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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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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

  • 承德市中級法院對王秀雲、李蘭英非法判刑

  • 李宏被山西女子勞教所折磨精神失常

  • 黑龍江建三江數名大法弟子仍被劫持

  • 七台河市魏進強遭受的迫害

  • 承德市中級法院對王秀雲、李蘭英非法判刑

    2009年4月24日,河北承德市大法弟子王秀雲、李蘭英被惡警綁架。2009年11月5日,他們被承德市雙橋區法院非法審判。12月30日,他們接到所謂「判決書」,王秀雲被非法判刑五年,李蘭英判六年。近日,承德大法弟子李蘭英、王秀雲的家屬已提出二審上訴,現已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二庭。

    負責非法主審王秀雲的法官是王芳(副廳長),審判員:龔翠蘭。負責非法主審李蘭英的法官是韓麗萍(副廳長)。

    相關電話:
    市中級法院廳長:王志華 辦公室電話:0314--2177239    手機:13831421895 宅電:0314--2299058
    市中級法院副廳長:王芳 辦公室電話:0314--2177237    手機:13931406095 宅電:0314--2156095
    市中級法院審判員:龔翠蘭 辦公室電話:0314--2177238   手機:15076966055 宅電:0314--2163955
    市中級法院副廳長:韓麗萍 辦公室電話:0314--2177236   手機:133603146939 宅電:0314--2030246


    李宏被山西女子勞教所折磨精神失常

    山西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使用吸毒人員、強迫奴工、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毆打、謾罵等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太原法輪功學員李宏被迫害出現精神失常。

    參與迫害的有三大隊教導員劉忠梅、大隊長雷紅珍以及他們指使的吸毒人員。

    李宏,太原人,被非法關押在嚴管組時,三大隊教導員劉忠梅指使吸毒人員毒打李宏,裏面很多人聽到了慘叫聲,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後來,又強迫李宏吃破壞神經性藥物,現李宏神志不清,看上去人癡痴呆呆,出現精神分裂症。

    太原法輪功學員石桂英也遭到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輪番毆打、謾罵等各種人身折磨,直至今日。他們還不讓石桂英睡覺,晚上十二點睡,早上五點起,不讓洗澡。

    另外,到年底了,惡警逼迫被關押在嚴管組的法輪功學員加工包裝,在睡眠不足的情況下,超負荷工作。法輪功學員彭菊芬、劉瑩、林淑敏、孫秀芳(67歲)抗議迫害,惡警繼續行惡,說:「如果一天不幹活,就多勞教一天。」


    黑龍江建三江數名大法弟子仍被劫持

    黑龍江建三江農墾分局至今仍有數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為抗議迫害,現絕食多日。

    據悉,前進農場的大法弟子潘淑榮和呂傳剛都已絕食十多天,被劫持在前進農場醫院。被非法劫持在七星拘留所的孫顯華、張麗華、張喜增、韓淑娟、張豔秋5名大法弟子也絕食多日。

    2010年1月24日下午,前進農場大法弟子孟憲傑被警察迫害身體虛弱,被抬著送回家中。在被非法拘留期間孟憲傑曾被注射過不明藥物,現在身體非常不好,全身無力癱軟,不能坐立,吃不下東西,渾身一陣冷一陣熱,經常抽搐昏迷。

    2009年9月被不法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在建三江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蔣欣波,公檢法司等部門正在費盡心思羅列罪名非法判冤獄。1月26日法院非法開庭,40分鐘草草收場。

    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公檢法司等不法人員在對以上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已構成明確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12項: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2、綁架罪、3、非法搜查罪、4、侮辱罪、5、徇私枉法罪、6、誣告陷害罪、7、非法拘禁罪、8、瀆職罪、9、報復陷害罪、10、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11、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等)。

    誠心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不要再參與迫害了,無論你們今天在法輪功問題上,有多大的「業績」,獲得多大的獎賞,這都是你們將來被審判的罪證,甚至殃及到家人。只要能明辨是非,利用自己的職位善待大法弟子,不再替中共參與迫害,釋放被綁架的大法弟子;才是明智之舉。

    建三江郵編:156300,電話區號0454
    參與迫害的主要相關人員: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號

    王甲林,建三江政法委書記,5790335 ,5802881,
    5802366, 13763633399
    13903645528
    於文波 建三江公安國保大隊 5808019  5710509 13845433088
    郭玉忠 七星教導員    5715761  5788007 13803675568
    李旭東:七星公安維穩,  5715657, 5791521 13945444313
    韓奎奎,洗腦班所長,   5794924  ,5715550 13101656567

    公訴人:劉麗萍     辦:5808713    13845482253   宅:5723973 5790478
    審判長:袁鵬飛    5790013    13836635686       刑事案件主管
    審判員:丁立昌      5790127    15945872789   5725271
    審判員:李鳳華             小靈通0454-6802717
    翟長坤刑警隊1隊 5794300 13836638333 5725028  違法毆打
    郭庭俊 一警區警長 5726444 15326547757 5794512
    徐佔和 一警區警察 5794319 13845434780 5710780
    李 健 一警區警察 5794319 15046440788 5725882
    趙以軍 一警區警察 5794319 13329554606 5726820
    李建國 一警區警察 5794319 13115541972
    袁新堯 七警區警長 5794208 13019755319 5794870
    張德海 七警區警察 5794208 13945445125 5794341
    李振國 七警區警察 5794208 13351869345 5710505
    吳祥雨 七警區警察 5794208 13845483182 5728182
    常青松 七警區警察 5794208 13845480558
    徐 雷 七警區警察 5794208 13845433008 5788947


    七台河市魏進強遭受的迫害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魏進強,1997年修煉大法後,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和意義,身心健康快樂。1997年7月21日,聽說中央政府要把法輪大法定為非法組織,他想這麼好的法,一定是政府不了解真相,就和同修到省政府哈爾濱上訪,到省政府就被武警綁架到體育場,寫出家庭住址後才放出來。

    回家後,當地派出所所長王立新帶人把他家的法輪功簡介及大法書、帶抄走,並把當地大法弟子軟禁在派出所,逼寫保證。中秋節那天下午三點多鐘,礦保衛科徐勝利等人來他家說礦領導要找他談話,魏進強也沒在意,就跟他們去了,到礦裏時車沒向礦辦公樓開,他卻被送到礦務局拘留所非法扣留15天。

    10月28日,單位領導找魏進強,逼迫他放棄修煉,魏進強給他們寫了辭職報告。他們開會說如果不寫保證就抓人。這樣,魏進強於11月2日走上進京上訪的路,剛到北京,就被前門派出所綁架,綁架回七台河後,5天就被非法勞教三年。在佳木斯勞教所裏,惡警不叫上廁所等迫害,魏進強等大法弟子只好絕食抗議,被非法灌濃鹽水,還不叫喝水,強迫看邪惡的錄像,被關小號,坐鐵椅子,坐漆包線夾軸扣在床上,坐小凳,超強度勞動(蓋迫害女大法弟子樓),不叫睡覺、打罵、坐板,強行灌藥罰站等迫害。

    三年勞教期滿還不放人,還要強迫揀小豆,回家後,新城派出所片警寇豔龍等兩次非法抄魏進強家,把家翻的亂七八糟。

    2002年11月勞教回來後,魏進強找新建礦領導要求上班,他們不但沒給他安排工作,並於2007年7月給他開除公職,魏進強就到小礦找活,由於當時礦主害怕受到牽連,不敢用,直到2003年5月經一位好心人介紹我到吉祥公司上班。2004年初因講真相被人告發,他失去了這份工作。

    2004年5月魏進強又找到一份工作,東家害怕惡黨迫害,說不許他向工人宣傳法輪功。由於魏進強工作出色,被提為井長,有一次市副秘書長杜軍和區長徐大材來礦檢查,徐大材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魏進強說煉,杜軍非常生氣,要抓他,要給政法委打電話,由於老闆出面擺平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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