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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依蘭縣王莉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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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王莉,女,59歲,黑龍江省依蘭縣製米廠職工,自1999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鋪天蓋地的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曾三次被依蘭縣公安局非法拘禁累計6個多月,非法勞教二年,被敲詐勒索累計3800元,在被迫害中大兒子被開除工作,出去打工。當時家中沒錢把房賣了,王莉被迫害回來沒房住,只能在外租房住,間接經濟損失近6萬餘元。以下是她的自述。

上訪遭迫害

九九年「七二零」邪黨鋪天蓋地迫害大法,當天我和同修去省政府上訪,看到全副武裝的武警部隊和公安警察手拿盾牌、警棍把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圍在省政府大道兩邊,有幾輛大客車停在路邊,他們就開始往車上拽人,連拉帶打,當時很混亂,把所有在省政府門前的法輪功學員拽上車,送到了哈爾濱八區體育館,強行聽中央廣播歪曲、誹謗、造謠、誣陷法輪功的邪說。之後依蘭縣宣傳部劉月玲等人將我們去省城的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依蘭縣公安局(每人收車費50元),繼續看誹謗大法和師尊的電視。在公安局,局長趙世晶、副局長張煥友親自參與迫害去省城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們被拘禁了七天,強行讓每人寫「保證書」、交一本《轉法輪》才能回家。

2000年1月6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北京信訪局成了公開抓人的場所, 各地區的公安人員每天在那劫持去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和同修被劫持到哈爾濱駐北京辦事處,軟禁在一個房間裏,有警察看著不許說話。後又被依蘭縣城南派出所警察帶到駐北京依蘭辦事處,讓我們把身上所有的錢交出來,不然就搜身,被駐京辦姓程的收去所有的錢(上千元錢)。2000年1月8日由依蘭縣公安局和依蘭縣城南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們倆人戴一個手銬,一路上不許上廁所、喝水、吃飯,把我們非法拘禁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我們在裏面看書、煉功都遭到以所長鄭軍、副所長林忠、王宇濤和所有管教的迫害。我們在裏面吃的是玉米麵窩頭(裏面有條掃籽、煤渣等),喝的是沒有油的凍白菜湯(裏面有樹葉、草棍等,湯底下一層泥沙)。早晨吃完飯到外面背雪、運煤渣。中午不許吃飯到下午4點多鐘才允許進號吃飯,一天幹十幾個小時的活。

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遭野蠻灌食

2000年6月20日我去市場買菜,在路上碰到了來找我的片警劉星濤,他說找我有點事,想了解一下情況,我被他騙到了城南派出所,我才知道是依蘭縣三道崗派出所兩個警察問經文是不是我給送去的,我沒有回答,他們說誰誰說你給的。就這樣把我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龍德清又問我經文是哪來的,我也沒回答他,不回答就被他們拘禁到依蘭縣第二看守所,我在那裏絕食反迫害,絕食到第八天,他們開始給我灌食,他們四、五個刑事犯和副所長林忠野蠻的把我銬到刑椅上,一個刑事犯拽我頭髮把脖子卡在刑椅上,另兩個刑事犯按胳膊,一個刑事犯捏鼻子,使我喘不過氣來,迫使我張開嘴,另一個刑事犯用裝滿濃鹽水的礦泉水瓶野蠻地插進我的嘴裏,一刻不停地灌,幾乎令我窒息,當時的痛苦真是用語言無法形容。

在非法拘禁期間,我孩子(大法弟子)也去北京上訪,也被拘禁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縣人大主任張秉和(邪黨搞的所謂甚麼「五連保」,我由縣人大主任張秉和、糧食局長、單位廠長、和一位職工,還有我丈夫作擔保)到看守所為了達到讓我們母子放棄修煉的目地,用軟硬兼施的手段,說:我若繼續修煉法輪功就會影響到我丈夫的工作(因他在檢察院上班,又是一名中層幹部)。孩子在非法拘禁期間被他所在單位哈爾濱哈同公路高路局開除公職(孩子是大學畢業分配的),在這巨大的打擊迫害壓力下,我丈夫因承受不住,到看守所提出與我離婚。

遭綁架抄家

2000年我單位換了幾茬領導班子,邪黨一有甚麼風吹草動就來我家騷擾,有一次我沒在家,當時孩子在家,他們把《轉法輪》拿走了,我回來聽說後就到單位要書,他們說交上去了,是單位書記胡元志領人去的。還有一次在2004年4月,我在大連伺候月子(大兒媳婦生孩子),單位劉姓主任和書記魏洪范數次追到大連騷擾我。

2000年7月一天,在我不在家的情況下,城南派出所警察非法翻牆入室,搶走我家裏的師尊法像、大法書,我去派出所和他們要,他們不但不給,還讓我給他們所收的物品上簽字,我說看看都寫的甚麼物品,我拿來就塞到嘴裏吃了,他們威脅、恐嚇要拘禁我,我就想你們動不了我,我師父說了算,後來單位領導來把我接回家。

2001年12月29日我和同修下鄉做真相資料,被幸福村農民構陷,被依蘭縣團山子鄉派出所所長張煥友和一名警察夥同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韓雲傑(已遭惡報死亡)等人劫持到依蘭縣賓館提審,當時提審我的是一名姓鄭的警察,他所提的問題我沒有回答,最後他說你為甚麼不說話,我說你都知道還問我甚麼,我就向他講真相,他所提出的疑問我都給予解答,後來他說好就在家煉吧,他就出去了。還有一個警察當時可能睡著了,我在師父的呵護下走脫了,當時是早上4、5點鐘,大道上沒有人兩邊都是門市房,我就跑到縣人民醫院(當時賓館在醫院旁邊),他們也到醫院來搜我,但沒找到我,醫院剛上班我趕緊出去打了輛出租車,剛要上車,被警察發現了,把我又帶回賓館,城南派出所所長蘇南和片警劉星濤還有倆人把我帶到派出所寫了拘禁票子,到我家非法搜東西,他們有指導員孫輝、片警劉星濤、女戶籍員和一名警察,劉星濤把我按在沙發上不許動,他們找到兩盤講真相磁帶和師父法像,在他們沒注意的情況下,我跑到廚房拿出菜刀按到手腕上(編註﹕請同修在反迫害時不要有過激的舉動,這樣做不符合大法法理)大喝一聲:把所有拿我的東西放下,他們被震住了,指導員孫輝說:放下,放下,我們走,我們走,他們灰溜溜地跑出去開車走了。我又一次走脫了。我走後,他們又非法翻牆入室,在我家吃、喝、住蹲了一天一宿,想蹲坑非法抓捕其他同修,但是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

我流離失所在外一個多月,在同修家住,他家很困難,我當時經濟上也很窘迫,不想在同修家呆了,就回家了,回家第二天晚上在同修家學法,碰上片警去同修家綁架他的姑娘和姑爺,正好我在場,就這樣我又被綁架了,綁架到派出所,看到片警劉星濤又跟他要書,他說我給你書,照我頭部就是兩拳,猛踢我右肋一腳,踢得我當時就喘不上氣起來(可能肋骨踢斷了),也動不了了,送到依蘭縣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才敢動,那一次我們倆人被勞教,一名大法弟子被韓雲傑迫害死,還有一對夫妻被迫害流離失所。

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備受折磨

2002年3月,我被非法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當天就安排到萬家勞教所招待所,專有邪悟包夾的人,一人一個房間由邪悟的做所謂的「轉化」工作,一個不行就多人圍攻,軟硬兼施,一看都不行,一週後就把我送到萬家勞教所十二大隊,吃飯報數,做操,我都一律不配合,管教就用條帚、棍子打、體罰。最後一看改變不了我,就綁架到萬家勞教所嚴管七大隊,到了嚴管七大隊,我們集體學法、發正念,惡警發現就讓刑事犯來拽我們,不行就打,管教看到這種暴行也不管。管教劉影也參與打我們,用廁所的拖布往同修嘴裏塞,有一次孟憲芝管教用棍子把我腿打得成紫黑色,用拖布沾尿往我們的床上,被子上淋尿,晚上睡覺不許上廁所。在萬家勞教所我們都遭到了殘酷的迫害。

2002年新調過來的隊長張波讓我們幹奴工,我們不配合。就在七月份萬家勞教所把男管教調進七大隊,夥同女管教進一步迫害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開始戴標籤、吃飯報數、背所規、所紀,還有甚麼四十條等歪理邪說。不配合的就坐刑椅、電棍電、上大掛、進小號、蹲、罰站等。我不背就被送進小號上大掛,男管教石磊,還有男隊的隊長姓周,先把我雙手戴上手銬,用繩子把我吊的腳離開地面,之後用手拽我脖領子往牆上撞,左右搖晃(像盪鞦韆一樣),手銬卡進肉裏,用電棍電我脖子、手背、腳心,能有一個多小時。我當時被折磨得生不如死。我的手腕因上大掛,手銬勒得一直回家後還不太好使。

2002年9月下旬,我又被轉到三樓集訓隊,惡警趙余慶為了得獎金,不遺餘力施用酷刑迫害大法學員,強迫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不然就酷刑迫害:上大掛、電棍電、用涼水往身上潑,每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在當時許多同修身上都長了膿包疥,他們就用帶齒的勺刮。我的手腕上也長了一個膿包芥,他們就用帶齒的勺刮,刮得血直往外竄,地上淌了一大片血,我當時就被嚇昏了,他們硬把我拽到衛生間,用涼水沖,有半個多小時血還是沒有止住,他們說可能刮到血管了,就用紗布纏住血還是往外出,後來才止住。他們就這樣殘酷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

2003年在三樓集訓隊強化誹謗大法搞宣誓,每天早、晚各宣誓一遍,不張嘴或口型不對就要體罰,上大掛、坐刑椅。每天碼小凳,眼睛不能離開電視,刑事犯和管教看著,如有不配合的就遭到殘酷迫害。他們定的四十條我們四十多人都不配合,被罰蹲、不許上廁所兩天(晚上後半夜2點,才讓上床休息,早上4點就開始蹲),這樣的迫害有數次。

2003年3月份三樓留下的都是近期回家的同修,我又和同修回到七大隊開始做奴工,每天做拖鞋、挑有次點的白布補織、挑白瓜子,從早上6點到晚上11─12點左右,才允許睡覺。老年同修也跟著扛白布大包,上面來檢查的就把幹活的東西藏起來,讓我們到活動室碼小凳。有的老年同修身體狀態不好,也不許上床休息,只能在工作間的水泥地上坐著,不許躺著,就這樣大法弟子在萬家勞教所遭受著慘無人道的迫害。

十年來的殘酷迫害,給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大兒子失去了工作,丈夫和我離婚,他的家人不理解,他把一切怨恨都發洩在我身上。在他的家庭中姐姐、姐夫和他都是領導班子的人,常人把權勢都看得很重,他們不修煉我能理解。大兒子沒被開除前,也是要提幹部了,造成這個局面對他們來說打擊太大了。當時親朋好友都不理解,所以對我有很大怨恨。但我不怨恨所有不理解我的親朋好友和他的親人,和傷害過我的警察。願他們都能早日明白真相,萬古機緣都別錯過,大法慈悲都在給每個生命的機會,願他們都能選個好的未來,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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