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號決議案是由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資深成員、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眾議員伊蓮娜-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提出的。
決議案要求立即廢除江澤民為「消滅」法輪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立即釋放那些僅僅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那些被關押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
決議案認為,美國總統和國會議員應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之際,公開站在因個人信仰而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邊,運用一切可能的方式與法輪功學員見面,表明支持良知自由仍是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
605號決議案獲得通過當天,議案起草人羅斯雷婷恩議員在投票前陳述說:「中共系統殺戮法輪功學員,以獲取他們的器官,這殘忍得令人無法想像。」
她說:「這似乎讓人無法理解,如此的暴行竟會發生在二十一世紀,其殘酷程度可與羅馬帝國皇帝把基督徒扔給獅子吃掉相提並論。」
她說:「法輪功基於真、善、忍法理,然而這些無辜的人們卻遭到中共政權的殘酷迫害,中共採用邪惡至極的手段,這些手段包括: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甚至暴力恐嚇那些居住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
羅斯萊亭恩議員說:「作為這項決議案的起草人,我感到自豪。這項決議集中針對發生在當今世界上對一個特定團體進行系統迫害的最邪惡的案例。」
以下為美國國會眾議院表決通過的第605號決議案(譯文)。
認識到中共長達十年的對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在持續。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恐嚇、監禁和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鑑於,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創立的中國傳統修煉功法,基於真、善、忍原則,包括精神內涵和指導日常生活的道德教導,還有打坐和動功;
鑑於,根據國會中國委員會二零零八年的年度報告,「在九十年代有數千萬的中國公民修煉法輪功,儘管中共不斷迫害法輪功,在中國境內目前仍有數十萬人修煉法輪功。」其它在西方發表的媒體估計,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有千萬計;
鑑於,一九九六年,法輪功的書籍在中國被禁止出版發行,國營媒體開始進行批判法輪功的運動;
鑑於,一九九九年,中共警察開始在公園裏騷擾法輪功學員晨煉,並且開始搜查法輪功學員的家;
鑑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信訪辦請願,要求釋放被抓捕的學員,允許出版法輪功的著作,允許法輪功學員不受干擾的自由煉功;
鑑於,朱鎔基總理會見法輪功學員,並同意釋放被抓捕的學員後,中共當時的總書記江澤民指責朱鎔基,並下令迫害法輪功;
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江澤民下令成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企圖鏟除法輪功;
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警察開始抓捕法輪功負責人;
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國營媒體開始大範圍的宣傳運動,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禁止法輪功,並警告中國公民煉法輪功是被禁止的;
鑑於,根據西方媒體的報導,一九九九年十月,江下令將法輪功定為「×教」,然後要求通過一項禁止×教的法律;
鑑於,中共當局在過去的十年中,在世界範圍內動用大量資源長期誣蔑法輪功,聲稱法輪功是自殺而好戰的×教,不是源於中國傳統修煉功法觀念的精神運動;
鑑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關於中共在中國和美國迫害法輪功的304號決議案,該決議案注意到,中共企圖在美國壓制法輪功和中國民運團體的聲音;
鑑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寫信給中共主席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結果中共當局關閉了高智晟的律師事務所,吊銷了他的律師執照。並且中共保安人員涉嫌直接參與了去年二月四日高智晟的失蹤案;
鑑於,高智晟的家人已經被批准在美國政治庇護;
鑑於,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發行的有關中國的第四期報告中說,中共應立即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和摘取器官的報導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那些犯罪者被繩之以法;
鑑於,國際特赦組織二零零八年的報告中說,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面臨受到酷刑和虐待的風險極高。在二零零七年,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死於關押期間,或死於酷刑折磨、被剝奪食物、醫療和其它的虐待。
鑑於,根據二零零八年美國國務院關於中國人權的報告,一些外國觀察家估計,在中國勞教所裏關押的二十五萬在押者,至少有一半是法輪功學員。海外法輪功學員統計的數字更高;
鑑於,根據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二零零八年關於中國的報告,在二零零八年北京夏季奧運會前的幾個月,中共加強了已持續九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
鑑於,中共使用防火牆系統、嚴密地封鎖法輪功學員的網站;
鑑於,根據《紐約時報》二零零九年四月份的一篇文章說,人權專家說,在過去的一年中,有八千名法輪功學員受到關押,至少有一百名法輪功學員死於關押期間;所以,現在
眾議院達成決議,
(1)對那些僅僅因為堅持他們的個人信仰,在過去十年間遭受迫害、脅迫、監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人表示同情;
(2)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終止迫害、脅迫、監禁、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立即廢除為「消滅」法輪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立即釋放那些僅僅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那些被關押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
(3)敦促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國會議員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之際,公開站在因個人信仰而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邊,運用一切可能的方式與法輪功學員見面,表明支持良知自由仍是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
美眾議院通過605號決議案原文:
https://www.govtrack.us/congress/billtext.xpd?bill=hr11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