨警察急了,在我家周圍布滿了好多便衣特務,二十四小時監視我的一切行動。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我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開門一看是廠裏的廠長等人把我騙到單位。說是「六一零」開了緊急會議,怕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要各單位把各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召集一起,實際是非法拘禁。第二天,我被轉到針織賓館。「六一零」頭子要單位交五百元,並派兩名職工看管我,扣押一週放回家。回到家也沒有一點人身自由,片警們一天不知來多少次私闖民宅。

有一天,我出去辦點事,片警王英林來我家兩次沒見到我,晚飯前又來一趟,見到我他才走。我想:他們怕甚麼呢?怕我這老太婆子嗎?不是!是怕我信仰的「真善忍」!是怕正義的聲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和同修再次踏上了去北京證實法的歷程。這次,我沒有怕,心態平穩、純淨,我就是要告訴世人大法好。到了天安門廣場,我們打出了百米橫幅,喊出了多年來埋在心底的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功千古奇冤!還師父清白!」而後,被便衣警察拳打腳踢強行拖進警車,關押在門頭溝派出所,沒吃沒喝十二天,我正念闖出。從那以後,我被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親人不能團聚,有工資沒人給,靠打工維持生活,可我無怨無悔,在外流離失所漂泊了幾年後,回到久別的家,回家後並沒有過上多少安穩的日子。

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十點多鐘,門鈴響了,說是物業查水管的騙開了門,進來七八個人,原來是區政保科張希坤等帶領新湖北路派出所男女警察,不由分說到處亂翻,把電腦、打印機、切割機、兩台錄音機、師父的法像等私人財物全部搶走。當時,有一法輪功學員在我家,連同該法輪功學員和我一起帶走,又被關到市看守所。區政保科科長吳振遠、張希坤向家屬勒索二萬元放人,不交錢就勞教。

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我學法輪功沒有錯,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到絕食第十天的時候,在邪黨公安政保科惡警和看守所獄警、獄醫的合謀下,他們強行給我插管灌食。由犯人王文娟、獄醫姜大夫等五人一擁而上,把我胳膊腿四肢綁在床上,四個人死死的按住我,姜大夫插管,應插到食管裏,他插到氣管裏,憋的我喘不上來氣,再不拔出來,就斷氣了,惡人們一看不行就把管子拔了出來。當時,鮮血噴的他們滿身都是,我身上也全是血。犯人王文娟看到噴出的血,大聲喊:大姨,你不會吃飯嗎?遭這麼大罪!

我被惡人們折磨的非常痛苦渾身無力,但是他們沒有受到一點良心的譴責,對我仍不放過繼續迫害,又把我拉到德州人民醫院插管灌食。一位醫生勸我:「這醫院只要插上管是不會給拔出來的!你有個好身體,你出去應該做你該做的。」就這樣,他們又把我拉回看守所。有一天我家人給我送衣服,正趕上姜大夫的班,他把衣服轉給我,我表示感謝。姜大夫說:「就那天,我越想越後怕,中午我把孩子無辜的踢了兩腳。」我告訴他:你再晚一秒鐘不把管子拔出來,我今天不可能在這裏了,但是我不怪你,因為你也是受中共謊言矇蔽的。

由於家屬沒有錢交,在看守所我被關押了兩個月後,在十一月十一日,由惡警劉大衛、段慧娟、還有不知名的女警把我押送濟南勞教所,經醫生檢查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就這樣,劉大為打電話逼迫我姑娘拿一千元去公安局領人,結果我姑娘為了我,把家裏僅有的五百元給了劉大衛,才把我放回。

十幾年的修煉經歷,伴隨著腥風血雨斑斑血淚,就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就遭受了這樣不公的待遇和迫害。

我今天說出來,希望所有遭受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都能行動起來,揭露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

誠心奉勸:仍在參與迫害的公安警察,立即懸崖勒馬,順天意而行,善待大法,選擇未來。善惡有報是天理,在不遠的將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將被繩之以法,必遭天譴,希望你們好自為之。

(編註﹕本文已經寫出了作者的工作單位和參與迫害者的姓名,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可以考慮公開自己的姓名,以更有力的揭露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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