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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樹市李傳蘭自述遭綁架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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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我是吉林省榆樹市黑林鎮農民,名叫李傳蘭,今年六十二歲。下面把我被綁架、迫害的情況告訴給大家。

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晚,我和法輪功學員劉淑豔去本鄉發放真相資料,在回家路上,被黑林鎮派出所警察李偉和彭憲明開車劫持到派出所關押一宿。第二天早,李偉又夥同榆樹市國保大隊、刑警隊劉雨等十來個人,到我家強搶,到處亂翻,搶走大法書等。當時我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嚇得癱倒在地。 他們又到劉淑豔家強搶。接近中午時把我們關進榆樹市看守所。

六月五日我開始絕食,抗議中共對我的非法關押。十天後身體極度虛弱,送醫院搶救,給我注射不明藥物,把我迫害得胃和肚子脹的很厲害,並且嘴裏冒火一樣乾裂,起泡、耳鳴,眼睛看不見東西,每天晝夜都有三-四名警察把守門窗。更邪惡的是,他們使用欺騙的卑鄙手段讓我家屬簽字,說放我們回家,家屬簽完字,下午又把我們送回看守所。

又過幾天,我身體更加虛弱,生命垂危,又一次送醫院搶救,繼續打以前的藥。家屬怕我出事,每天給看守的警察買煙、水果、飲料等。又給迫害我的獄醫李雲龍二百元錢,買四盒好煙。還給獄警們五百元錢,這樣還要我寫「五書」再放人,我一直不配合,繼續絕食十九天。我女兒和我妹妹,天天奔走托人(各種費用四千多元),又托親友拿出二萬六千元,找人疏通後,六月二十四日下午才把我和劉淑豔放出來。

家屬為了營救我受了很多苦,我妹妹從吉林到榆樹往返多次,暈車很厲害。我女兒抱著四歲的孩子多次往返,遭罪吃苦,又拿出共計三萬多元錢來,可這錢是她丈夫的撫恤金(女婿打工因出車禍身亡,老闆給的賠償錢。)一想起來我就剜心透骨的難受……。

二零零一年一月因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回公道,被劫持回榆樹市看守所關押二十三天。三月份又把我綁架到拘留所關押十天。這兩次又交罰款勒索二百元,把我家僅有的二千斤玉米在村委會書記王憲臣的指使下,全部拉走,共損失四千多元,這幾年我家裏被迫害、勒索的甚麼東西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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