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和曾一度被酷刑迫害的日常生活無法自理,大小便失禁,生命垂危,被送進監獄醫院搶救。家屬授權律師追究吉林監獄責任,連律師也被吉林監獄惡警變相恐嚇威脅。
劉玉和家人為救親人,依法向吉林省有關司法部門提出控告,並強烈要求監獄上級及相關執法機關領導特別關注劉玉和被酷刑迫害事件,儘快予以查實,給予公正的解決。並且同時要求將劉玉和接回家中療養。
然而中共相關執法機關至今沒有給予解決。劉玉和家人和維權律師似乎也受到了極大的脅迫或壓力,至今沒有在深究吉林監獄的法律責任。以下是劉玉和家人的申訴控告信。
各位有關執法機構領導及相關官員,你們好:
我叫劉玉發,吉林省樺甸市人,因為哥哥劉玉和被吉林監獄折磨至生命垂危一事特向各位領導反映,因事情緊急請在第一時間內給予解決。
劉玉和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屢次遭到酷刑折磨。家屬多次強烈要求監獄懲治打人兇手,獄方卻沒有給過劉玉和及其家屬任何正面的答覆。劉玉和無奈之下只得用絕食抗議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及生命安全,結果換來的不是監獄對此的重視,卻遭到了惡警的報復──野蠻灌食。劉玉和被折磨的日常生活無法自理,大小便失禁,生命垂危,正在監獄醫院搶救。
二零零九年五月末,吉林省監獄管理局相關領導到吉林監獄調查監獄獄警李永生、王元春等人組織指使犯人參與酷刑折磨造成劉玉和身體傷殘的事實。吉林監獄極力掩蓋事實真相,對劉玉和實施打擊報復,非法關押小號。
我們了解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劉玉和被獄政科長李軼皎,嚴管隊獄警孫風軍、監獄醫院孫文等人毒打折磨。我們來到吉林監獄進行探望,要求見劉玉和。我們給吉林監獄五監區打電話,五監區獄警張猛接電話,有一個獄警惡語相加,以「劉玉和在醫院看病不讓見」為由不讓我們接見。那個獄警不僅大罵我們「算甚麼狗屁」,還揚言要出來和我們「練一練」。
我說「接見是我的權利」,那個獄警反而大罵我:「你算甚麼東西,你說見就見啊,你他×有甚麼權利……」等等惡語威脅,趕我們走。我讓他報出姓名,他不敢告之,匆匆掛斷電話。
無奈之下,我們只有聘請正義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保護我哥劉玉和不再受到生命威脅。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我們又到吉林監獄要求會見劉玉和,獄方藉口劉玉和在嚴管期間,住在醫院不予會見。律師要求接見劉玉和簽署委託協議書,也被非法無理阻擋。十六日,我們再一次到吉林監獄要求會見劉玉和,好證實他身體狀況,吉林監獄警察來回相互推諉,不讓接見。我們要求見住監檢察官,也未被允許。
現我們依法對吉林監獄,進行逐級投訴。下面,我們把劉玉和被酷刑迫害折磨的經過,簡單陳述一下: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劉玉和被吉林市船營法院判刑八年,送入吉林省吉林監獄關押。在吉林監獄,劉玉和被監獄利用的犯人多次毆打,被多次嚴管虐待、酷刑折磨致殘。
吉林監獄對劉玉和的加重迫害是從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開始的。當天獄警帶多名犯人將劉玉和押送嚴管監區,在嚴管監區,被押人員坐窄凳,重心都在屁股上,從早五點坐到晚七點半。因劉玉和坐不直,獄警用電棍電他頭,叫犯人按他的脖子。在迫害的痛苦中,劉玉和頭撞地面以示抗議。獄警說:『你還要自殺啊,帶出去!』過一會很多人就聽見劉玉和的慘叫聲,遭酷刑折磨。第二天又被帶來坐凳,繼續被迫害。
零八年十月,劉玉和又被關押嚴管。惡人孫鳳軍指使刑事犯人孫興合、范鐵軍、梁新明等人,將劉玉和『上大掛』迫害。兩天的迫害使劉玉和身體被嚴重抻殘,至今雙手麻木。他們強迫劉玉和在大掛上大小便,大小便沾滿衣褲。又強迫劉玉和坐板一個多月。劉玉和寫信上告被嚴管殘害的真相,反遭嚴管迫害。
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獄警戴俊再次把劉玉和關入嚴管。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早上八點左右,劉玉和遭到管理嚴管的刑事犯人孫興合、梁新明、范鐵軍的暴打。晚上七點三十分,刑事犯人范鐵軍將劉玉和叫到嚴管外面,范鐵軍、馬敬雨、孫興合、崔永扒光劉玉和的衣服,強制其坐在地上,便進行暴打。邊打邊說:「嚴管隊打人的事能說嗎?是那麼回事也不能說!你不是給檢察院寫信告嚴管隊嗎?告馬敬雨、孫興合打你嗎?告訴你早就想找茬打你,今天就打你了,看你以後還敢亂說?」管教劉彤、李管教在現場卻視而不見。管教董健說:「嚴管隊不打人還叫嚴管隊嗎?」在獄警的指使下幾個刑事犯人打累了才讓劉玉和回去。八點十分刑事犯人梁新明又把劉玉和帶到廁所又一陣暴打,鼻口出血,嘔吐不止。致使劉玉和被打成重傷,當時心臟病發作。刑事犯范鐵軍,馬敬雨見事不妙,拿救心丸強迫劉玉和服下後才讓回去。
至今劉玉和的雙手被抻殘,疼痛難忍。零九年四月份,劉玉和又被關入嚴管迫害折磨。被監獄嚴管迫害期間,劉玉和多次向監獄和各級有關部門反映被迫害的真相,監獄多次對劉玉和打擊報復,被強行關押嚴管小號進行迫害。家屬知道劉玉和被迫害的真相後,多次要求法辦打人兇手,追究惡警孫風軍,以及參與迫害的犯人孫興合、梁新明、馬敬雨、范鐵軍等人的刑事責任,獄方卻反而明顯對劉玉和實施嚴酷的酷刑報復。
監獄內對如實揭露迫害的人,一律強行關押嚴管小號迫害。獄警一方面對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加大力度進行迫害,一方面又對前來探視的家屬極力掩蓋犯罪事實。由於吉林監獄迫害真相一次次的曝光,上級領導過問,嚴管隊的管理犯人孫興合、梁新明、馬敬雨、范鐵軍等人立刻被換掉企圖隱瞞事實,監獄又派犯人張寶軍等人到嚴管小號繼續對法輪功加重迫害。
至今在吉林監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有十多名。如今,劉玉和又被酷刑折磨迫害的生命垂危。劉玉和是我們的至親兄弟,一奶同胞!從內心裏講,我們從未將他當作罪犯,他為人仗義,心地善良,絕對不是壞人!現在,從種種現象表明,劉玉和的生命生存受到嚴重威脅,如果劉玉和萬一有個甚麼三長兩短,我們也必要討還公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憲法至上的法制國家,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都應當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如今吉林監獄相關人員執法犯法,肆意踐踏國家法律。在我們合理要求得不到公正的對待和解決的情況下,我們依法投訴吉林監獄酷刑折磨迫害劉玉和的相關執法警察和直接酷刑迫害劉玉和的相關犯人,強烈要求上級執法機關領導特別關注劉玉和被酷刑迫害事件,儘快予以查實,給予公正的解決。並且同時要求將劉玉和接回家中療養。因為事實早已證明,吉林監獄只會對揭露其違法犯罪行為者進行瘋狂的打擊報復,草菅人命。我們家人甚至擔心他們會對劉玉和殺人滅口!
據我們了解到的事實,至今國家法律上都沒有規定煉法輪功違法。法院在對法輪功修煉者判刑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律師在請法官出示法輪功是否×教的相關法律依據時,法官不能出示任何有效證據。所以對我的親人的判刑和迫害就是完全無理的和違法的!
二零零六年開始實施的《國家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國家公務員在職期間,執行明顯違法命令時,所造成一切違法事實的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依據事實斷定:吉林監獄相關獄警直接參與和指使犯人對劉玉和打擊報復進行酷刑折磨已經構成嚴重違法犯罪。本人要求相關執法部門對我哥正在被非法迫害一事中的指使者和打人兇手嚴厲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和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民事賠償。
人命關天,救人如救火!請相關部門領導,維護法律尊嚴,公正執法,匡扶正義!
寫信人:劉玉發(簽名)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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