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律師的問題,本地同修爭議很大。從法上講,師父已經講了關於請律師的法,誰也不能說請律師是錯的。但是我們地區請了好幾次律師也沒把同修營救出來,甚至個別同修還被加重迫害。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同修各自想法很多,也很著急。昨天的那位同修跟我說:「花那麼多錢也沒把同修給營救出來,早知這樣,還不如把錢給當地國保大隊了。也許錢給了他們,同修就會被放出來。」這是一位修了十幾年的老同修,在同修中影響還很大。
有這種想法的人在我們地區已經不只這一個了。部份同修甚至對請律師的同修意見還很大,認為請律師把當地國保大隊惹火了,才造成同修被重判的。問題的焦點落在錢上和營救同修的結果上。有同修說,不求結果還花那麼多錢請律師幹甚麼?
國保大隊是因為不明真相或者為求名利所致,才去迫害法輪功學員。那我們把錢給他們,那不等於支持他們犯罪嗎?他們這邊抓人,我們那邊就給他們送錢,得了錢才放人,不給錢就不放人,這是制止迫害嗎?那是救人嗎?相反,我們有這種想法隱藏在思想當中,那不是承認邪惡的迫害嗎?同修能被營救出來嗎?而且也有花錢托了人,同修也沒被營救出來。邪惡嫌錢給的少而不放人。
不在法上認識法,就會被邪惡鑽空子,被邪惡抓住把柄加重迫害,是不是這樣?同修為甚麼沒被營救出來?我們思想不在法上,老把邪惡的迫害看成人對人的迫害,用人心去對待營救同修的事,怎麼能把同修營救出來呢?整體出現問題的時候,根子其實就在我們自己身上,我們不找自己,把眼睛盯在別人身上。個別同修意見不被採納,心裏還憤憤不平,在同修中製造間隔,給整體配合造成損失。認為請了律師就激怒了邪惡,這種認識就更不在法上了。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事都為了救人,都是做宇宙最正的事,都是做師父要做的,為甚麼還得考慮邪惡高不高興?
那些曾經花錢出來的同修至今不曝光迫害自己的邪惡。一覺得花錢不光彩,二覺得邪惡接了錢已經給「辦了事」,心裏已經平衡了,覺得揭露了反倒「不義」。有的同修家人或親戚迫害大法弟子,或迫害者曾經給自己辦過事,說過好話,就千方百計找理由保護。甚至有的同修非常反對張貼不乾膠,理由是貼不乾膠居民家白色的牆壁給貼髒了,而且還得麻煩街道的人去往下刮,太不慈悲了。有的學員至今對花真相幣有反感。還有的同修不幫同修發正念,也告訴別人這樣做。理由是自己層次低,幫被迫害的同修發正念,會把邪惡引到自己空間場上來,迫害自己,等等。這些想法,其實基點都是不正的,想出的結果自然就是偏的。──在常人中,沒有一個方法是絕對的,我們要看自己的心擺在哪裏、用的時候是否真的是用師父講的「真善忍」來衡量而問心無愧的心態。
還有的同修看到師父近幾次講法中,談到大法弟子所辦的媒體如何盈利的問題,就感到正法結束的時間遙遙無期。馬上把大部份精力都投入到掙錢、做生意當中去了。個別的乾脆法都不學了,搞起傳銷來,還拉別的同修去搞。無論大家怎麼樣在法上與其切磋,這些同修還是抱著自己的認識不放,覺得自己悟出了高層次的理,比別人都高。試想一下,整體中有這麼多問題存在,而且又長期得不到解決,邪惡能不鑽空子嗎?
修煉就應該正悟。大法弟子做事,凡事都以法為準則,在法上看問題。你的心老是在常人中,怎麼能做好大法弟子的事情呢?我寫出這些,決不是想指責同修,而是有些問題同修根本沒從法上認識,因此也沒意識到。我們寫出來與大家共同切磋交流。其實,這只是寫出一個方面的問題。還有很多很多問題,都源於我們對法的認識不足。我認為整體體現的問題,是大家修煉狀態的總體反映,要解決,每個人首先要從自己對照法找自己著手。每個人都能先把自己的問題找出來,都先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先歸正自己,去掉自己的執著,那每個人做事不就更純淨了嗎?整體做事的效果不就更好了嗎?
相反,我們都去看別人的不足,不看自己,這與大法的要求不正好相反嗎?那樣我們怎麼能作為一個整體配合好呢?我也有這方面的問題存在,老是執著別人的不足,不往深處找自己,總覺得自己比別人強。自己出現問題,找各種理由解釋、掩蓋。就是修別人,不修自己。很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