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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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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2002年11月7日晚12點,湖南郴州市「610」辦、國安局、公安局等數十人在市卜裏坪、奎(桂)門嶺等地同時闖入三個法輪功真相資料點,綁架了賀學兆、羅巧麗、曾志遠等7名法輪功學員,不久又綁架了王全連、魏香波等3名法輪功學員;搶劫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所有用於製作大法真相資料的設備及資金。這些學員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後又遭到北湖區檢察院、北湖區法院非法庭審。9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3~8年重刑,年約40歲的教師賀學兆在中共的監獄裏受盡酷刑,只3年時間就被迫害致死,其他的法輪功學員也是受盡折磨,九死一生才回家。今天我們回憶這段苦難的經歷,是希望更多人能夠認識中共的邪惡。

當時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郴州市政保股(現國保大隊)股長陳兵志等帶到賓館「車輪戰」審問,刑訊逼供,二小時換一班公安,法輪功學員被強迫跪著或吊著不能動,幾天幾夜不讓睡覺。

賀學兆、羅巧麗不得已絕食抗議,抵制迫害。絕食一個星期後遭到警察野蠻灌食。之後,法輪功學員賀學兆、吳建民、曾志遠、羅巧麗、張文蘭、石教鈺、袁東波分別送到郴州桂陽看守所、郴州市第一看守所、郴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3年2月25日,湖南衡陽市耒陽一位姓伍的法輪功學員在郴州市蘇仙區種子公司被警察綁架,遭到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後送回耒陽市看守所關押。2003年2月27日法輪功學員王全連、袁東蘭在蘇仙區種子公司被姓吳的門衛舉報,也遭到郴州市北湖區公安分局政保股惡警吳志強、高有民等綁架,審問時還被毆打。隨後王全連被劫持到郴州南苑賓館刑訊逼供,袁東蘭送到桂陽看守所關押。2003年3月法輪功學員魏香波在郴州市下湄橋出租屋又遭綁架。

在南苑賓館王全連四天四晚不准睡覺,一閉眼就搧耳光、倒冷水,十幾個惡警二小時一班車輪戰審問,還遭到戴腳鐐、罰跪、恐嚇等迫害。魏香波也遭到戴腳鐐等酷刑迫害。

袁東蘭在桂陽看守所絕食抗議7天後,被惡警強行拉到外面一賓館裏提審,夜深時趁看守的惡警睡覺的機會,把手從手銬裏滑出來後走出房間,逃離魔掌。(2007年又遭惡警抓捕,被誣判7年,目前非法關押在湖南女子監獄。)

2003年11月3日郴州市北湖區法院、檢察院對9名法輪功學員(賀學兆、羅巧麗、魏香波、袁東波、張文蘭、曾志遠、吳建明、石教鈺、王全連)非法庭審。

非法庭審期間,北湖區法院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依法請律師辯護;也不給自我辯護的機會,想草草走過場。庭審當天下午法輪功學員為維護大法的尊嚴和自己的合法權益,集體背誦《轉法輪》來抵制迫害。氣急敗壞的法警公然在法庭上打法輪功學員,旁聽的親朋都站起來制止這種暴力行為。面對正義,北湖區法院匆匆收場。

郴州市政法委、「610」辦、政保股、北湖區檢察院、北湖區法院勾結在一起暗箱操作,以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為靠山,助紂為虐陰謀構陷好人。賀學兆(郴州資興教師)被非法重判8年,其他8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3~4年刑期。

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年多的時間裏,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家人送的錢物被牢頭侵佔,每天被強迫做奴工十幾個小時,還遭「電打人」(即用有電的電線打手),罰跪等酷刑。如賀學兆被迫害的身體瘦弱、臉呈黑色、全身皮膚長滿疥瘡;王全連骨瘦如柴,極度虛弱。

2003年底王全連的身體嚴重變形,走路都得扶著牆走,說話聲音微弱,仍被迫做奴工,直到生命垂危才送往醫院搶救。經郴州第四人民醫院檢查患有慢性腎炎、丙肝、胃出血、血色極低、血壓只有正常人的一半,病情十分嚴重,隨時有生命危險(詳情見《明慧網》的報導)。

住院期間,根據王全連的身體狀況其家人三次辦理保外就醫手續,都被北湖區法院以各種藉口不予辦理。說「要看守所給治好」,說「案子太大了,如果是偷、搶,早給辦理保外就醫了,法輪功的案子就不辦」。不久,北湖區法院下達了判決書,王全連被枉判三年刑。北湖區法院邪黨法官視一個年輕正直善良的生命不顧,推波助瀾幫助中共推行恐怖的群體滅絕政策。

郴州市第二看守所見法院不辦保外,就要王全連出院到看守所治療。醫院以王「HP感染」有生命危險不讓出院,看守所便要王的家人交醫藥費。住院期間還發生沒交錢就停藥的事,交了錢才用藥。王全連稍有好轉,就被強行出院送到看守所關押。看守所獄警為了推脫責任,欺騙王全連可以辦保外手續,使王年邁的父母多次奔波於看守所之間,身心疲憊。

2004年3月,所有男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常德津市監獄(湖南省第二調遣中心,湖南所有判刑的男法輪功學員首先劫持到這裏,然後再到湖南其它監獄迫害)關押;女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湖南省長沙女子監獄關押。

郴州第二看守所李所長、黎教導員不准王全連帶醫院診斷書,王全連在津市監獄檢查出了慢性腎炎病狀,黎教導員私下串通姓魯的獄警,強行收監。

賀學兆為了法輪功書不讓獄警搶走,被津市監獄惡警毒打。在津市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多次遭到酷刑折磨,直至迫害到奄奄一息(詳情見《明慧網》的報導)。2005年正月他家人花了一萬五千元辦了保外就醫手續,最終沒有救活,賀學兆於2006年元月含冤去世。一個風華正茂的鮮活生命就這樣被中共、江澤民及其層層幫兇扼殺。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門及人員:(郵編:423000  區號:0735)
李大倫:郴州市市委書記(2006年因貪污受賄被捕,2008年被判死緩,其妻被判10年)
雷淵利:郴州市副市長,市「610」辦成員(2005年因貪污受賄被捕,2006年被判死刑,2008年改判20年)
曾錦春: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2006年因貪污受賄、利用黑社會被捕,2008年被判死刑)
張和平:郴州市政法委副書記,郴州市「610」主任
鄧石德:郴州市「610」副主任
郴州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陳兵志
郴州市北湖區公安分局政保股:吳志強(現已調離)、高有民等
郴州市政法委
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
郴州市北湖區法院 院長:郭丹(2006年因曾錦春貪污受賄一案被捕,2008年被判6年)
郴州市第一看守所(現合併為郴州市看守所):曹光亮(警號:150505)何賢明(警號:150373)
郴州市第二看守所(現合併為郴州市看守所):李所長、黎教導員
郴州桂陽看守所

(請知情的人提供、補充其他參與迫害人員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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