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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鶴崗市丁慶來被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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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丁慶來,堅持修煉法輪功,遵循「真、善、忍」的教導,僅僅因此,竟十年來遭到中共多次騷擾、綁架、勒索。

二零零零年二月,丁慶來去北京,想為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被鶴崗市警察綁架回來,關進鶴崗市拘留所,遭到所謂的「執法」部門的不講法律的肆無忌憚的迫害。半個月後回到轄區派出所,當時的所長叫王國琪(後來據悉調到向陽區一派出所)勒索他一千元錢,不給任何收據(司法工作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或家屬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犯有敲詐勒索罪),同時還把丁慶來的房本和親屬的房本非法沒收抵押。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王國琪夥同警察兩次綁架丁慶來。第一次說他給北京信訪辦寫的一封信被返回本地,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將他移交到礦裏保衛科,在保衛科又勒索五百元。第二次,也是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所長、指導員、片警夥同辦事處書記、主任等多人,給他家屬施加壓力,逼迫他放棄信仰。

警察還三次非法闖入丁慶來家非法搜查。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公安的一個科長帶兩個警察非法闖入丁慶來家。第二次 是二零零零年冬,片警王勇利等三、四人帶錄像機半夜闖入家中非法搜查,折騰一個多小時。零八年奧運前夕,片警李景龍等三、四人又去他家搜查。而且所有這些搜查都是違法的 。

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可以明確界定,警察或任何機構與單位的人員等,未經邀請,未經許可,未出示合法證件強行闖入民宅的,犯有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法輪功主張善良、誠實、忍讓、尊重傳統道德;鼓勵人們通過實踐「真、善、忍」來獲得身心的健康和道德的昇華。修煉真、善、忍無罪,法輪功無罪。如今越來越多的大陸律師紛紛為法輪功學員公正辯護,他們以確鑿的法律依據和事實,說明信仰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資料無罪。律師們在法庭上指:除中國大陸外,沒有任何國家和地區宣布法輪功為邪教,更不禁止法輪功的傳播,在同屬中國的港、奧,法輪功也能自由存在和發展。到底誰的標準有問題?希望所有人都能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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